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半夜偷菜吃中毒死亡,家属要求赔偿该怎么办?

a小伟特效


碰到这样的事情你不用怕,小偷家属想打赢这个官司是很难的。

民事诉讼规定的是:谁主张,谁举证。

小偷家属告你,要想让你赔钱,必须得举证出下列证据:

1、小偷偷的是你的菜。

他们有什么证据证明拿回家的菜一定是你的菜?

2、你菜上含有剧毒农药,能够致人死亡。

这必须得有法医化验鉴定,不是说他认为有毒就是有毒的。

3、小偷是偷吃了你的菜被中毒死亡的,而不是其他原因导致死亡的。这就是说他的死亡与你的菜是有因果关系。

如果你的菜有毒,但是并不一定能够毒死人,小偷是因为心脏病突发而死亡的,那么他的死亡与你都没有任何关系了。

4、你菜上打的农药,必须是明令禁止使用的毒药。

如果说是国家允许使用的农药,那么造成小偷死亡的。你没有过错,也不会承担责任的。

所以,如果说小偷家属举证不出来上述证据,那么他就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也就是说,他可能就打不赢这个官司。

你反过来可以说他是讹人。

当然如果有证据证明小偷的死亡确实与你的菜有一定关系,那么也要尊重法院的判决。不过,无论如何?小偷都有重大过错,索赔18万元,显然是过多了,具体以法院判决为准。


法重情深


大实话:遇到这样的无赖家属,最好的办法就是跟他耗时间,拖到他主动降低赔偿要求。

今天在网上看到这么一个问题,说的是宁青县的一个农户,因为白天给地里的西红柿打了农药,然后晚上有小偷进入菜园偷了西红柿回家后没有清洗干净,由于农药残留过多,所以不幸身亡。第二天小偷家属来闹事要求菜农赔偿18万元。

虽然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菜农是有责任和义务做到安全提醒的,比如说要在菜园里写个提示牌告知他人蔬菜有毒,也需要尽量在菜园子周围拉上防护措施,以防他人误摘食用后中毒。但是,就这从现实情况来看显然对菜农是不公平的。

因为小偷如果是真的要偷菜的话是不会因为有个提示牌就不偷的,而竖立一个提示牌就代表菜农没有过错,没有提示牌就代表菜农有错,显然也是不合理的。

说现实一点,如果这个小偷的家属说小偷是文盲,不认识字呢?难不成菜农还要一天24小时用大喇叭播放着菜打了毒么?所以,我感觉这样解释是没有意义的。

有人拿这个和饭店里立那种“小心地滑”的牌子作比较,其实,这和一些饭店里那种立一个小心地滑的牌子的性质还不一样,因为地滑是客观因素决定的,不是顾客可以主观控制的,但是,小偷偷菜则完全出于主观行为。如果说立一个提示牌小偷就不偷了,那就真的用不着法律了。

再者说了,如果是一个不懂事的小孩子摘了吃了,那又该怎么算么?恐怕这时候就算你立了牌子也是要赔钱的吧。当然,这时候赔钱也是应该的,毕竟小孩子摘和小偷摘的性质是有本质区别的。

所以说,小偷家属索要18万元的赔偿是不合理的。当然,出于人道主义精神赔个十块八块的还是应该的。

有理有据,实话实说,关注:大实话。让我们一起用理性的视角看世界。


大实话


从情感上来讲,对你表示同情,遭受无妄之灾,但是或多或少,你都要赔偿一些,这是毫无疑义的!

回答问题之前,先看一名网友提供的案例。其同事有块菜地,种了一些青菜。为了除虫,一天上午打了农药。因为菜地靠近路边,当天晚上有人顺手摘了一些青菜回家,没想到一家几口吃后就中毒了。报警后,经公安部门调解,其同事赔偿了医药费。至于理由,那就是农药有毒,他人存在误食的可能,而身体健康权是受法律保护的,应该在菜地里标注警示的标志。

还有一个案例更好玩。一个老太太,误把邻居家种植的观赏花卉洋水仙当成韭菜,趁人不备,偷割回家包饺子给孙子吃。洋水仙茎叶中含有毒素,但种植并不违法,所以结果可想而知,老太太孙子中毒住院。奇葩的是,老太太竟然上门索要赔偿,说邻居故意种植有毒花卉,居心不良,目的就是要毒害她孙子。结果呢,警察蜀黍进行调解,让邻居承担部分医药费,并将洋水仙铲掉,以免不必要的麻烦。

此案中,想要挑你的毛病,那是太多了:农药是不是在正规农药店购买的,是不是国家明令禁止的剧毒农药,有没有按照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操作,还是随意增加了农药的浓度,有没有在显眼位置标注警示标志……

当然,小偷偷东西,其自身存在重大过错,而且吃东西竟然不晓得清洗,更是错上加错,其本人应当承担80%的责任,你承担20%的次要责任。


打虎拍蝇


我叙述一下二十年前的亲身经历,以前孩提时候,夏天稻谷快成熟时,为了避免稻谷欠收,都给秧苗打防钻心虫的农药,但是田边有桑树,那个时节刚好桑椹也可以吃了,我们同村很多小孩子吃了,全部中毒,然后部分挽救回来了,最后死亡了八个小伙伴,我也是死里逃生,难道我们也去找务农的村民,偷吃别人的东西本来就是违法行为,违法行为导致的后果必须自己承担,是否至于威胁生命,这个是违法行为者自己甄别的,而不是经济受害者再次承担无关的强加责任!同理,采摘野生蘑菇食用后中毒死亡了,是否应该找国家林业局赔偿呢?而且采摘野生菌不是违法行为,而偷盗是违法行为!别人违法为什么要受害者承担责任?


洞仙的主


看了大家一边倒的评论,我真的心里特别的凉,每个人都以为自己充满了正能量,实际上戾气一个比一个都要重。小偷固然不对,但是他也罪不至死。吃了几个西红柿而已,而且是地里种的,成本或许几毛钱几分钱而已。我记得我小时候在爷爷家,夏天有时会去地里偷几棒玉米,如果当时我被毒死了,或许换来的也是几句活该而已。这个小偷不同与有情节恶劣,严重违法的事情。只能说道德底线太低,并算不上犯罪。他也许回家时饿了,渴了,随手摘一个吃。(如果他是目的明确的,半夜三点起床,用拖拉机去偷的,那另当别论。)他的家里也有妻儿,父母,换做是谁,因为吃了你几个西红柿一条生命就这么消失了,谁也接受不了。种地的果农只能说很倒霉,可以说祸从天降。如果他是一个人心地纯良的人,他也会难过。(如果是有意为之,就另当别论了)你们觉得18万一条人命贵了么?如果我是果农,我会赔钱。但会按照我实际的经济实力,因为我还做不到理所应当的漠视生命。


一城一事2


菜园里我刚打农药,你偷了我的菜去吃,中毒死亡那是你的事情,你家幸存者没权利要我赔偿,我也誓死不赔!我还要你家未死的人赔偿我!你家人偷我多少菜按批发价赔偿给我才是合法的!“老鼠过街人人喊打”是什么意思呢?老鼠就是小偷,不劳而食的人就是这下场!


李正先1


你去偷银行被累死了是不是要告银行金库修的太坚固了?去偷军火库被打死了是不是要告他们?去偷电被电死了是不是要投诉电业局为什么设备带电呢?这社会都什么混蛋逻辑啊?你去偷窃别人的合法财产,你的生命安全还要受法律保护么?以后我们是不是应该把钱放到小偷面前帮他提回家啊,万一他累死了怎么办?


汐226108468


老鬼认为:不管你是不是农民,这个钱都不该你赔!

这个案例和前几天武汉的“小偷偷电动车结果死亡”的案例还有点不一样。
电动车案里,车主存在一个私拉电线充电,导致小偷死亡,所以适当的赔偿应该是合法的,至于是否合理,我们这里不讨论。

至于菜地偷菜,回去没洗干净被毒死,只能说“人在做,天在看。自作孽,不可活”啊!

也就是西红柿不属于粮食作物,要不然你可以反告小偷:破坏农业耕地罪。而不是被他索赔了。

农药能毒死,可见农药毒性之大,如果是合法经营的农药,那么小偷家属也许可以找下农药生产厂家索赔,而非农户索赔。

人家地里的菜,让你去偷了?人家打不打农药是人家的自由,好么!

你不光偷,还没洗干净就吃,心真大啊!

这下把自己弄死了吧?

别索赔了,打官司也赢不了,索性让农户给你洗几个干净的西红柿吃吃,

回去再摆到小偷的案头上让他也吃下干净的西红柿吧。


我是老鬼,我们的观点影响我们的生活!

谢谢您!


老鬼杂谈


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当然是告他,让法律来解决!

偷我家的菜,中毒死亡了还向我索要赔偿,还有天理吗?我家的菜地,我可以给它施肥也可以给它喷农药,这是我的自由。我并没有让你来我家偷我菜,如果前提是我叫你过来弄点青菜,然后中毒了要我怎么赔我都没有怨言,但是你做贼偷菜吃了死亡,还和我索要赔偿,不可能!最多给你人道主义的关怀,给点小钱让你平复一下内心的心情,这已经是我的底线了。



如果实在家属胡搅蛮缠,你可以考虑打官司和他斗争到底。偷别人的东西本来就是属于违反法律法规的事情,法律不可能偏袒向坏人那方,让好人无辜受罪。我觉得如果真有这样的状况,家属还有脸来索要赔偿的话,那脸皮也是挺厚的。


小时候家里近小偷了,把家里的锅碗瓢盆全偷了,然后老爸追出去。几个小偷躲在草垛里来不及逃跑,做贼心虚了,我把还没靠近的时候就撒丫子就跑。夜里挺黑的,但是老爸看了一下他的神型,应该是个孩子,手里的砍刀就没有扔出去。我爸说,要不是看在是个孩子的份上,那小子肯定凉了。可见人们对小偷的憎恨程度。


偷别人菜吃中毒,这罪有应得啊!我菜园没有写着“

欢迎来摘”几个字呀!小时候妈妈没有教过,不是别人的东西不能乱拿吗?如果你偷东西受到应得的处罚,那这也是报应啊。但菜农们如果喷了农药,还是竖个牌子吧,免得惹祸上身。


小雨影视


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这种情况都得予以赔偿。原因如下:菜打了农药要有提示,明知道可能导致人因洗不干净农药而中毒,放任结果的出现,有过失。国外经典案例-贝克诉麦当劳餐厅案。79岁的里贝克女士在饮用麦当劳外卖的咖啡时不慎将咖啡泼在自己的胯部,造成大腿、胯部、外阴等部位三度烧伤。里贝克起诉麦当劳的咖啡过热,并没有写明过热的标致,导致其烫伤。最终陪审团表决麦当劳补偿里贝克女士16万美元损失补偿,外加270万惩罚性补偿。主审法官裁定将赔偿额减至64万美元。最终双方私下达成协议,以赔偿额保密结束这起案件。麦当劳就是因为没有标记过热(hot,caution)的字样,导致输官司的。看此案件,很多人会说,尽管我写上有农药字样,对方不识字也没用。其实不对,菜农只需要尽到了自己该尽的提醒义务,他就免责了,就像麦当劳现在的咖啡杯上都有“注意,烫”的字样,在有人烫伤就是自己责任了。(附,小孩子的烫伤就是父母责任了,他们有监护、看管、告知义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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