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阜新市紀委關於對6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的通報

今年以來,本溪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認真履行監督職責,加大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的查處力度,黨風政風持續改善。

但仍有少數基層黨員幹部頂風違紀,不收斂不收手,大辦婚喪喜慶,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現將6起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1、阜蒙縣國華鄉葦子溝村黨支部書記耿慶林違規為其女兒操辦訂婚宴問題。2016年6月18日,耿慶林在黑山縣白廠門鎮隆琦飯店違規為其女兒操辦訂婚宴12桌,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阜蒙縣泡子鎮會德村黨員安秀月違規為其子操辦升學宴問題。2016年7月3日中午,安秀月在自家院內為其子操辦升學宴7桌,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細河區四合鎮東窪子村黨支部副書記劉佔國違規為其女操辦婚宴問題。2016年6月6日,劉佔國在細河區六合嘉際小區如意酒店為其女操辦婚宴41桌,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海州區平西街道城西社區主任董利違規為其子操辦婚宴問題。2016年5月24日,董利在如意酒店為其子操辦婚宴24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5、清河門區烏龍壩鎮細河堡村村委會主任王洪序違規為其妻操辦壽宴問題。2016年5月2日,王洪序在自家為其妻操辦壽宴21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6、阜蒙縣招束溝鎮三家子村黨支部書記付豔軍違規參加升學宴問題。2016年6月28日,付豔軍違規參加本村村民舉辦的升學宴,受到誡勉談話處理。

全市各級黨組織要認真履行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加強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黨員幹部的教育和管理,弛而不息加強作風建設,推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常態化、長效化,以實際行動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各級黨員領導幹部特別是“一把手”,要以身作則、以上率下,對管轄範圍內出現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敢抓敢管,敢於“亮劍”。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切實擔負起監督責任,以鐵的紀律整治“四風”,對不收手不知止,頂風違紀的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形成震懾。同時,要加大通報曝光力度,釋放越往後執紀越嚴的強烈信號。要強化問責,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突出的地區、部門和單位要追究黨組織主要負責人的主體責任和紀委負責人的監督責任。

中共阜新市紀委

2016年12月14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