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20期」刘建新:“老民行”有了新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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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新:“老民行”有了新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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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20期」刘建新:“老民行”有了新目标

4月23日,雨后的桃源县城,有些微凉。上午8点,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刘建新,就带着干警们出发了。

这位56岁的老检察官干了15年民行工作,去年领着科里的干警,在常德市民行检察工作考核中取得了第1名,桃源县人民检察院也获评全省“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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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午都在赶往下一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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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新到县人大汇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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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新当天的第一站,是向县人大汇报院里的民行检察工作情况。分管民行检察的副检察长佘建军也一同前往。

“今年2月,最高检下发了《全国检察机关民事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就该项工作,我们希望得到人大的支持,并请人大监督。”刘建新告诉《法制周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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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新与同事一起到倾倒建筑垃圾的地方查看现场

8点40分,汇报结束,刘建新和干警们马上赶往下一站,就一起涉嫌非法倾倒建筑垃圾案件进行取证。

车子拐进一条小道,下车再穿过一片树林,记者看到了藏身在居民房附近大约4-5亩的建筑垃圾。刘建新介绍,他们是在4月初的“三联四大”走访活动中发现这一线索的,目前,他们已联系街道办,联系评估垃圾数量,发出了检察建议,不排除提起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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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县实验学校食堂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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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外商店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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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点30分左右,刘建新和干警们同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一起,又去了县实验学校,督促该局对学校的食堂及周边小卖部、餐饮店,进行食品安全检查。

“全省开展了中小学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护苗行动,我们经常督促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执法检查,关心、关注未成年人的食品安全。若有家长反映情况,我们还会监督他们进行突击检查。去年,我们督促履职的食品安全案件就有10多件。”刘建新说。

现场,有一家小卖部没有按规定悬挂食品经营许可证。执法人员指出后,老板娘马上将证件挂在了醒目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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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来访群众

从实验学校回到院里,已经到11点。刚一进院,刘建新就被一位当事人拉住反映情况。耐心接待完当事人后,他又忙不迭组织科里的干警们开了个会,安排好一周的工作。午饭前,街道办的负责人又找了过来,反映上述涉嫌非法倾倒建筑垃圾案的相关情况。一上午的时间,刘建新甚至没来及去一趟洗手间。

“从等案来到走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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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长都这么努力,我们年轻人就更不敢松懈了。”检察官助理、90后湘西姑娘严玉告诉记者,他们科长懂技术会办案又有经验,亦师亦友。

“虽然科长是60后,我是90后,但是并没有代沟。”严玉说,科长唱歌很好听,还喜欢摄影,“我们女同事搞活动,都喜欢喊上科长拍照,他是我们的‘男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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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干过反贪工作,干过控告申诉工作,但在民行呆的时间最长。”刘建新说,以前民行工作很单一,仅仅是对于不服法院的民事行政裁判申请监督、提请抗诉。但自《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修改后,特别是去年7月1日以后,民行工作成了一个全新的领域,比如督促行政履职、非诉执行、公益诉讼等等。

“原来是等案上门,现在要走出去主动发现案源。”刘建新说,“尽管我快退休了,但是作为员额检察官,我还是觉得民行工作责任重大,前途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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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新摄影作品

刘建新介绍,去年县人民检察院共受理、立案各类民事行政检察案件79件,办结76件;执行监督案件18件;督促履职案件48件;公益诉讼案件立案8件,已经办结5件,通过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711万元。

“民行工作不存在案源枯竭的问题,只存在人手不够的问题。”刘建新坦言,他觉得今年压力更大,但对民行工作,他仍然充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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