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因填录有误,上述公告中“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披露的股东总数、股东名称及持股数量等信息存在差错,现更正如下:

一、 更正前:

单位:股

二、 更正后: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除涉及上述更正内容相应变动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此次更正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将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工作,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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