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美國總統可以被惡搞?不是侵犯肖像權了嗎?

木沐_Y


惡搞有兩種, 一是採用其肖像等個人標記以作娛樂或商業用途,二是發佈有關當事人的錯誤信息。前者與肖像權有關,後者則關乎誹謗罪。



在美國,如果總統或是任何公民認為自己肖像權受損或是遭受譭譽,都可以提請訴訟。但是,政客通常不想顯得自己太敏感,也希望通過更多的曝光增加名氣,所以一般不會選擇對簿公堂。如果真的上法庭,贏面也比較小。

首先,被告一般會把借用肖像解釋為某種政治言論,而言論自由受憲法第一修正案的保護。於是有許多商家借用政客肖像製作商品的情況,比如尼克松時期的副總統阿格紐的肖像被印在了某款手錶上,要麼庭外和解要麼根本沒起訴。



其次,如果要證明誹謗,必須滿足以下條件:1,針對某個具體的人;2,散佈已知是錯誤的信息;3,蓄意傷害個人名譽。第二點和第三點比較難證明。比如,脫口秀演員說特朗普的頭髮難看,這屬於“意見”(opinion)而不是“事實”(fact),並沒有對錯之分,而且是為了娛樂而不是蓄意傷害,則不構成誹謗。



而且,即使關乎事實,也必須滿足“真實惡意原則”(Actual Malice Rule)。真實惡意指的是,明知這個信息是錯誤不實的,或完全不顧它到底是不是錯誤的,就任意發佈。這個原則來源於1964年紐約時報訴沙利文案,是為了規範新聞媒體,防止假新聞的肆虐。



這兩年,特朗普的律師團隊經常聲稱要狀告紐約時報誹謗。其實,驗證報道是否符合事實不難,但是要證明記者和編輯的動機和意識符合真實惡意原則,卻非常困難。這就是為什麼即使身為總統,特朗普也很難以誹謗之名制裁批評他的媒體。


記者王冠


美國是民主的,領袖是人民選的,他的使命是美國人民利益最大化。他和獨裁國家的皇帝不一樣!


a大茬粥184129151


在中國,一開始就要你永遠消失!


老彬5


在美國,有一個十分有趣的現象,就是你會看到美國幾乎每一位總統以各種形象出現在海報、報刊、網絡上。而這其中又以當任美國總統為多。不過這些內容是什麼呢?其實大多都是網友們的惡搞圖片。美國總統們被P上了各種各樣的鬍子、衣服、話語,有的甚至被p成動漫風格的漫畫(特朗普為典型)。這讓很多國內網友感到好奇:美國人怎麼搞,他們的總統面子何在?總統都沒有肖像權嗎?


要了解這個問題,首先就要了解美國的結構以及法律。眾所周知,美國是一個聯邦制國家,它不是像中國一樣中央直接控制地方。相反,美國每個州都是有自己州法案的。各州的公民所需的只是遵守各自所在州的法律即可。除非是放下重罪,不然州法案就足以解決問題。

其次,美國總統、議院、法院是三權分立形式,美國總統並不是獨裁者,甚至有時候他的政策會被議院駁回,面對起訴他還要去最高法院出庭。

看了這些大家就應該明白了,在美國,說美國總統是統治者是明顯不準確的。美國總統更像是一個更尊貴,責任更大的工作罷了。所以歸根結底,美國總統也只是普通的公民而已。但是他的地位更高,所以面對一些對於自己的惡搞圖片,即使很憤怒,卻也經常要微笑面對,因為如果發火,會讓人覺得很沒有度量,總統代表國家與政府,為這種事發火是有損國家形象的。

但是必須要知道,惡搞p圖不是因為總統不願過多計較,就可以為所欲為的。各個州雖然在“惡搞”上沒有達成一致,但是對於色情、暴力、引誘吸毒甚至恐怖行為,都是採取的嚴厲打擊態度。而如果我們仔細看看那些惡搞圖片,就會發現,美國人對於這些是很默契的。


他們惡搞,或者說攻擊的,大多是總統的政策、個人的生活習慣以及行為,還有穿著打扮、口頭禪等。比如之前很火的“you are fired”就是特朗普的經典語錄。而對於這些,總統都是持開放態度的,不論是政策也好,還是我的穿衣打扮行為習慣。,都可以議論批評,惡搞成各種各樣的段子圖片。畢竟一個人不可能被所有人都接受喜歡。而這些東西,則是美國憲法明確賦予公民的“言論自由”權利。所以即使是高高在上的總統,也不能阻攔。

同樣,美國網友也是非常守規矩的,一般來說,平時的p圖,大多會是以漫畫形式,而且大多是借總統的圖來表達自己的意思與想法,或者配一些網絡流行語。基本只有在對總統的衣著行為等吐槽或是惡搞時,才會發真實照片。這些照片放在那裡,人家說不好看,總統也沒招。 不過,無論是美國總統還是普通公民,都有一條紅線,那就是對於本人,你可以批評甚至用一些粗俗的比喻來抨擊他。但是絕對不能涉及家人,這是一個絕對的雷區,否則即使是總統,可能也會不遠萬里衝到你面前揍你一頓。


總之,美國總統有肖像權嗎?當然是有的,不過在完整的法律以及社會道德的要求下,這些惡搞基本都是無傷大雅的毛毛雨。對於這些見慣風浪的人而言,這些圖片可能更多的時候會把自己都逗樂。所以歸根結底,只要不涉及商業等盈利目的,只要不出現過分的違法行為,總統不會過多幹涉追究責任。畢竟,就算真的有些惱火,以現在網絡傳播速度,也是追究不過來的。


大三老學長


寬容是一個民主國家元首的美德,獨裁國家正相反。


擁抱大自然18


百姓選出你來,百姓就有權批評你。


景雲紫荊hg


我這也有一張!這貨就是用來燒的


東海的海賊王


美國國旗做成褲衩似乎也沒毛病,能理解為文化差異嗎?


我色我攝


這就說明美國🇺🇸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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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涉及到侵犯肖像權的界定問題。還有美國總統的權力問題。以及政治人物在肖像權保護方面的一些限制。

肖像權被侵犯的標誌。

是他人以盈利性為目的擅自使用總統的肖像,比如把奧巴馬或特朗普的肖像印在可口可樂上,未經本人同意。這就是侵犯了總統的肖像權。美國人對自己總統的惡搞僅僅是出於政治批評和政治訴求,沒有出現以盈利為目的的非法使用。或者是捏造事實配以總統肖像對其本人進行汙衊毀謗等。目前也沒有出現美國人捏造事實出來毀謗總統的,這也是觸犯美國法律的,美國是法制國家,民眾清楚的知道法律的界限在哪裡。


關於美國總統的權力問題。

美國總統是一個行政單位,並非個人私產。民眾對總統的惡搞,如果美國總統覺得侵犯了自己的名譽權,只能以個人名義去提出訴訟,而不能依靠行政權力去幹涉。也就是說,美國總統的權力只能用在和美國國家事物有關的事情上面,個人的事情,自己解決,訴訟程序自己搞定,訴訟費用自己承擔。日理萬機的美國總統,應該沒有這個閒工夫去弄這些無關痛癢的事情。為什麼說無關痛癢呢?政客要是沒點心理承受能力,還怎麼當政客?

肖像權對公眾人物的限制。

肖像權保護對於普通民眾來講,要執行起來相對容易。因為普通人只具有自然人的屬性,卻沒有公眾人物需要負責的社會義務。美國總統是政治人物,也是公眾人物,他的行為要受到公眾的監督。這就決定了他以總統身份出現在公共場合的時候,不能拒絕媒體的拍照。媒體以他的頭像登報紙上新聞,是使用了媒體的權力。哪怕賣報紙是為了盈利,也是行使了社會監督的權力,更是民眾獲得知情權的一種方式。美國總統不能剝奪公眾的知情權。



最後還有一個美國政治習俗的問題。美國施行的是三權分立制度。美國總統的權力受制於立法機構(國會)和司法機構(聯邦最高法院),美國總統要反對他人惡搞自己,兩個途徑,一是脫下總統標籤以個人名義去向法院告狀,二是以美國總統的身份提交相關議案給國會,國會通過之後由聯邦法院去執行。第一種方法幾乎不可能發生,因為前面第一條提到的原因。第二種,國會不為總統負責,憑什麼要為了總統個人的心情就發動幾百人去討論這個議案?即使按照程序應該議一下,那麼這個事情將引來各種反對力量的猛烈抨擊——美國總統應該服務於美國人民,卻用公權力來保護自己的利益。以兩黨輪流執政的美國政壇,是多麼希望自己的反對黨出現這樣的低級錯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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