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有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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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有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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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亚东主持新闻发布会

12月26日上午,省高院召开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暨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榕通报近年来全省法院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情况,并发布8个典型案例,进一步扩大全省法院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社会影响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省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亚东主持新闻发布会。省人大代表谢琼、王亚梅,省政协委员、省高院特约监督员储洁印,中央驻皖及省内主流媒体参加新闻发布会。

周榕指出,近年来,中央高度重视民营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省高院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司法服务保障工作,制定下发《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把中央和省委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落细。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不断强化司法职能和责任担当,通过创新审判理念方式,依法公正高效审判案件,优化营商环境,以实际行动增强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感和创业信心,毫不动摇的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

据了解,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采取了一系列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有力措施,切实保护了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始终坚持平等、全面、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的司法理念,依法保护诚实守信、公平竞争,把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办案要求贯穿审判执行涉民营企业案件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民营企业在审判和执行过程中与其他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法律责任平等,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坚决防止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主导作用,依法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支持民营企业通过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实现产业升级,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提升核心竞争力。切实转变司法作风,深入调查研究,着力推进服务性司法,以智慧法院建设为抓手,确保公正、高效、廉洁司法,建立服务保障民营企业的长效机制。下一步,全省法院要将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各项要求,落实到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让司法服务保障为企业家吃下定心丸,让企业家在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下,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让他们的财产更加安全、权利更有保障,让民营企业走向更加改革开放的明天,为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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