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世凯铁腕反腐处死北京市市长,如何看待?

历史知事


在北洋政府前期,反官僚腐败机构肃政厅共查办了四百多个省级官员的案子,其中最有名的就是都肃政史夏寿康查办京兆尹王治馨的贪渎案,并最后判其死刑。

先来说说京兆尹王治馨这个人。

京兆尹这个官称是由清朝顺天府尹的官名改称而来,管辖北京地区和附近24个县,相当于现在的北京市市长。

山东莱阳人王治馨不是个简单人物。这家伙很早就在袁世凯手底下做事,袁世凯任山东巡抚时,曾派他赴东三省办事,那时这家伙就有贪鄙不法行为,事后返回济南为袁世凯知晓,当即就被绑了,那时候袁世凯就要杀他,但最后被说情的拦下了。

由此可见,此人虽是北洋老人,但袁世凯对他的印象并不好,也不能算是袁的嫡系。

那他为何还能坐上京兆尹的高位呢?

这家伙后来傍上了袁世凯的亲信赵秉钧,为其所重用。袁世凯督领北洋时,锐意施行新政,命赵秉钧创办巡警,王治馨追随赵秉钧投身警界,算是北洋警察从无到有的元老级人物。

赵秉钧在清末就是全国警察总监,王治馨顺竿爬,先在1905年成立的京师警察厅为官,直至民国后任京师警察厅总监。

王治馨在警界混了十余年,加之和时任总理赵秉钧关系非同寻常,所以他老早就是京城响当当的人物。

1913年底,王治馨升任京兆府尹,登上人生巅峰。

王治馨本质上是个鲁莽贪婪之人,官声素来不好,在警界的时候还有所顾忌,有所收敛,自移官地方后,即原形大暴露,那架势就是狮子大开口,放手一贪。

京兆府当时管辖24县,除了一个县太爷有后台得免,王治馨上任后居然收取了23个县的官贿金,一人孝敬几千,其赃款达五万元以上。

要知道,他贪渎的这个时点正是袁世凯颁布《官吏犯脏治罪条列》,大力肃贪的时候。

为了树立执政形象,袁世凯对贪官的惩处是很严厉的,《官吏犯脏治罪条列》第二条规定——

枉法赃至五百元以上者处死刑。

五百对五万,还只是这一项,王治馨就够死上一百回了。

这家伙之所以敢这么嚣张地贪,除了有警界背景、赵秉钧后台,还有一点,据说这家伙为袁世凯大公子袁克定等人的开销支付了不少款子,凭此他觉得通天有术。

可他忽略了一点,撞到枪口上,他这点筹码根本不值得一提。

在这里必须提一下查办王治馨的关键角色,都肃政史夏寿康。此人是个刚正清廉的硬茬,敢碰有背景的大员,1913年从湖北调入京城后,袁世凯很器重他,意属他整顿当时的官吏腐败。

1914年,夏寿康风闻王治馨的贪劣行径,没有丝毫犹豫畏缩,随即开始秘密调查,查实证据后,随即上报大总统。

注意,都肃政史官职不高,却能直达上听,这一点让犯事官吏几无回旋的余地。

说到这里,终于可以聊聊袁世凯的铁腕了。

袁大总统怎么个铁腕法呢?

一个字,快!

袁世凯收到夏寿康的报告,马上批复,跟着就由大理院开庭判决,宣告死刑,判决到执行没超过24小时,办理之迅捷,前所未有。

这让王治馨本人都没料到,一没料到自己会死,二没料到会死的这么快。

他是头天被抓进看守所的,第二天大理院开庭时,觉得问题不大,他还是坐着马车去的。但入门之后,他很快就感到了一丝异样,跟他一起受审的还有两人,也是贪渎官员,两人在他前面宣判,一个判五年,一个判十二年。

有意思的是法官的宣判。

宣判那两人时,法官的声音就不大,但勉强还能听见具体内容。到了宣判王治馨,不一样了,法官起立,手持宣判书,表情很肃穆,声音小到听不清。

因为这个,闭庭后,王治馨还问押解人,我判的是九年,还是七年?

押解人没有实告,也说没听清楚。

回到看守所,王治馨一直认为自己领的是九年的刑,尚不知小命已在倒计时。

那边,判决后,司法部即赴办呈文,当日下午5点送到总统府,8点袁世凯的批复就下来了,马上执行。回函送到司法部,总长已回公馆,办理人不敢耽搁,没行公函,直接电话通知将王治馨执行死刑。

其时,王治馨已经睡着了,从睡梦中被拖起来后,跟着就被绑赴德胜门外刑场执行了枪决。

因为太迅捷了,有人说这其中有杀人灭口的味道;但更多的则认为这是袁世凯拒绝有人上门为其说情的一种手段。

据说,袁世凯在批复死刑时,为王治馨说情者正等在客厅,袁世凯批完后才去见客,告知已经批办,无可挽回。

王治馨死后,袁世凯的另一个动作也是他的典型手腕,特批给王治馨家属治丧银一千,并允许将年俸全数支付,以示不忘旧情,恩威并在。


黑句本


看到这个我想到了一句话叫做:袁世凯虽然最后失败了但却是不折不扣的务实派,而孙中山恰恰和袁世凯相反,但是最后的结果却成功了,毫无疑问,伟大的中国离不开曾经孙中山先生的努力,而袁世凯则被认为是窃国大盗。袁世凯曾经在反腐的时候利用自己的铁腕处死了一位北京市市长,当务实派这顶帽子扣在袁世凯头上之后,这样的事情并不是令人很惊讶。



被处死的这个人叫王治馨(1868-1914),山东莱阳人,北洋政要,赵秉钧的心腹之人,中华民国成立之后,先后担任了北洋政府内务部次长,京师警察厅总监,顺天府伊。

最让人信服死因是冒犯了当年袁世凯颁布的治理条令,撞在了袁世凯的枪口上,其实对于一个当时权力已经很大的王治馨来说,完全是可以避免的,不至于沦落到被处死的地步,那么当时究竟是怎么个腐败罪行呢?以至于这么大的官都直接落马,在颁布了一系列的法令之后,其中有一条比较严苛的就是规定说:贪赃枉法超过五百元就要处于死刑。



原本打击贪官就是民心所向,所以颁布的法令很快就得到了相应,并且如同一股狂潮一般席卷官场,有很多的官员被查,而落马的更是不在少数,而王治馨在担任顺天府尹的时候强征暴敛,收了很多的黑钱,更是瞬间就被这反腐的狂潮给淹没了,后来王治馨还到处花钱求人去捞他,但是实在是贪的太多了,已经无力回天,导致最后被处死。



当然除了这个正当的理由被处死之外,就是因为宋教仁被刺杀的事情上,王治馨更是公开得罪了袁世凯。刺杀事件发生之后,因为王治馨是赵秉钧的心腹之人,就极力为维护赵秉钧,甚至散步言论说:杀宋绝非总理,不能负责,此则自由人负。此言论一出便把矛头指向了袁世凯,所以袁世凯已经起了杀心,后来正好因为反腐被抓了个正着,最后于1914年被处死。


一个看历史的小矮人


提民国就绕不开袁世凯,提袁世凯,第一印象是坏人称帝复辟,是卖国贼签21条,是独裁者滥杀无辜。

话说,刻板印象真可怕,就像棺材最后根钉子样,盖棺定论,不得翻身,其实,袁既不卖国,也不残暴独裁,历史真相无非,一步错满盘输,又没人给他正名,于是成大罪人。

可在大罪也不能掩盖他的功劳。

1-退位诏书,强硬要求五族共和,保留中国领土法理依据是一件,

2-二十一条据理力争是一件

3-普及全国义务教育是一件

4-说出埋首十年于日本抬头想见也是一件

今天说的铁腕反腐也算一件


知道人不多而已,这不怪袁世凯,为何如此?我也奇怪啊?话说袁世凯在窃取革命果实成大总统后,还是做不少好事的,反腐倡廉在当时就弄的轰轰烈烈很受好评,那事情到底如何咧!

1914年6月5日,袁世凯签署《官吏犯赃治罪条例》,对官员而言,这条例可谓严格苛刻。

我们截取其最严厉几条:

第二条,枉法赃至五百元以上者处死刑(贪污500块并给国家带来损失,就要吃花生米,500块多少钱,不过今天300到400元人民币)

第三条,不枉法赃至一千元以上者处无期徒刑;(贪污1000块,但是没有给国家带来损害,比较幸运,牢底坐穿就行)

第四条,卷携公款潜逃至五千元以上者处死刑(贪污5000块,没理由抓到就杀,不管在哪)

并规定条例实行期为三年。

以上规定,可看出袁世凯反腐决心,其实这和当时政治环境有关,袁世凯以军队绝对权威才取得总统位置,不服气人肯定不少,等着看笑话,阴阳怪气说风凉话人更多。

因为:能做事人错多,不做事人话多,想做事人争议多,会吵架人讲品德,所以古往今来,能动嘴的都占便宜一些,因为站在道德制高点骂人轻松惬意啊。

眼见太多人等着看笑话,袁世凯铁腕一面出现。你们不是说我治理不好国家吗?我就非要做出样子给你们看,于是一个极端反腐条例《官吏犯赃治罪条例》出现。

为表决心他还专门组织有关部门监督执行,这有关部门可厉害啦,叫平政院。

平政院:我们先看职能,该院专事审理行政诉讼和官吏违法行为,是严打腐败机构,和廉政公署类似,为更好执行法规还设置下属机构肃政厅,设都肃政史一人,由总统直接任命,下属肃政史16人,由各院院长各部总长秘密举荐,再由大总统任命,以行政监察与检察任务为主业,由此可看出,平政院是职能机构,肃政厅是是执行机构。

一个平一个肃表达袁世凯决心,平腐败,肃吏制。

他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别看肃政厅在平政院架构下,但16位肃政史都可以向大总统汇报腐败问题,这是古代言官,还有监察院事情,袁世凯说,立法不重不严,不足激浊扬清,使官吏有所惩劝,乱世用重典,才是廓清吏治正途,必须严格,设立死罪是为教育人,防止犯下被杀罪行。由此可知,袁世凯主观愿望是想使吏治廉洁,杜绝贪腐。


《官吏犯赃治罪条例》颁布四个月后,他就下令枪毙省部级高官王治馨。

那这王治馨是谁?其实除了省部级高官身份外,他还是袁世凯小站练兵起的嫡系。

王治馨:字奇裁,1868年生人,山东莱阳人,副榜出身,文化是有的,可读书不咋地,于是参军,参军后在袁世凯手下当差1900年被保举知州,不久后,袁世凯调任直隶总督,命赵秉钧创办巡警,王治馨看这机会不错,就投身警界,攀附赵秉钧,受重用。之后出任奉天巡警局总办,受到东三省总督徐世昌赏识。在奉天时候习惯贪赃枉法,出手阔绰。当官人只要出手大方,往往都有问题,加上警察身份,那更如此,贪赃枉法贪污腐败是肯定的。上行下效下,他手下也都是狂嫖浪赌,恣意妄为之徒。

古代官场有定律,贪官一般升官快,边腐败边升官,统称升官发财。因此这家伙官运亨通,民国后历任,官内务次长,京师警察厅总监,顺天府尹,居然成了北京最高行政长官。任顺天府尹之后的王治馨本性不改,贪腐腐败,无恶不作。袁世凯其实对他贪污名声了解的一清二楚,但他个性狡猾,做事不留痕迹,再加上老上司赵秉钧庇护,一时拿他没辙,直到1914年2月27日赵秉钧去世,袁世凯才以王治馨声名恶劣,将其免职,调任闲职。

这降职算清算前手段而已,袁世凯杀王治馨是为反腐立威。

调职不久,负责纠举违法渎职的肃政厅就就开始对王治馨进行调查。不久后,代理都肃政史夏寿康和肃政史江绍杰等人联名举报王治馨凭借权势向人索取财物,赃款累累应从严查办。

就这样,贪腐典范王治馨栽啦。

6月27日,袁世凯下令,解王治馨正蓝旗汉军副都统,交步军统领看管,并由平政院按证据取证审理。平政院审讯后,王治馨仗着财大气粗,四处活动,想逃脱制裁,替他在袁世凯面前说话的人也是络绎不绝,比如辫帅张勋,内史监阮忠枢,等十数人,都跪求袁世凯,“或请褫勋为赎,或请罢职为赎”。

袁世凯笑道:“王治馨乃小站旧吏,予必有以处置。”

8月18日据平政院院长周树模呈请,袁世凯将其免职,和一起贪污的岳魁、潘毓桂、王丙彝等人一起交司法部,转检察厅依法办理。10月21日,大理院“判决王治馨,于委任岳魁署理昌平县知事,枉法得赃逾贯之所为,应照《官吏犯赃治罪条例》第二条处以死刑”。10月23日,袁世凯令总检察厅长罗文干,步军统领江朝宗行刑,就这样王治馨成民国时期,第一个因腐败被枪毙的省部级大员。此举受人民广泛称赞,都说大快人心。

可见这样一个典范事件对袁世凯政治声誉的好处,还有他坚决反腐决心。

实事求是地说,《官吏犯赃治罪条例》本意,是防止官吏贪赃枉法,并非针对王治馨。

对其他贪官,袁世凯照样严惩,而王治馨之所以成为民国初年首个被枪毙高官,只因为他自认在军警界颇有势力后台强大,所以肆意妄为,声名恶劣,在众目睽睽的首都北京,还不知收敛,就是自取灭亡。不管袁世凯其他方面表现如何,他当总统后,是希望吏治廉洁、反对腐败,而且大杀贪官铁腕反腐,态度非常坚决。

这从《官吏犯赃治罪条例》看的很明显。在他看来,贿赂公行,政以贿成,官以利市,贪浊成风,国家就要动乱,就要灭亡。那些枉法婪赃的官员对人民所造成的危害,超过了杀人劫财的盗贼。因此,必须按律严惩。只有这样,才能防止官吏贪赃枉法,使国家安定。袁世凯的这种看法即使放到现在也不可谓不深刻。只是《官吏犯赃治罪条例》仅执行一年多,袁世凯就搞起帝制,在国人强烈反对下,忧愤而亡,铁腕反腐也草草收场。

只是不知这百年前轰轰烈烈反腐运动,是否值得我们今日深思

还有件趣谈是,这次反腐行动,最后也成国民党人阴谋论攻击点,他们认为王治馨在替赵秉钧处理宋教仁遇刺追悼会时,曾为赵秉钧辩解,并影射内务部秘书洪述祖主动跳出来为袁世凯分忧解难,蠢成这样,难怪袁世凯厌恶他。推敲下国民党人所说,这不恰恰是替袁世凯洗清杀害宋教仁不白之冤,也是蠢人。

最后结语:能做事人错多,不做事人话多,想做事人争议多,会吵架人讲品德,所以古往今来,能动嘴的都占便宜一些,因为站在道德制高点骂人轻松惬意啊。


阿斗不傻


被处死的人叫王治馨,小站嫡系、北洋大吏。

王治馨为什么被处死?他撞在了袁世凯铁腕反腐的枪口上。

民国三年(1914年)对于袁世凯来说是一个重要年份,是年五一颁布的《中华民国约法》(“民三约法”),推倒了民初的《临时约法》,摒弃美、法模式、趋近于德、日模式,强化了总统制。

为了压制国民党的反对声音,几乎在同时期(民国三年4月),袁世凯的北洋政府设置了平政院,该法院专事审理行政诉讼和官吏违法行为。在平政院架构下,又推出了肃政厅,设置都肃政史一人,由总统任命产生,肃政史16人,由各院院长、各部总长密荐,再由大总统任命,专门行使行政监察与检察任务。

别看肃政厅在平政院架构下,但这17位肃政史都可以上达天听,与大总统直线联系,类似于古代的监察御史。

与之相配套出台的还有《官吏犯赃治罪条例》,它颁布于1914年6月5日,其中第2条最是凶猛,规定了“枉法赃至五百元以上者处死刑”。

铁腕肃贪从来都是强化权威的不二法门。一时间,坊间好评如潮,成功抵消了国民党人的话题反扑,把民众视线从《民三约法》中的总统强势地位的关注转移到了反腐课题上。

袁世凯当然知晓令行禁止的道理,假如有人认为他只是在装装样子,那就大错特错了,很快,反腐风暴劲吹,先后有四百名省级官员被查,大量官员落马。

除了题目中的主人公,一些被查实的县城知事(县长)和军队高官也都被同一个时间段枪决正法,可以说,这波反腐肃贪狂潮,并非为一人而刮。

本文主人公王治馨,山东莱阳人,历任北京政府内务部次长、京师警察厅总监、顺天府尹,这顺天府尹当然就是北京市市长。作为赵秉钧的心腹手下,他曾协助赵秉钧筹创建了中国最早的现代警务系统。

王治馨在警界之时,名声虽则不佳,但还知道收敛,刚一升任顺天府尹,便如脱缰野马,贪腐行为一发而不可收,据说顺天府尹手下掌管着24个县城,有22个县城的知事都得靠给他送钱才能买到或保住位置,属下各县知事明码标价,根据县城富余程度,官帽从二至五千元不等。

肃政厅刚一成立,就接到了关于王治馨的举报,经过秘密调查后,从都肃政史夏寿康到三位肃政史江绍杰、张超南、周登皥,四人联名纠弹,剑指王治馨,此时刚刚颁布的《官吏犯赃治罪条例》便有了第一个重量级大员对象

在《官吏犯赃治罪条例》颁布不过22天的1914年6月27日,王治馨被羁押,交由平政院审理。

准确的说来,王治馨被羁押时,身份已经不是顺天府尹了,只剩下了正蓝旗汉军副都统这份闲职。

那是因为他的上线——国务总理赵秉钧已经去世,袁世凯早就知道王治馨的斑斑劣迹,但当时一则是北洋旧部,二则还没有腾出手来,就干脆把他调任了那份闲职。

在平政院审理期间,王治馨身在囹圄,仍然对外拼命撒币,想让北洋的老朋友出面打捞,但袁世凯婉拒了段芝贵、江朝宗和张勋等人的求情。

10月21日,就昌平县知事岳魁行贿王治馨一事,根据《官吏犯赃治罪条例》,王治馨被从严判处死刑,行贿者昌平县知事岳魁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半。

判决第三天,北洋第一位被查处的省级官员王治馨被验明正身,执行枪决。

同日,华北各大报社纷纷刊载了这条新闻,评语多用“痛快人心”四字。

与华北报社的热情鼓赞气氛不一样的是,一些国民党人却秉持着“阴谋论”观点,认为王治馨之前在替赵秉钧处理宋教仁遇刺后的追悼会时,曾经当众为赵秉钧辩解,言辞中似乎有影射内务部秘书洪述祖是主动跳出来为袁世凯分忧解难之意。故为袁世凯听闻后憎恶。

仔细推敲国民党人的研究成果,恰恰是证明了洪述祖不是受袁世凯(或请托赵秉钧)派遣,这分明是替袁世凯洗清了雇凶杀害宋教仁的不白之冤。袁世凯又怎会因此而明目张胆的处决一名朝廷大员,论据实是太过牵强。

纵观国民党人对袁世凯的反对,大多数实在是本着“为了反对而反对”的一贯宗旨。


历来现实


袁大头铁腕反腐,确有此事!处死的人是当时的北京市市长,原属北洋旧人,身份相当于现在的省部级干部,叫王治馨。

王身份也够显赫了,又是袁之嫡系 ,为什么会被袁祭刀?一言以蔽之:他撞在了老袁铁腕反腐的枪口上了。

1914年,对袁来说是值得浓墨重彩一个年份,袁之行政方面摒弃美法模式,仿效于德日模式,强化了总统权威,已初见成效。 同年4月,袁又设置了“平政院”,在平政院架构下推出了肃政厅,此厅功能强大,行使行政监察与检查职责。 肃政史可以与袁大头直线联系,类似于监察部。

王治馨,山东莱阳人,赵秉钧的心腹,曾协助赵创建了中国最早的现代警务系统,王在警界之时,名声不佳,但限于警界禁令,有所收敛。刚一升任北平市长,仿佛脱缰野马纵横驰骋于草原之上,没了拘束!贪腐行为一发而不可收,卖官鬻爵至明码标价而毫无顾虑,弄得乌烟瘴气,怨声载道!肃政厅刚一成立,就接到了关于王的投䜣,经秘密而详细调查后,王之中饱私囊、损公肥己、收钱封官的倒行逆施行为证据确凿,王治馨被羁押。

此时,他的靠山——国务总理赵秉钧已经去世,袁对王治馨的斑斑劣迹早有耳闻,鉴于其是北洋旧部、小站嫡系,袁一度产生了怜悯之心。但 在平政院审理期间,王身在囹圄,不面壁思过,还撒币救援,企望北洋的老朋友打捞自己,这才彻底激怒了大头。

袁世凯坚决拒绝了北洋重臣段芝贵和张勋等人的求情劝说,于当年10月21日,根据《官吏犯赃治罪条例》,王治馨被从重、从严判处死刑。10月24日王治馨被验明正身,挷赴刑场,执行了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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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初年,袁世凯就任大总统后,铁腕反腐,杀了一个前北京市长。此人是王治馨,曾担任顺天府尹(相当于北京市第一把手),被抓时担任正蓝旗汉军副都统闲职。

这也说明:单纯反腐,不能拯救袁世凯的狼子野心!

1,王治馨被判刑枪决的经过。

王治馨在小站练兵时,就追随袁世凯,可以算是北洋军的老资格了。

赵秉钧在办理巡警时,王治馨转到赵秉钧手下办事。

1913年9月,王治馨担任顺天府尹。

1914年2月,赵秉钧死,袁世凯免去王治馨顺天府尹的职务,让他担任正蓝旗汉军副都统闲职。

1914年6月27日,肃政厅纠弹王治馨,袁世凯羁押王治馨,交由平政院审理。(平政院负责行政诉讼)

在此期间,王治馨仍然派人大肆活动,让长江巡阅使张勋、内史监阮忠枢、军政执法处处长雷震春、步军统领江朝宗、督理湖北军务段芝贵等十几人向袁世凯求情。

1914年8月18日,平政院呈请袁世凯,将王治馨移交司法部检察厅。

1914年10月21日,司法部呈报公诉,大理院做出最终判决:

“判决王治馨于委任岳魁署理昌平县知事,枉法得赃逾贯之所为,应照《官吏犯赃治罪条例》第二条处以死刑”。

王治馨被查实的赃款只有一千多银元,是他被判决死刑的主要罪状。1千多银元相当于现在30多万元人民币的样子。

1914年10月23日,王治馨被执行枪决。

王治馨从被抓到枪决,只有不到4个月的时间。

2,袁世凯扩张总统权力的《民三约法》,想通过强势总统治理树立权威,澄清吏治。

辛亥革命后,《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本来是总统制。后来为了限制袁世凯的权力,宋教仁起草的《临时约法》改为议会内阁制。

袁世凯的总统权力受限,又抛出了民三约法,正式名称是中华民国约法,又名袁记约法。

民国三年(1914)五月一日,正式公布《民三约法》。

《民三约法》是超级强势的总统制,比美国总统牛多了,袁总统更接近德意志帝国皇帝的权力。

《民三约法》中,总统不但有行政权,还把立法权变成了总统的附庸,司法官员全部由总统任命不经议会通过。

总统可临时发布法律:

不能召集立法院时,经参议院之同意,得发布与法律有同等效力之教令。

总统有全权安排官制:

大总统制定官制官规。大总统任免文武职官。

议会上院参政院沦为总统的咨询机关:

参政院应大总统之咨询,审议重要政务。

(重要文武官员)受肃政厅之纠弹及平政院之审理。

肃政厅,设置都肃政史一人,肃政史16人,由总统任命,行使行政监察权力。

3,袁世凯的铁腕反腐,并不是只针对王治馨一个人

袁世凯早在1913年1月,就公布了《文官惩戒法草案》。

1914年5月5日,袁世凯公布了《官吏犯赃治罪条例》,第2条最规定“枉法赃至五百元以上者处死刑”。

这个条例刚发布20多天,袁世凯就把王治馨抓起来了。

1914年7月7日,袁世凯送参政院代行立法院追认该条例,把《官吏犯赃治罪条例》完整地合法化了。

大清律,规定枉法赃至八十两银子可判死刑。袁世凯的这个条例是500银元,在当时并不算很苛刻。

当时因贪污受贿被判处死刑的还有:

霸县知事刘鼎锡,枉法得赃二千五百元。

广东陆军步兵第二团团长苏汝森,索贿。

4,国民党人张继认为袁世凯杀人灭口,目的是继续搞臭袁世凯

张继怀疑袁世凯枪毙王治馨,与宋教仁案有关,是袁世凯杀人灭口。

张继说王治馨:

“好言不谨,袁氏疑之,杀人灭口也。”

宋教仁遇刺时,王治馨正担任京师警察总监,曾对国民党说:

前日赵与袁面谈,彼此始坦然无疑。惟袁谓:宋被刺前,洪曾有一次说及总统行政诸多掣肘,皆由反对党政见不同,何不收拾一二人,以警其余?袁答谓:反对者既为政党,则非一二人,故如此办法,实属不合云。

王治馨透漏了袁世凯的一些秘密,属于措辞不当,但也给袁世凯开脱了嫌疑。

王治馨透漏给国民党:袁世凯认为,反对者是一个政党,不是一两个人,收拾一两个人,实在是没有用处。

国民党纯粹是为了反对而反对。

本人是沂蓝书院赵月光,主要研究宋史和近现代史,继承章太炎学派唯识史观学说。


沂蓝书院赵月光


“号外啦!号外啦!”

1914年,北京街头的报童开始扯着嗓子喊。

打开当天的号外,赫然映入眼帘的便是16个大字:

“青天在上,红日昭彰;袁公反腐,时运悠长。”

这则号外说的就是袁世凯铁腕反腐!号外的梗概是:顺天府尹王治馨因贪污500大洋,被宣判死刑并立即执行。

仅仅因为500大洋,一个京城大员就这么被枪毙了?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吧!

被枪毙的大员王治馨,也不是普通的小角色。在袁世凯刚刚建立新军的时候,王治馨已经开始跟着他混,成了袁世凯的心腹,最后更是被慈禧任命为京师警察厅长。

1913年,王治馨已经升任顺天府尹,走上了人生的巅峰。

官至如此高位,就算是犯下了杀人罪,要处决也得三审五审,到最后还有各种缓和余地。所以,犯事后的王治馨虽然紧张,却并未到恐惧的地步。

可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肃政厅将王治馨贪污的证据交给袁世凯之后,大总统竟然立马批复,然后大理院直接开庭宣判死刑、立即执行。

整个过程连24个小时都不到,以至于王治馨自始至终都是一脸懵逼的状态。

从审判庭出来时,王治馨得知他的两个从犯一个判了12年、另一个判了9年。然而他并没有听清自己的判词,于是问了身边的押解人员:“唉!兄弟,我判了几年啊?”

王治馨毕竟干了那么多年的警察厅长,所里谁不认识他?就算判了死刑,谁不给他个面子?

押解人员明知他即将被处死,仍然不敢对他说实话,只是支支吾吾的说道:

“到地方您就知道了,我们只是当差的,不能乱说。”

王治馨虽有疑问,也不便多问了。随着法场的临近,王治馨终于明白自己的目的地了,一时间他竟由于惊讶过度而两腿发软、面如土灰。

是的,两个押解人员把他带到的地方,就是执行死刑的德胜门外。

行到离法场几百米位置时,王治馨已因突如其来的心理恐惧产生了严重的生理恐惧。他嘴唇不自觉的颤抖着,两腿如有千斤重,头皮也开始发麻.......

他自知贪赃枉法,可这么个世道,谁手里的钱干净啊?就算被判刑,也不该是死罪啊!

可惜,容他反省的时间并不多了,当他被带到刑场之后,他立马就被枪毙了,没有一丝犹豫。

堂堂的北京市市长,处决竟如此仓促,显然这背后有某种不为人知的内幕。袁世凯如此急切地处理掉王治馨,显然不是因为对贪污深恶痛绝所致,而是另有缘由!

误国家者,在一私字;祸天下者,在一利字。

辛亥革命以后,袁世凯成为大总统。自满清走出来的官僚,又怎能不知清朝完蛋的原因?封建落后虽是根本,可官场上的歪风邪气也加速了清朝的灭亡。经过深入调查,袁世凯出台了相关规定,凡是违法的人,都会从严处罚。

然而官场的争斗,从来都不是你死我活。为我所用者留之,为我不用者弃之。这么简单的道理,袁世凯当然明白的。倘若王治馨悉心为他卖命,就算他贪污500万块大洋,也不至于判他死刑啊。

真正让袁世凯痛下杀手的,是因为王治馨嘴上没有把门儿的,说了不该说的话,拿了不该拿的东西,见了不该见的人。

所谓并从口入,祸从口出,大抵如斯。

镜头闪回1913年4月某日,宋教仁在上海火车站被谋杀。宋教仁被刺杀后,全国舆论哗然,声讨真凶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此时,尽管大家都把矛头指向了袁世凯,但谁也没有确凿的证据,谁也不敢开这个口。在这个背景下,王治馨作为警察长,当然有必要出面解释。他公开说:

“现在宋教仁被刺杀,难保非洪(洪述祖,刺杀宋教仁的刺客之一)借此为迎合意旨之谋,赵秉钧不应该为此案负责,应该另有其人。”

王治馨此番舆论,等于直接将袁世凯给卖了,这分明是暗指袁世凯就是刺杀宋教仁的主谋啊。

最要命的是,王治馨说完后,他的这番言论被迅速登载到了报纸上。媒体一报道,全国舆论便直接对准了袁世凯,你说他能不生气?有这样愚蠢的手下,袁世凯没被气死也是托了老天爷的福。这简直就是传说中的“猪队友”无疑啊!

经过宋教仁谋杀案,袁世凯算是“惦记”上王治馨了:这种人不能留,不然还会惹麻烦。

在这种形势下,被“惦记”的王治馨自己竟毫无自知力,他根本不知道自己犯了啥事?

于是,过去怎么贪、如今还怎么贪。

这下好啦,正看他不顺眼的袁世凯,立马就抓了他一个现行,袁世凯是聪明人,他自然知道贪污500大洋判不了死刑,于是,他大手一挥就在王的罪名里加了渎职罪,数罪并罚,处死。

尽管袁世凯处死王治馨是怀有私心,但是他贪赃枉法却是事实。

不明真相的官员们看到王治馨被处死后,纷纷开始收起了手脚,毕竟官员们在向银子伸手之前,都会先看看德胜门外的血晒干了没。一时间:北洋政府的官场上一时间海清河晏。

如此说来 ,王治馨这死也真真是间接为民谋了福啊。


记者李满


客观历史上来讲袁世凯是有功于中华民族的,当然他也有过错的。

1.推翻了二千多年的封建统治,是采取和平方式实现的,不废一兵一弹,使百姓平安过渡。

2.天津小站练兵,是近代军队的开始。

3.设置警察制度,健全社会治安秩序。

4非常重视国民教教育和发展科技。例如詹天佑通过公费留学,学成后主持京张大铁路等。

5.健全宪法法律制度,严厉惩治贪官污吏。

6切实维护国家领土完整和祖国统一,从没签订过割让中国领土的条约,甚至通过多轮和谈使二十一条降至最低点。

7.久使朝鲜,维护中国是朝鲜宗主国地位,多次打击日本人在朝鲜的伎俩。袁公将逝时发出为“日本去一大敌”的感叹。


鴻程萬里


1914年6月27日,民国大总统袁世凯下令逮捕“前北京市市长”王治馨。不久,王治馨就被送到了“天堂”。袁世凯为什么要这样做?我们该如何看待这个举动呢?

“北京市市长”王治馨,贪污有点过了

袁世凯是在1912年就任大总统的,翻开其履历,可以发现,这是一个想干事的人,这是一个务实的人。但是晚年复辟一事,确实是昏招一个,真所谓是“晚节不保”。

袁世凯刚就任大总统时,踌躇满志,想要改变风气,想要“吏治清明”。为此,1914年,专门成立了一个机构,叫“肃政厅”。这个机构是干什么的?主要是用来监督、检查各级机构和官员的,还有就是用来治理贪污腐败的,相当于现在的“最高检查院”。

肃政厅设“都肃政使”一名,有总统直接任命;除此之外,设肃政使16名。肃政厅第一任领导是夏寿康,此人饱读诗书,铁面无私。

不久,《官吏犯脏治罪条例》公布了,这一条例治贪力度很大。其中第二条规定:“贪赃五百元或一千元大洋以上,即处无期徒刑或死刑。”

换算到如今是多少钱呢?那时的一元大洋,相当于现在的二百多人民币。也就是说,10万人民币左右,无期徒刑;二十万人民币,死刑。这处罚不轻。

当然,不达标的可以网开一面。但是,此时有一个人出现了,所贪金额远超规定,但此人身份很特殊。论资历,他曾经是袁世凯的老部下,论职位,他是顺天府尹(相当于北京市市长),这个人名字叫王治馨。

抓还是不抓?抓了杀还是不杀?袁世凯大手一挥,王子犯法与民同罪,开刀。这是不是有点大义灭亲的感觉?

怎么抓?怎么杀?袁世凯采取了雍正那一套,先下了你的职位,再查你,这样就避免了相关人员的包庇。

1914年6月27日王治馨被捕,同年10月23日被枪决。

问题来了,难道只是王治馨一个人贪污达标?为什么王治馨被锁定为“典型”?

最高领导,还是不要得罪的好

王治馨是袁世凯老部下了,为什么他被抓了“典型”?难道真的是袁总统铁腕无私?

腐败之事,绝对不是王治馨一人过线,袁世凯下令治他,确实有原因。

政治的事情,要分一个站队问题,要分一个立场问题。王治馨之前是警察厅总监,也就是现在的警察厅厅长。这时候,王治馨跟得最紧的领导,不是袁世凯,而是赵秉钧,这是当时的总理。

要知道,民国初建时,总统的权力其实受到了各种制约,这也是袁世凯后来要走“君主立宪制”,要复辟的原因。反倒是总理,对平常管理的权限更大。可以说,赵秉钧是王治馨的顶头上司。看来这个队,王治馨站的不算完全错。

但是,1913年3月22日,发生了一件“超级大事”,国民党领导人、理事宋教仁被刺杀了,此事引起了轩然大波。因为,当时宋教仁为了让国民党在国会中占据更多名额,四处奔波,而且据说,很多人认为宋教仁是下一届最能能担当总理职位的人选。

宋教仁一死,所有的矛头指向了袁世凯政府,因为国民党在国会中的崛起,威胁最大的就是袁世凯和赵秉钧了。两位大领导还没发话,有人站出来了。

站出来的这个人,你没有猜错,就是王治馨,王治馨说道:“是谁安排刺杀的,我不知道,但绝对不是总理安排的。”这话说的,人家都认为袁世凯和赵秉钧其中某个人干了这事,你现在说和赵秉钧没关系,那就是和袁世凯有关系了。

刹那间,火力点全到了袁世凯这边了。如果袁世凯对于这样的事情还能包容,对于这样的人还能重用,袁世凯就不是“人”了,就成神了。

和自己站的不是一个队伍,还说对自己不利的话,这样的人怎能放过?一年后,机会来了,王治馨的贪污腐败之事被调查出来了,此时,不抓你的典型,抓谁的?

于是,前北京警察厅厅长,后来的北京市最高领导,就这样被“大义灭亲”了。

纵观袁世凯对于王治馨的铁腕处理,说明了两个问题,一是贪污腐败那是一定要治理的;二是,不是一个阵营的会被率先治理。这是一个政治人物的手腕,也是一个最为合理的手段。


蓝风破晓


王治馨贪赃数千元,成为民国首位被枪毙的省级高官。

1914年6月5日,袁世凯签署公布了《官吏犯赃治罪条例》,其中一条是“枉法赃至五百元以上者处死刑”。同月27日,王治馨被袁世凯下令逮捕,四个月后枪决。

王治馨原为袁世凯嫡系,1913年9月调任顺天府尹,为北京最高行政长官。据悉,王治馨担任顺天府尹期间,卖官鬻爵,任内得赃款七八万。袁世凯以其声名恶劣,将王治馨免职,后扣押。

王治馨被扣押期间,不单动用重金开罪,甚至张勋、江朝宗、阮忠枢等北洋大员也为其求情。但袁世凯表示,“王治馨乃小站旧吏,予必有以处置。”

但国民党人认为,袁世凯枪毙王治馨是因为他和刺杀宋教仁案有关,措辞不简单,出卖袁世凯。

不管真实情况是否如此,袁世凯成为总统后,曾经是希望吏治廉洁,大力反腐的,而且态度相当坚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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