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金融监管统筹协调” 政府工作报告21次提到“金融”

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不出意料再次提到强化金融监管统筹协调,健全对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监管;同时也强调改革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深化多层次资本市场改革,推动债券、期货市场发展等。

金融风险连带性强、涉及面广。十八大以后,“确保金融安全”“防范金融风险”,成为决策层的高频词汇。党的十九大把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摆在三大攻坚战之首,足见决策层稳定金融市场的决心 。

报告:“金融”出现21次,强调监管统筹协调

“强化金融监管统筹协调” 政府工作报告21次提到“金融”

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强化金融监管统筹协调,健全对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金融控股公司等监管,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

从2016年四季度开始,金融监管政策频繁出台。先是表外理财正式纳入MPA考核,进入2017年,一行三会等监管机构针对资管行业、银行、公募、保险等出台一系列金融监管政策,更有密集开出的罚单,在“史上最严金融监管年”悉数登场。

金融监管一词,毫无疑问成为了2017年资本市场的核心逻辑。以证券行业为例,证监会公布的数据显示,在2017年证监会全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24件,罚没款金额74.79亿元,同比增长74.74%,市场禁入44人、同比增长18.91%,行政处罚决定数量、罚没款金额、市场禁入人数再创历史新高。

防风险,关键在未雨绸缪。要既防“黑天鹅”,也防“灰犀牛”。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认为,科学防控风险要把握4个基本原则:一是回归本源,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避免金融脱实向虚和自我循环滋生、放大和扩散风险。二是优化结构,完善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产品体系,夯实防控风险的微观基础。三是强化监管,提高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能力,将金融风险对经济社会的冲击降至最低。四是市场导向,发挥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减少各种干预对市场机制的扭曲。

在2018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金融”共出现21次,与之关联的词语有“监管”“风险”“安全”与“改革”等字样。在今年的两会热点调查中,“金融监管”这一话题在排名上仅次于“收入分配”位居第二。金融监管成为热门话题,既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三大攻坚战的题中之意,也从侧面反映出人民群众对于金融安全的迫切需要。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要“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去年7月召开的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也指出,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对此,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我国经济基本面好,政策工具多,完全能够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声音:敬畏风险,但不惧怕风险

“强化金融监管统筹协调” 政府工作报告21次提到“金融”

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加强金融机构风险内控。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召开前夕,银监会十部门负责人齐发声,把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作为银监会今年的“头等大事”。

对于商业银行、互联网金融等金融从业者而言,经营的真谛无疑是在风险和防风险之间找到最佳平衡点。在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进出口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胡晓炼看来,在严监管的背景下,金融机构既要苦练内功、提高管理和风控水平,同时不能因为惧怕风险而减弱对需要支持的薄弱环节、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徐诺金则从监管的角度阐释了如何防止风险,尤其是预防民间借贷领域的风险。徐诺金建议,尽快立法完善民间借贷,明确机构及职责,解决‘监管真空’。应该把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作为核心目标,强化顶层设计,提高防控金融风险能力,保障国家金融安全。

由于借贷双方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和监管缺位等问题,快速发展的民间借贷市场存在诸多社会风险和问题。徐诺金特别提到了互联网金融,没有准入、退出机制,存在很多乱象。

自2014年以来,互联网金融连续5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中。事实上,从2016年以来,国家针对互联网金融行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逐步挤压并释放了行业发展中产生的风险隐患。

以P2P网贷行业为例,随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相继出台,网贷行业形成了“1+3”监管体系,全面、完整地规范了行业发展。

针对一些不法机构以金融创新为名非法集资,投资者购买类似“虚假理财”之类的产品,全国人大代表、腾讯公司董事会主席马化腾称,可以运用很多科技手段,如大数据、人工智能,在后台看资金走向,一看到有苗头,就应该进行分级处置。

浙江:为加强监管成立地方金融监管局

“强化金融监管统筹协调” 政府工作报告21次提到“金融”

随着金融风险跨行业、跨市场的传染性增强,一个与之相匹配的金融监管体制呼之欲出。

2017年11月,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成立,强化了人民银行宏观审慎管理和系统性风险防范职责。地方政府在坚持金融管理主要是中央事权的前提下,按照中央统一规则,强化属地风险处置责任。

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近期工作要点,强调要继续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稳健货币政策,强化金融监管协调,提高统筹防范风险能力,更好地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更好地保障国家金融安全,更好地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类金融业态繁多,监管职能又分散在各处,金融监管空白与重复并存,一些风险事件的暴露更是凸显当前地方金融监管格局内在的短板。2017年11月23日,浙江决定成立地方金融监管局,省金融办加挂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的牌子。据省金融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待时机成熟,未来市县金融办也有可能挂监管局的牌子。

从政府金融办到地方金融监管局,改变的不只是一块招牌。地方政府的金融办一般是地方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更多的是协调职能,包括协调地方部门和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以下简称“一行三会”)之间的衔接。

金融办变“局”,监管职能将持续加强,与“一行三会”在地方的分支机构和监管局形成更强的互补,进一步筑牢监管的篱笆。目前,河北、山东、深圳金融办已加挂金融监管局牌子,还有一些地方也正在研究推进这一调整。

据浙江在线、人民日报、新华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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