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早就告訴自己:李芳老師被追授“全國優秀教師”的時候,自己一定不要哭泣了!但,現在仍不知不覺地淚流滿面!四天前,小編淚眼朦朧中完成了《由李芳老師奮不顧身、捨己救人、壯烈犧牲後所想到的》,全文如下,不作任何加工!
女本柔弱,為母則剛,為師則更加勇敢!對任何一個男女,趨利避害是條件反射,而在關鍵時刻奮不顧身,挺身而出更難能可貴! 作為教師,李芳在車禍發生時,義無反顧地選擇了捨己救人,用自己的生命挽救了危險狀態中的學生,其果敢堅決的壯舉令天地變色、山川動容。這種英雄行為,體現了作為教師的李芳對本職工作的恪盡職守,對教育事業的無限忠誠,彰顯了作為教育工作者植入骨骼的崇高責任感和感天動地的無疆大愛.
前天,儘管信陽已處酷暑季節,但李芳老師的追悼會仍有4000多名群眾自發參加,人們懷著悲痛的心情沉痛悼念見義勇為的李老師。我內心也默默地再問了一句“老師好”。痛定思痛,我們來回顧這則報道:“6月16日上午9點,在河南信陽,人們將正式向一位小學老師道別,她叫李芳。6月11號,她在護送放學的學生通過路口時,突遇一輛裝滿西瓜的深紅色無牌照摩托三輪車自北向南闖紅燈向護路隊急速駛來,危急時刻,李芳衝上前去用自己的身體擋住學生,不幸被撞身亡。”(引用)
短小精悍的報道有觸目驚心處:“放學學生通過的路口”,而且是放學的時候,有摩托車“闖紅燈、急速駛來”。敢問當地路政部門平時對類似違規行為有過防備措施嗎?光天化日之下在關鍵路口的關鍵時刻“闖紅燈”,是偶爾發生這奪去李老師寶貴生命的唯一一次,還是已司空見慣、熟視無睹了?安全教育要常抓不懈,如不落到實處,還有張老師、李老師等等要面對同樣的危險!學生生命也隨時會受到潛在威脅!這應是此事件發生後我們要反思的關鍵點。
至於賣瓜小販,大家不言而喻、心之肚明:我想公安機關一定有正確的舉動和措施來懲罰製造車禍者,報道已坐實!“闖紅燈、無牌照、急速駛來”。小販要負全部責任,受法律制裁已鐵板釘釘!之所以對問答本身輕描談寫是想說:安全事故要遵守“以防為主、以治為輔、防止結合”的鐵律。不要等熊熊大火燃燒起來,損失發生後去做救火隊員,而是做在隱患期就堅決制止與杜絕事故發生的預防員!希望相關部門能在該事件中吸取應有的教訓!(以上為轉發自己的頭條號作品)
本來是回答一個網友提出的、此次車禍之責任劃分的問題的。小編談到了當地路政部門的責任!重在避免類似事件的重複發生!而不知什麼原因,悟空回答審核沒通過,只好擬了標題,發表在頭條號上!為什麼沉痛之餘,我強調:“放學學生通過的路口”,而且是放學的時候,有摩托車“闖紅燈、急速駛來”。敢問當地路政部門平時對類似違規行為有過防備措施嗎?因為捨己救學生的老師不是一個,兩個了。
請回顧:今年,河南信陽李芳老師犧牲了。2016年,浙江紹興祝香雲老師因護送學生走了。2015年,江蘇揚州李俊老師死於救護學生。2012年5月8日,黑龍江佳木斯張麗莉殘疾於校外護送學生。
“春蠶到死絲方盡,蠟燭成灰淚始幹”。他們見義勇為不是為生前死後能享受到崇高的榮譽,而是作為教師的使命感驅使他們在關鍵時刻毫不猶豫地挺身而出,直到獻出寶貴的生命!原諒我的答非所問,此時我已熱淚盈眶,字裡行間已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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