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县公安局“三项措施”组织开展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整治

岁末年初历来是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旺季,也是烟花爆竹案件、事故高发期。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公安局等五部门联合转发的《关于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全力整治消除烟花爆竹安全隐患,严防发生重大涉爆事故、案件,临县公安局决定12月12日起至2019年2月,在全县范围内采取“三项措施”组织开展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

积极配合开展烟花爆竹经营隐患排查整治。该局积极与安监、工商等部门联合行动,深入开展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专项治理,依法关闭取缔危害公共安全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严厉查处无证摊贩、沿街兜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烟花爆竹个人实名购买和销售可疑情况报告制度,督促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发现购买人员形迹可疑、一次超量购买、多次重复购买等异常情况的,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严防不法分子利用烟花爆竹制造恶性事件。

全力组织开展烟花爆竹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公安局民爆大队严格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从源头抓起,逐环节严密管控措施,严防运输安全事故。该局会同安监、交通局督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严格执行发货前“四必查”制度,严格执行烟花爆竹道路运输通报机制,切实加强对运输过程的动态管控和监督检查。

严肃查处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临县公安局与安监、交通运输等部门密切协作配合,联合排查、联动执法,切实形成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合力。对排查发现的非法生产、经营、运输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并追根溯源。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认真查清药物来源和产品销售渠道;对经营非法烟花爆竹的,深入追查产品来源,查出非法生产窝点;对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同时追究发货方和托运人的责任;对各环节的非法行为,依法从严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或发生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 李婧 通讯员 张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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