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淄博市規劃局發佈關於《淄博市城鄉教育設施專項規劃(2018-2035年)》的公示 。2018至2035年,淄博將新增規劃幼兒園552所、小學165所、初級中學103所、高級中學24所、中等職業學校3所、特殊教育學校2所。
具體規劃請看下文
規劃對象
城鄉學前教育(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特殊教育學校等設施。
規劃範圍
張店區、淄川區、博山區、周村區、臨淄區、淄博高新區、淄博經開區及淄博文昌湖區區域範圍,總面積約3000平方公里。
規劃期限
規劃期限為2018年—2035年。其中:近期至2020年,中期至2025年,遠期至2035年。
規劃目標
1.優化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佈局,構建均衡發展的義務教育空間體系,滿足義務教育公平、普惠發展的要求。
2.合理確定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教育學校的發展規模和佈局,滿足普通教育和職業教育協調發展的要求。
3.提升特殊教育設施的佈局和規模,滿足殘疾少年兒童就學需求。
教育設施設置標準
1.幼兒園
城鎮原則上每3000-5000人設置一所6班以上的幼兒園,規模不足3000人的,通過區域統籌解決設施需求。辦學規模不宜超過12個班。每個鎮(街道)至少建設1處達到省級示範性幼兒園辦園標準的公辦中心幼兒園,農村幼兒園按照“規模辦園、就近入園、大村獨辦、小村聯辦”的原則設置。
幼兒園按《山東省幼兒園辦園條件標準》(魯教基發〔2018〕4 號)執行。
2.中小學
中小學按《山東省普通中小學校辦學條件標準》(魯教基發〔2017〕1 號)執行二類標準,按照《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切實加強和改進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魯發[2016]15 號)的要求,增加配套就餐場所用地,生均用地標準均有提高。
3.中等職業學校
中等職業學校按照《中等職業學校建設標準》(建標192-2018)執行。
4.特殊教育學校
特殊教育學校按照《山東省特殊教育學校辦學條件標準》(魯教基發〔2017〕1 號)執行。
服務半徑標準
1.幼兒園
城鎮幼兒園的規劃服務半徑宜為300米,農村幼兒園的規劃服務半徑宜不大於1500米。
2.小學
城鎮小學的規劃服務半徑宜為500米,農村小學以就近入學為原則,服務半徑宜不大於2000米。
3.初級中學
城鎮初級中學的規劃服務半徑宜為1000米,農村初級中學以相對集中為原則。
區域總體佈局
1.至2035年,規劃幼兒園552所,小學165所,初級中學103所,高級中學24所,中等職業學校3所,特殊教育學校2所。其中:
張店區規劃幼兒園123所,小學32所,初級中學29所,高級中學7所,中等職業學校1所,特殊教育學校1所。
淄川區規劃幼兒園171所,小學72所,初級中學36所,高級中學7所,特殊教育學校1所。
博山區規劃幼兒園61所,小學13所,初級中學7所,高級中學3所,中等職業學校1所。
周村區規劃幼兒園22所,小學6所,初級中學3所,高級中學1所。
臨淄區規劃幼兒園80所,小學24所,初級中學16所,高級中學2所,中等職業學校1所。
淄博高新區規劃幼兒園62所,小學11所,初級中學8所,高級中學2所。
淄博經開區規劃幼兒園20所,小學4所,初級中學2所,高級中學1所。
淄博文昌湖區規劃幼兒園13所,小學3所,初級中學2所,高級中學1所。
2.至2020年,規劃幼兒園117所,小學20所,初級中學16所,高級中學1所,中等職業學校1所,特殊教育學校2所。
張店區規劃幼兒園27所,小學8所,初級中學8所,高級中學1所,特殊教育學校1所。
淄川區規劃幼兒園25所,小學2所,初級中學1所,特殊教育學校1所。
博山區規劃幼兒園17所,小學2所,初級中學2所,中等職業學校1所。
周村區規劃幼兒園7所,小學1所。
臨淄區規劃幼兒園25所,小學4所,初級中學2所
淄博高新區規劃幼兒園12所,小學3所,初級中學2所。
淄博經開區規劃幼兒園2所,初級中學1所。
淄博文昌湖區規劃幼兒園2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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