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辞职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辞职一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关彦斌先生从公司长远发展角度考虑,因个人年龄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战略委员会相关各职、公司总经理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其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辞去上述职务后,关彦斌先生仍在公司任职。

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依法规范运作。

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辞职事项无异议。

独立董事:林瑞超 李华杰 崔丽晶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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