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单“涨价”?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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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已经处理过,仍然显示未处理

网友 我在“交管12123”处理了违法,钱也扣了,可是显示违法还在,这是什么情况?

解答:因互联网平台与公安网络数据交换存在“时间差”,如果已在“交管12123”上处理了交通违法,请耐心等待数据更新(一般在1个小时之内)。

等待一段时间后,如果仍然显示还未处理,请保管好处理信息截屏资料去最近的交警大队处罚窗口进行核实。

若出现了重复缴款的问题,平台会在10个工作日内按原路退回该笔款项,请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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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单“涨价”了,是怎么回事

网友两个月前交警现场开的200元罚单,去处理时竟然翻倍变成400元,罚单难道还会“涨价”吗?

解答:其实罚单会“涨价”是因为交警现场开具的罚单,你没有及时去缴纳,从而产生的加处罚款

知识点来了

什么是罚单?

罚单是处罚决定书是记载有实施人信息和处罚种类的处罚决定,不是违停告知单,也不是强制措施凭证或违法处理通知书。它是行政机关对相对人的行政处罚的法律文书。所以如果收到处罚决定书或缴款通知书(这才叫罚单)必须15日内缴款。如果汽车上贴的违停告知单,这不叫罚单,因为它只有车辆违停信息,没有违停实施人的信息,还不叫处罚决定,所以就不是罚单。

还有因为交通违法行为被警察扣车开具了强制措施凭证或违法处理通知书(虽然有当事人信息和实施的违法行为,但只有采取强制措施的种类,是否构成违法还需进一步调查),则需要15日内去交警大队接受调查,核实违法事实后再做出处罚决定。所以,做出处罚决定的法律文书才是罚单

简单点说,直接看图

罚单“涨价”?什么情况

(这是罚单)

罚单“涨价”?什么情况

(这两个就不是罚单)

什么是加处罚款?

加处罚款,是指超过规定缴纳期限,产生的一种带有惩罚性质的款项,一般是按超过规定期限的天数,每天要交一定比例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51条规定: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措施: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9条规定:

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52条规定: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哪些情况会产生加处罚款?

交警现场开出罚单

当事人违法被交警当场出具罚单须在15日之内缴清罚款,一旦超过15天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不能超过罚款本金,也就是说最多只能罚1倍的加处罚款。

违法处理大厅开具罚单

同现场开单处罚方式相同,当事人必须在15日之内缴纳罚款,每逾期一日将产生3%的加处罚款。

电子眼抓拍

被电子警察拍到,如果没有在交警处罚窗口或者其他处罚平台上生成《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是不会产生加处罚款的若车主接受罚单,要在15天之内及时去处理缴款,超过15天就需要缴纳加处罚款。

违法停车贴条

交警现场贴在玻璃上的不叫罚单,是违停告知单,若不处理是不会产生加处罚款的,但在交警处罚窗口或者其他处罚平台上生成了《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的话,还是需要在15天之内及时去处理缴款,超过15天的话,需加处罚款。

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计算加处罚款,但最终加处罚款不超罚金总额。如罚款200元,逾期未交后的加处罚款总额≤200元。

交通违法未处理会有什么影响?

1、罚单超15天未缴款产生加处罚款;

2、罚单未缴款的,驾驶证换证、补证、转证都不能办理;

3、车辆不能通过年检;

4、车主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

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如何避免产生加处罚款?

1、在规定的期限内上缴违法罚款是毋庸置疑的;

2、车主在车辆注册登记时使用的地址和联系方式一定要填写正确,如有变更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更改过来,以避免违法罚单未能及时收到和处理。

觉得这波操作太麻烦?

那就还是老老实实的

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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