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通知:不繳社保的將列入黑名單!

之前一直傳出之前沒有繳納社保的,今後將面臨追繳?

現在很明確的告訴大家,不追繳!但是今後按實際情況繳納社保。

10月16日,人社部重磅出擊!

人社部發文兩大重點內容

1、之前沒有繳納社保的,不追繳

2、今後還有不繳納社保的,重罰

一、不追繳2019年1月1日前的社保欠費

人社部發文通知如下: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

切實做好穩定社保費徵收工作的緊急通知

人社廳函〔2018〕246號

人社部通知:不繳社保的將列入黑名單!

主要內容:

1、充分認識穩定社保費徵收工作的重要意義

2、嚴格執行現行各項社保費徵收政策

黨中央做出的將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等各項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的決定,只是徵收主體的變更,並未調整現行社保費徵收政策。當前,我部正根據國務院要求,會同相關部門抓緊開展測算分析,提出適當降低單位社保繳費比例、確保總體上不增加企業繳費負擔的具體政策措施。在社保徵收機構改革到位前,各地現行的社保繳費基數、費率等相關征收政策,要一律保持不變。

3、嚴禁自行組織對企業欠費進行集中清繳

目前,仍承擔社保費徵繳和清欠職能職責的地區,要穩妥處理好歷史欠費問題,嚴禁自行對企業歷史欠費進行集中清繳。已經開展集中清繳的,要立即糾正,並妥善做好後續工作。

4、積極做好徵收體制改革相關準備工作

5、加強督促檢查,確保黨中央國務院要求落實到位

看完以上內容,已經很明確不追繳了,無疑給大家吃了顆定心丸。

雖然不追繳,但是各企業也不要以為就可以不繳社保了,必須提醒各位企業負責人,之前的社保不追繳,但是現在和以後都必須繳滿社保。

不然將受到重罰!

二、人社部出手!不給繳社保將面臨懲處

據人社部官網顯示,10月16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發佈了關於《社會保險領域嚴重失信“黑名單”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

明確表示不給職工繳納社保的用人單位將面臨懲處,最高5年內在交通出行、融資貸款等領域將多方面受限制!

人社部通知:不繳社保的將列入黑名單!

“意見稿同時對“黑名單”一詞作出瞭解釋:本辦法所稱“黑名單”是指違反社會保險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用人單位、社會保險服務機構及其有關人員、各類參保及待遇領取人員嚴重失信記錄信息。”

三、什麼情況,導致進入“社保黑名單”?

徵求意見稿對應列入“黑名單”的具體情形進行了說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單位或個人,或面臨被列入社保“黑名單”的後果:

1、用人單位未按相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且拒不整改的;

2、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參加、申報社會保險和騙取社會保險待遇或社會保險基金支出的;

3、非法獲取、出售或變相交易社會保險個人權益數據的;

4、社會保險服務機構違反服務協議或相關規定且拒不整改的;

5、負有償還義務的用人單位及其法人代表或第三人,拒不償還社會保險基金已先行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進入“社保黑名單”,對企業的影響?

企業一旦被納入到“社保黑名單”,需要受到如下影響:

(1)民事責任

因企業沒有及時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而導致員工相關社保待遇受損的(企業可以通過補繳並使員工享受社保待遇除外),企業要對員工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2)行政責任

經社保經辦機構查證,限期要求企業責令繳納社會保險費,並承擔相應滯納金。

企業還可能受到相應的罰款,相關責任人及直接領導,也將面臨行政罰款。

(3)刑事責任

社保違法涉嫌犯罪,還要追究刑事責任。

(4)信用責任

在政府資金支持、政府採購、招投標、生產許可、履約擔保、資質審核、融資貸款、市場準入、評選表彰等方面依法依規予以限制。

其中,被列入“社保黑名單”後,還不整改的企業相關責任人今後乘坐飛機也要受限!

從今天起,企業的這些行為視為違規

1、不全員交社保

(1)與員工簽訂自願放棄社保的協議

(這是掩耳盜鈴行為,其實並沒有法律效力);

(2)掛“羊頭”交社保。一些城市寬容徵收法是:一個公司至少得有一個人買社保,以前就算你過了。現在也會逐步規範起來。

2、尤其是這些企業:

建築施工、勞務派遣、物業安保這幾類企業,私下籤訂放棄社保協議的比比皆是,利用他人身份證信息製作工資表虛增成本(那怎麼和社保比對得上?),絕對是重點檢查名單!

3、拒保欠保

這屬於比較惡劣的。

但是和你經營密切相關的稅務機關,懲治方法很多:降你的納稅信用評級,限制領購發票、限制開票…

你不申報社保,可以給你核定;

你欠繳社保,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逾期不繳納的,將會加收滯納金的數額為每逾期一日加收所欠款額的2%。對欠繳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以1000元以上10000以下的罰款。

4、統一按最低標準交社保

社保繳費基數有上下限的規定,每個地方不同,但是原理都是一樣的。

工資

下限

工資>上限,按上限基數交

所以,如果不是按這原理交社保的,都是不合規的,將要被規範。

“以上海為例,上海2018年社保繳費基數上限21396元,下限4279元,小明工資10000,那下限4279元<10000元

人社部通知:不繳社保的將列入黑名單!

(注:個稅按新個稅算法計算)

最後提醒各位:

社保政策實施在即,希望法人必須清楚到位,給企業的每一個員工都足額繳納社保,而會計人也要將相關政策學習到位,不能在工作上出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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