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8年度全区干部职工普法考试的通知

关于组织2018年度全区干部职工普法考试的通知

关于组织2018年度全区干部职工普法考试的通知
关于组织2018年度全区干部职工普法考试的通知关于组织2018年度全区干部职工普法考试的通知
关于组织2018年度全区干部职工普法考试的通知

各乡镇、社区、区属各部门、驻肃各单位:

为落实我区“七五”普法规划,切实提高并全面检验全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效果,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根据酒泉市相关文件通知精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依法治区办、区人社局、区司法局决定组织2018年度全区干部职工法律知识考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全区所有县级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各级党政机关及人民团体公职人员(含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工勤人员)、事业单位(含各类学校、医院)干部职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二、考试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宪法及宪法修正案、国家基本法律法规、新颁布的法规、党章及党纪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相关内容。

三、考试说明

1.考试方式:此次全区干部职工法律知识考试采取无纸化网络考试方式进行,考试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考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视为合格。

2.考试时间为:2018年10月25日——11月20日,请各乡镇社区、各部门单位自行组织干部职工登录“酒泉司法局网”,网址:http://sfj.jiuquan.gov.cn/在酒泉市司法局网站“网上办事”栏目点击“普法考试”进入考试系统。(如下图所示)

关于组织2018年度全区干部职工普法考试的通知

3.为了准确统计考试成绩,考生考试时必须正确填写所在县市区、姓名、年龄、工作单位、职务等信息(我区所有单位一律填写为肃州区,如填写“酒泉市肃州区***单位”,考试成绩将统计到酒泉市,我区无法汇总统计参考人员成绩)。例如:“肃州区商务局”不能填为“区商务局”或“酒泉市肃州区商务局” 。同一单位考生考试时填写的单位名称必须完全一致,请各单位普法联络员在组织考试时统一通知所填单位名称,以便于考试成绩的统计;下属单位名称填主管单位名称+所在单位名称,如:“肃州区林业局林果中心”。

4.为保证考试的合格率,考生考试前可先进入“同步训练”,进行知识积累,正式考试再进入“考试模考”,考生答题结束后在试卷最下方点击“提交试卷”,系统会自动统计考生考试成绩,点击左下角“对成绩满意,立即提交答案”,即完成考试。如对考试成绩不满意,可以点击下图右下角“对成绩不满意,返回重考”,可多次考试,直到考生对成绩满意为止。

四、考试要求

1.根据《肃州区进一步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参加年度普法考试考核的,组织、人社部门不予年度登记注册”。各乡镇社区、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抓好本乡镇、本社区、本部门、本单位、本系统普法考试工作,做到严格要求、组织有序、全员参加,保证考试顺利完成,真正达到“以考督学、以考促学”的目的。

2.全区干部职工无纸化网络法律知识考试工作结束后,由肃州区司法局负责网络法律知识考试的统计工作,并由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依法治区办、区人社局、区司法局向全区统一通报考试结果。

3.考试中若遇到问题或有好的意见建议,请致电或在肃州区普法工作群内讨论,群号:526999217。

中共肃州区委组织部

中共肃州区委宣传部

中共肃州区委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肃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肃州区司法局

2018年10月25日

关于组织2018年度全区干部职工普法考试的通知
关于组织2018年度全区干部职工普法考试的通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