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局“仙人跳”致被害人跳楼 团伙诈骗80余万获刑

东北网10月26日讯(记者佘雨桐)10月25日,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对王某等8人诈骗、敲诈勒索案进行公开宣判。

设局“仙人跳”致被害人跳楼 团伙诈骗80余万获刑

公开宣判。

2018年1月6日,王某将被害人李某某的招嫖信息发送给丁某后,丁某指使他人到哈尔滨市道里区七天酒店房间内假冒卖淫女骗取了李某某嫖资。刘某等人以查处卖淫嫖娼为由对李某某连续实施威胁、恐吓,共计敲诈李某某4388元。其后,李某某因继续受到威胁、恐吓,从该宾馆三楼半跳下摔伤,身体多处骨折。

经查,2017年9月以来,王某组织刘某、丁某等8人形成诈骗、敲诈勒索招嫖人员的恶势力。王某通过网络键盘手获取网络上招嫖人员信息后,将招嫖人员的手机号、入住宾馆及房间号等信息分发给丁某、刘某。

由丁某、刘某分别指使他人冒充卖淫女到招嫖人员入住的哈尔滨市道里区七天宾馆、伯爵酒店等多家宾馆同招嫖人员见面,骗取招嫖人员嫖资后编造下楼取避孕工具等理由离开宾馆房间,与驾车在宾馆楼下等候的同伙一起逃脱。诈骗成功后,将相关信息反馈给王某,王某再将信息转发给刘某,由刘某组织他人给招嫖人员打电话,以查处卖淫嫖娼、公布嫖娼信息、到招嫖人员房间找招嫖人员等威胁、恐吓手段敲诈勒索招嫖人员钱财。

截至案发,王某诈骗金额合计80余万元;王某、刘某等人敲诈勒索金额合计4万余元。

10月25日,道里区法院对该案进行公开宣判。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为共同犯罪,8名被告人均系主犯。王某、刘某犯数罪,均应数罪并罚。依法以诈骗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5万元。依法判处刘某等7名被告人四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人民币7万元至1万元不等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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