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古代沒有土地的農民不自己開荒?

作家唐糖小君


在傳統社會里,種地是農民幾千年來的職業,在收益歸己(哪怕很少一部分)的情況下,農民自然願意開墾更多的土地。但是”開荒”並不能保證收益歸己。所以農民願不願意墾荒,關鍵看制度。

事實上歷代封建王朝,都有鼓勵農民墾荒的傳統,特別是王朝的初期。

為了鼓勵人民的生產,朝廷不單提出墾荒減免賦稅,還提供種子農具,甚至大型的畜力。一個王朝的初期,為了發展生產力,通常會以休養生息的方式來治理天下。而王朝的初期是剛剛經歷完戰爭的 ,社會上擁有大量的撂荒之地和流民,亟需重新建立秩序。無疑墾荒不但可以使得百姓衣食飽暖是最有效的方式。


但是到了王朝的中後期,即便是良田沃野,時常也會被拋棄。

因為“天災人禍”,老百姓種地不但無法養活自己,還可能因此揹債,家破人亡。這真不誇張,在明朝末年的時候,除了原本的賦稅外,“三餉”更是雪上加霜,而這些都要從普通老百姓的田裡面出。那麼這些普通老百姓為了避稅,就把自己的土地賣給士紳,逐漸淪為士紳的佃戶。因為士紳不要納稅,所以明朝朝廷可以收稅的土地越來越少,但是花銷卻是越來越大。所以就在那有限的可以收稅的普通老百姓的土地裡面加更多的稅。這就導致了普通老百姓依靠種地更沒法活了。所以為了生存,不得不把土地要麼賤賣給士紳,要麼撂荒,成為流民。這就形成了惡性循環。


所以連耕種良田都能破產,何談開荒?

勞力何來?種子農具成本何來?大型畜力何來?所謂開荒種地,種子一旦種下去,就得靠天吃飯了,糧食未打下來收進倉之前。那就是”人為刀俎我為魚肉”的煎熬。成本付出了,但是最終有沒有收益,有收益歸不歸你本人。這都是普通百姓無法承受的代價。

更何況在封建王朝,澤被山川,那是皇帝的私帑。

普通老百姓是沒有資格去開荒的,除非它的主人允許你去開荒。然而皇帝自然知道那裡打不出糧來,所以真正的“皇莊”卻都是沃野千里,從哪裡來的那自然不用說。

但是在中國社會上墾荒有一個特殊的形式,那就是軍屯和民屯。

當一個朝代的末期,社會上出現大量的流民和大量撂荒的土地的時候,手握槍桿子的人就可以重新制定秩序,給這些流民以土地、以政策、以種子農具和大型畜力支持。

這就使得該軍事集團,在糧草和兵員補充上都可以自給自足,逐漸形成一個良好的循環,建立一個新的秩序,開創一個新的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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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時確實人少地多,也存在農民開荒種地的情況。我姥爺以前給富戶做了十年長工,後來路過現居地,荒無人煙,草高2米。心想草能長這麼高,種莊稼肯定沒問題。剛開始用鋤頭挖,後來慢慢買了毛驢,牛,馬用來開荒,約開墾百餘畝。地雖多,看天吃飯,旱澇不收,產量也低,但溫飽小康沒問題。其實很多地主都是靠勤儉節約,辛苦勞作逐步積累而成,並且對長工和窮人都特別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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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不是隨便墾的!所謂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叫你墾你才能墾;即便鼓勵你墾,但沒有牛,沒有工具,怎麼墾?

從宏觀來看,墾荒的政策落實有難度

古代很多朝代確實出臺了鼓勵墾荒的政策,一方面讓農民去開墾無主荒地,減免墾荒地若干年的賦稅;另一方面考核地方官員,讓他們想辦法推動農民墾荒,目的只有一個——培養新稅源以便收稅,也就是養羊為了剪羊毛。

但這個政策落實難度不小,朝代開國之初,百廢俱興,政治清明,朝氣蓬勃,休養生息之時,墾荒政策執行較好;到了承平日久,國勢衰微,吏治腐敗,橫徵暴斂時,墾荒政策就大打折扣,好不容易開墾的土地,說不定就被大官僚大地主兼併,甚至被官方徵收了。

因此,當一個朝代到了晚期,必定是土地兼併愈演愈烈,土地和財富越來越集中在大地主大官僚手中,墾荒政策根本無法落實。


從微觀來看,墾荒的技術實現有難度。

古代的荒地條件很差(條件好就不會成為荒地了),缺水缺肥,土壤貧瘠,開墾起來成本很高,難度很大,需要精壯的勞動力、強壯的牲口和合適的勞動工具,否則基本免談。

這些東西看似簡單,但古代絕大多數無地少地的農民,他們除了勞動力一無所有,墾荒耕地的牛和勞動工具統統沒有,耕地或墾荒時只能租借地主或官府的,這些需要很大成本,一不小心把牛累壞累死,全家破產都賠不起。

古代農民沒文化,但也不傻,懂得計算成收益,墾荒難度如此之大,成本如此之高,墾出來的荒地壓根不夠成本的,還不如當佃農,老老實實租種地主的土地,給地主打工。


所以墾來墾去,最終往往是原本就擁有土地的農民越墾越多(因為他們有牲口、有工具),他們從農民到小地主,從小地主到大地主,而那些本就一無所有的佃農反而很少能墾荒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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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飛驚


首先你開荒是為了什麼?種植糧食,那麼那時的主要糧食是什麼?在唐之前稻米、粟是人們的主食,而這些糧食產物對生產環境的要求比較高,不但要有肥沃的土地而且要有充足的溫度、光線、水源。


而到了宋之後小麥才開始成為主食之一,小麥相對於水稻的種植條件沒那麼苛刻,但依然需要肥沃的土地才能大量種植。對於開荒出來的土地根本達不到種植的要求,而且事實上並沒有那麼多地方可以讓你去開採。特別是有過幾百幾千年的北方地區。而南方要開荒的話只能進山,而那些地方几乎種不了什麼東西,更不用說那些主食了。

而到了明清時代,隨著番薯、玉米、土豆等耐乾旱、對土地要求小的、高產量、外來食用產品引進中國,中國人才能到一些土地比較貧瘠、水源少、熱量不是很高的地方進行開荒種植,所以到了明清時期,中國人口才開始超過1億,並逐年上漲。而這一切番薯玉米土豆功不可沒。

而且還要考慮戰亂和天災,還有開荒技術、種植技術、灌溉水源等工程技術問題,不是一般人都能解決的,有些甚至需要政府通過農業部門來解決,這也是自古以來我國為什麼要設立農業部門的原因。除非是政府同意的大規模開荒活動,不然個人的開荒基本上解決不了什麼。


在十字路口等等你


"在我國古代,甚至是近代,都有大量的農民沒有土地,他們必須向地主租地才能生存,日子過的相當貧困。


但是,按照中國當時人口的數目,其實應該是地多人少,現在的很多城市在當時都是荒地,那麼,為什麼農民不自己去開荒,卻要向地主租地呢?

1、政策雖有優惠,但投入和風險過大,削弱了開荒的積極性

明朝時,張居正推行的“一條鞭法”,把力役部分地攤入田賦徵收,有利於減輕農民負擔。



政策鼓勵開荒,甚至免除所開荒地三年賦稅,然而,自古中原無閒田,好耕種的田地都有主了,荒地離眾人聚集的村莊較遠,開荒需要有地方住,有東西吃,所需投入非常大,加之荒郊野外多有野獸出沒,對少數幾個開荒者的人身安全造成了很大威脅。

相比較賦稅的優惠,巨大的物質及人力的投入加上野獸的威脅,多數農民即使動過開荒的念頭,也很少有人勇於放棄雖然清貧,但可以守著老婆孩子熱炕頭的租地生活,去野外開荒。

2、古代生產落後,開荒的巨大付出與後期收入難成正比,開荒明顯不合算

古代的生產落後,人力是第一生產力,耕牛是當時大戶人家才有的奢侈品。全憑人力一鍬一鎬地開墾荒地,需要耗費大量的時間的勞力,而且開出的荒地前兩年因缺少養分,莊稼長勢很差,收成少的可憐。


養護兩三年後,開出的荒地才好不容易有了些收成,卻又被迫開始交納賦稅,前期的巨大付出與後期的收入不成正比,多數人也就不再費心勞力地折騰著開荒了。

3、為避免為他人做嫁衣,農民只好對開荒敬而遠之

溥天之下,莫非王土,古代地位低下的農民,歷經千辛萬苦開有荒地,很有可能一年後就被徵為國有,或者被哪個大戶人家看上,直接圈在自家地塊裡,老百姓只有自嘆倒黴的份兒,壓根兒沒有與之抗衡的資本。

荒地無人問,良田爭著管。少數勤勞勇敢的農民不甘心世代租地,費盡九牛二虎之力開了荒地,卻面臨著被無端徵用或圈地的惡運,凝聚了自己無數心血和汗水的土地成為他人的囊中之物,為他人做嫁衣的滋味,使大家對開荒敬而遠之。

當然,也有部分開荒成功的農民,憑著自己不怕吃苦的精神,荒地越開越多,慢慢積累了不少財富的,但畢竟是少數。

無論是從投入和風險、生產力的落後,還是農民受壓制方面,開荒都不能算一個靠譜的投資項目。“投資有風險,入行需謹慎”,現代的投資理念在古代同樣適用,多數農民寧願世代租種地主的土地,也不願冒險去獨自開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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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媽20多年前在野外半乾池塘裡種水稻,一開始根本不能插秧,滿是蘆葦,牛進去都陷都是我爸一邊用鐵鍬鏟,耙子耙,我媽一棵一棵插秧,2畝地半個月也幹不完,後來剛有點收成就有人眼紅,隊長無兒無女要求生產小隊給平分這2畝地,爸媽人老實後來還是一年給800斤糧食給五保戶做條件算是租,後來人死了也就算了,那個年代都是沒有辦法的事情,現在條件好了,很少有為雞毛蒜皮的小利吵架,不管農村還是城市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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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一直在開荒,只是速度太慢。

題主所說,沒有土地的農民為什麼不自己開荒,那是在他能力範圍內已經無荒可開,這意味著周邊的土地已經得到集中,地主控制了土地。

闖關東大家都多少了解,他們就屬於拓荒者。

古代的未種植土地很多,但不代表就一定可以開荒成功,我們不能以現在的生產力水平去理解以前。

原始社會的刀耕火種,種植幾百畝的土地還沒有現在一畝產量高。



自然災害,草木爭地,勞動力不足都影響了開荒進度。

另外一部分,封建時代沒有土地的農民,如果背井離鄉去荒山野嶺去開荒,則代價無比高,往往會付出生命。一是人生地不熟,無宗族背靠。二是生存環境惡劣。三是作為弱勢群體容易被欺壓。四是生產力有限。



所以,不是農民自己不開荒,而是開不成。


明言白話


聽說我家袓上是討飯過來的,當時借住人家房簷下面每天早上給人擔水打掃院子才能換個容身之處,人去世了都沒埋的地方後來好像用一個人做童養媳的代價才換來了准許在荒山坡上打個墓。什麼叫無立錐之地我想這就是吧,開荒似乎不可能實現的事。


劉55648493


這個問題問得太傻了,只說幾句:一,現在哪裡還有無主之地?田土山林都有主,找不出一寸土地是無主的,古代是農業社會,土地更重視,哪家地主豪紳允許窮農民開墾?二,既是允許開懇拓荒,拓寬出來的田土也是地主的,改變不了窮狀態。正如有人在人家自留山上或祖傳山林伐木為屋居住,但他必須給租金,否則告你非法毀林佔土。試想一個無田無土無山林的外地人來農村生活,不給租金他有立足之地嗎?聽老一輩傳說:窮苦農民要給地主看守山林才允許開墾點點山土種菜且頭茬菜必須送交地主嚐鮮。

所以古代沒有土地的農民(窮人)是永遠翻不了身的。


太極老人75319225


不是沒有,而是很多,甚至有國家層面的措施出來支持古代的農民開墾荒地。


但是一塊土地形成地利,適合耕作是需要時間的,三五年不等,基本上能被撂荒的土地,要麼就是本身是貧瘠苦寒之地,要麼是遠離富庶地區邊遠之地。(歡迎關注我的頭條號:歷史三日談)

不管是哪一種,對於一個正常的人來說,都是不適宜生存的地方,因為人是群居性的動物,人的價值需要在人類社會中得到提現,不管是合作還是競爭,說的都是人類社會的現象。

如果說遠離正常的人類社會,來到偏遠之地開荒,就算是生命力頑強活了下來,基本上也就與野人無異了,如果說是野人的話,那討論要不要去沒有人的土地開荒還有意義嗎?


在舊社會,一些受壓迫受奴役的農民去開墾這種沒有人管的荒地是不可避免的,甚至是在政府層面也提供政策扶持,比如在明朝時張居正實行的“一條鞭法”;在雍正時期,施行了“攤丁入畝”。

不管是“一條鞭法”還是“攤丁入畝”,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把農民從現有的土地解放出來,鼓勵他們去開墾新的荒地,但必須明確的一點事這裡所說的開墾荒地,仍然是毗鄰已開墾的土地。

或者說是在人類聚居地不遠的地方,總而言之,都是為了更好的融入到已有的人類社會做準備的,而不是完全脫離實際社會的那種開荒。

而且這種開墾出來的荒地雖然有稅收政策上的優惠,但還是需要繳納賦稅,在國家的監控管理範圍之內,而且開墾荒地付出的艱辛和勞動,並不一定和收入成正比,風險性也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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