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閉幕的
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上
提請審議的
《四川省中醫藥條例(修訂草案)》
備受關注!
其中,強調川派中藥保護和發展
是修訂草案的一大亮點
據介紹,我省是中藥資源大省,知名藥材多,但目前並未形成強大的品牌效應。
為此,修訂草案旨在加強川產道地藥材保護,支持藥膳、食療、藥食同源藥材的研究與開發,鼓勵川派中醫藥項目申遺。
修訂草案還順應需要作出新規定,包括
增加實行分級診療制度應當遵循中醫藥特點的規定;
對調研中患者和基層醫療機構普遍反映中藥製劑的調劑使用作出規定;
對醫療機構提出的醫療服務價格長期不變問題,作出適時調整價格的規定等。
2009年修訂頒佈並於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四川省中醫藥條例》,對加快我省中醫藥事業發展,促進“健康四川”建設發揮了重要作用。
近年來,隨著中醫藥事業的快速發展,人民群眾對生活質量和健康需求有了更高期盼,對條例進行修訂是立法更好服務於人民的現實需要。
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已於2017年7月1日起施行,其中一些管理措施有所突破。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的立法精神和“放管服”改革精神對條例進行修訂,十分必要。
——省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主任委員王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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