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1期」通报!广西一批违法违纪官员被查处

近日,广西对一批违法违纪干部进行通报。

来宾市武宣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陈代华被开除公职

「第541期」通报!广西一批违法违纪官员被查处

广西纪检监察网截图

据来宾市监委消息:日前,经来宾市委批准,来宾市监委对武宣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陈代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陈代华在担任武宣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等职务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他人礼品礼金;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并保持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陈代华身为领导干部,理想信念缺失,法纪意识淡薄,以权谋私,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来宾市监委委务会审议并报市委同意,决定给予陈代华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岑溪市民政局主任科员黄立波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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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纪检监察网截图

据梧州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梧州市纪委监委对岑溪市民政局主任科员黄立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黄立波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操办宴席;违反组织纪律,故意隐瞒个人财产不报告;违反群众纪律,利用职权为其邻居建房给予特殊关照;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家财产被侵吞和不良影响;违反生活纪律,在日常生活中追求高消费,生活奢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侵吞公款,数额巨大,涉嫌贪污犯罪,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涉嫌挪用公款犯罪。

黄立波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理想信念缺失,背离党的宗旨,毫无党性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私欲膨胀,且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知止,违纪性质恶劣,涉嫌违法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梧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监委委务会会议审议,

决定给子黄立波开除党籍处分和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桂林市鼎金交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廖福万、总经理王雁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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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桂林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中共桂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桂林市监察委员会对桂林市鼎金交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廖福万、总经理王雁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廖福万、王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现金,涉嫌受贿罪。

廖福万、王雁作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桂林市纪委常委会、桂林市监委委务会审议,决定给予廖福万、王雁开除党籍处分,建议企业解除廖福万、王雁劳动合同关系;将廖福万、王雁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广西国有良丰农场场长杨进清接受审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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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纪检监察网截图

据桂林市纪委监委消息:广西国有良丰农场党委副书记、场长杨进清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河池市通报5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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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巴马瑶族自治县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罗振刚在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违反组织纪律问题。

2015年至2016年间,时任巴马瑶族自治县扶贫办党组成员、副主任罗振刚及巴马瑶族自治县扶贫办项目股股长张某某(另案处理),违反组织纪律,在规划实施扶贫工程项目中,未通过扶贫办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在单位主要领导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将18条工程总金额为510.241万元的农村公路项目安排给他人承建。同时,罗振刚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8年8月,罗振刚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由正科级降为副科级。

2.宜州区洛东镇人大副主席覃颂斌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5年,覃颂斌在分管洛东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期间,对各村报送的危房改造申请材料没有审核把关,直接授意镇政府经办人员按照报送名单收集、完善各危改户的档案材料,并授权经办人员代签其名字及意见,导致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申报条件的韦某某户通过审核,并于2015年12月违规获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7606元。2018年8月,覃颂斌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3.罗城仫佬族自治县黄金镇计划生育服务所所长、民政办负责人冯军,县残疾人联合会干部袁荣琼履职不到位问题。

2016年11月,黄金镇计划生育服务所所长、民政办负责人冯军,时任黄金镇民政助理袁荣琼在开展五保对象清理核查工作中,对各村上报的调查结果未认真审核把关,也没有进一步复核信息,导致五保户韦某某被错误取消五保资格,2017年1月至7月的五保补助金2450元被停发。2018年5月,冯军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袁荣琼受到警告处分。

4.东兰县兰木乡林业站干部覃瑞强精准扶贫联系帮扶工作不力问题。2018年4月,东兰县纪委在开展脱贫攻坚入户核实时发现,覃瑞强在帮扶工作中不认真履行帮扶职责,没有把《帮扶手册》发放到贫困户手中,而且帮扶手册均存在帮扶联系人签字不全、无年度帮扶计划、无帮扶联系记录和成效记录、收入登记表填写不全、收入支出与结余逻辑关系不清、收入登记表及对干部帮扶满意度栏没有贫困户签字、收入登记明细表没有任何记录等问题。2018年8月,覃瑞强受到警告处分。

5.天峨县六排镇财政所干部韦安华脱贫攻坚工作作风不实问题。2016年开展脱贫攻坚联系帮扶工作以来,韦安华没有按照要求履行联系帮扶工作职责,对帮扶联系对象不关心,帮扶措施不力,未入户核实信息,不按实际填写《帮扶手册》,人册分离,《帮扶手册》内容大多不属实,直到2018年1月,韦安华才第一次实地走访贫困户。2018年7月,

韦安华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都安通报2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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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纪检监察网截图

1. 都安县高岭镇加茶村党总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韩伟鸿工作失职问题。韩伟鸿在担任高岭镇加茶村党总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期间,对2015年至2017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把关不严,致使韦某某在服刑期间享受低保2990元;2016年、2017年、2018年在收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中,均存在不及时把收缴的参保费缴存到指定银行帐户的问题;在两性花毛葡萄种植工作中,没有及时组织和督促所管片区的种植户立水泥杆拉钢线,自己所种植的两性花毛葡萄未完成立水泥杆和拉钢线。2018年10月,

韩伟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 都安县地苏镇拉棠村民委副主任唐毓暖工作失职问题。唐毓暖作为地苏镇拉棠村民委副主任,在2018年精准扶贫工作中,帮扶手册填写不规范、不完整,且没有及时发现所管片区唐某玉户的韦某甜领取财政工资后还违规领取10个月B类农村低保1870元。案发后,唐毓暖主动交待其失职问题,并立即按标准规范填写好帮扶手册,动员唐某玉户退回违规领取的农村低保金。2018年7月,唐毓暖受到批评教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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