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阜新市纪委关于对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今年以来,本溪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查处力度,党风政风持续改善。

但仍有少数基层党员干部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大办婚丧喜庆,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将6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阜蒙县国华乡苇子沟村党支部书记耿庆林违规为其女儿操办订婚宴问题。2016年6月18日,耿庆林在黑山县白厂门镇隆琦饭店违规为其女儿操办订婚宴12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阜蒙县泡子镇会德村党员安秀月违规为其子操办升学宴问题。2016年7月3日中午,安秀月在自家院内为其子操办升学宴7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细河区四合镇东洼子村党支部副书记刘占国违规为其女操办婚宴问题。2016年6月6日,刘占国在细河区六合嘉际小区如意酒店为其女操办婚宴41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海州区平西街道城西社区主任董利违规为其子操办婚宴问题。2016年5月24日,董利在如意酒店为其子操办婚宴24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清河门区乌龙坝镇细河堡村村委会主任王洪序违规为其妻操办寿宴问题。2016年5月2日,王洪序在自家为其妻操办寿宴21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阜蒙县招束沟镇三家子村党支部书记付艳军违规参加升学宴问题。2016年6月28日,付艳军违规参加本村村民举办的升学宴,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加强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弛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长效化,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对管辖范围内出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以铁的纪律整治“四风”,对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形成震慑。同时,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要强化问责,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突出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追究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和纪委负责人的监督责任。

中共阜新市纪委

2016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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