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县委出台意见全面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中宁县委出台意见全面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近日,中共中宁县委出台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进一步推动法治中宁建设的意见》,为中宁县检察院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意见》指出,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中央在全面依法治国、构建国家权力监督制约体系背景下的一项重大制度设计,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

《意见》强调,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是支持、促进行政机关依法正确履职,从源头预防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塑造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良好形象的重要手段。各行政机关要积极支持配合县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高度重视诉前检察建议,切实加强应诉工作,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推动问题整改落实,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意见》要求,县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要坚持党的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和各方面配合的工作格局。全县党组织要全力支持县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工作,主动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县委政法委要对公益诉讼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疑难复杂敏感案件及时协调督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监督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公益诉讼案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正确履职。县人民政府要健全和完善工作效能考核评价体系,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县政协要定期听取公益诉讼工作情况通报。县纪委监委要加强与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衔接,积极构建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县人民法院要建立与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案件协调配合机制。县委宣传部要参与、配合县检察院加强公益诉讼宣传工作。

中宁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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