咬過人,嘗過人血的狗,就必須賣掉或者打死嗎?

咬過人,嘗過人血的狗,就必須賣掉或者打死嗎?

咬過人,嘗過人血的狗,就必須賣掉或者打死嗎?

隨著人們物質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快節奏的生活加劇,現在很多人都非常缺少必要的社交,這也就導致了孤獨症的必然發生和瘟疫一般的流行。雖然網絡給了人們互相認識和了解的契機,但眾所周知,網友因為無法知根知底,外加某些特定因素,導致它依然成為了一個略帶貶義的詞彙,所以上網也很難解決孤獨。

好在除了上網社交之外,還有一個解決孤獨的好途徑,那就是飼養寵物。

眾所周知,與相對越來越複雜和喜歡玩套路的人類來說,動物確實是十分的原生態的真性情,而且除了狐狸,杜鵑之類愛耍心機的狡猾動物外,大多數動物都是毫無修飾的展現自我,尤其是被人類造就馴化了的狗,它們就像是個孩子,更像是一張白紙,喜怒哀樂完全展露於形色之中。外加上它們的忠誠和近似痴愚的絕對服從,故而很多人願意去養狗。

不過,由於養狗的人越來越多,也就慢慢的凸現了一個問題,那就是狗咬人,以及咬人之後的狗該如何處置的問題?

咬過人,嘗過人血的狗,就必須賣掉或者打死嗎?

話說狗咬人的原因有很多,談論這個也並無多大現實意義,故意省略不談,直接來討論一下咬人之後的狗該如何處置,特別是撕咬過巨,嚐到過人血的狗?

對於這類狗,很多人的態度很明確,也很堅決,他們一致認同要講嘗過人血的狗賣掉或者直接打死,因為他們堅信嘗過人血的狗就像是封印被打的地域惡犬,而且還會經常拿出來一些可怕事例作為強有力的論證。

當然,還有一些人認為這並沒什麼,沒必要小題大做,因為兔子急了還咬人呢;如果把咬過人,嚐到過人血就當成是邪化,那麼地球上早就沒有了“護院犬”和“警犬”這麼一說了。

對於以上兩種說法,個人比較認同後者,因為前者太過以偏概全,頗有希特勒針對猶太人的意味。話說對於天生劣根,六根不淨的人來說,還有“人聖賢孰能無過”的說法,更有監獄勞改的舉措,那麼對於相對淨徹的狗來說,“一棒子打死”則顯得過於武斷和殘暴了。

咬過人,嘗過人血的狗,就必須賣掉或者打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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