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知名品牌:常熟法院在行動

保护知名品牌:常熟法院在行动

保护知名品牌:常熟法院在行动

“十里青山半入城”的江蘇常熟,不僅風景秀麗,充滿詩情畫意,而且常熟虞山盛產碧綠清爽、香氣四溢、有養氣怡神功效的茶葉。虞山綠茶有著專門的註冊商標,2016年12月,還被江蘇省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評定為“江蘇省名牌產品”,深受消費者的歡迎,擁有不錯的用戶口碑和市場份額。然而,商標持有人發現,最近市場上出現了一批這一知名品牌的侵權產品,並將這些商戶告上了法庭,要求追究侵權責任。近日,常熟法院集中審結了36件涉虞山綠茶的侵害商標權糾紛,有力打擊了商標侵權行為。

案例之一

2018年5月,常熟一家茶莊被發現其售賣的“虞山白茶”的標識與虞山綠茶公司的註冊商標的標識一致,而且其茶葉包裝也侵犯了該公司的企業名稱權。虞山綠茶公司遂將該茶莊告上法庭,要求其立即停止銷售侵權茶葉,停止使用侵犯企業名稱的包裝並賠償經濟損失16萬餘元。

但該茶莊經營人辯稱,茶莊內主營臺灣高山茶,本次涉案的茶葉僅是他人寄售,也並沒有對其進行低價宣傳、大量銷售。

經法院審理認為,該茶莊這一行為已構成了商標侵權,最終判決其賠償虞山綠茶有限公司經濟損失人民幣80000元,合理費用人民幣14252元,共計人民幣94252元。

法官說法

商標侵權,是指行為人未經商標權人許可,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或者其他干涉、妨礙商標權人使用其註冊商標,損害商標權人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

對於企業而言,打造一個知名品牌,成本不菲。當知名品牌頻遭假冒,這不僅僅是商標遭侵權,更會損害到企業品牌的社會聲譽,會對品牌的無形價值造成巨大傷害。法院作為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須為知識產權保護築起一道高牆。審判實踐中,常熟法院注重對知識產權重複侵權、惡意侵權懲治的力度。今年1至9月,共審結各類商標侵權案件138件,依法、平等保護本地和外地的知識產權,引導和規範品牌保護和品牌發展,著力優化營商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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