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六个抓手”,严守“三个规定”

近日,我院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相关要求,积极开展了学习、讨论活动,并组织干警签订了《检察人员严格执行“三个规定”遵守办案纪律承诺书》。

我院坚持以“六个抓手”来保障司法公正,一抓思想政治建设,着力解决政法干警意识问题;二抓司法公开建设,着力解决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三抓司法规范化建设,着力解决司法公信力问题;四抓管理规范化建设,着力解决“庸懒散”问题;五抓监督制约机制建设,着力解决执行力问题;六抓惩戒机制建设,着力解决廉政问题。

同时,为让活动取得实效,我院对全院贯彻执行“三个规定”情况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对全体干警进行检查,尤其是对各业务部门、办案检察官进行专项检查,并且公开了举报电话、设置监督举报信箱,加强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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