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州武先生結束長達18年的信訪路!

近日,武先生順利在市法院領取到了自己奔波多年的執行款項,結束了長達18年的信訪之路。該案的成功執行得益於市法院、檢察院聯手,發揮執行調解職能,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孟州武先生結束長達18年的信訪路!

25年前,武先生將2500斤小麥存入西后津村委所辦的麵粉廠,次年該面粉廠倒閉。1995年1月,武先生將該村委起訴至市法院,要求償還其小麥。經法庭調解,西后津村委同意於1999年7月底前付給武先生賠償金3514元,但一直未予履行。2000年8月,武先生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18年過去了,仍然沒有拿回屬於自己的執行款。

市檢察院在執行監督中發現,西后津村委換屆多年不能到位,村長一職無人擔任,新任的村委班子對往屆債務亦無人負責,加上村內經濟收入有限,致使法院執行無從下手。

孟州武先生結束長達18年的信訪路!

檢察官隨後走訪了城伯鎮政府,通過調查瞭解到該村委在城伯鎮財政所賬戶上有一筆徵地賠償款(近年國家建設國道佔用了該村部分土地),為案件執結提供了可能。但是執行調解工作進展並不順利,一方面,由於案件歷時久遠,執行款利息過高,而徵地賠償款為專款專用,該村委可利用的經費不足以全額支付執行款;另一方面,該案拖延近20年,申請人武先生對城伯鎮西后津村委怨氣頗重,堅稱本金及多年利息一分都不能少,致使調解工作再次陷入僵局。

檢察官們往返於城伯鎮西后津村委和當事人武先生家中進行座談,發現武先生住所簡陋、家境貧寒,且身患殘疾,生活十分困難,積極為其申請了2000元的司法救助。檢察官們的這一舉動,讓武先生深切感受到了檢察機關的司法溫情,也解開了他多年的心結,為後期執行調解的順利開展打下了基礎。

孟州武先生結束長達18年的信訪路!

2018年9月,孟州市檢察院、法院工作人員再次來到西后津村委,對城伯鎮包村領導、西后津村委負責人及案件申請人武先生進行調解,經過6個小時的釋法、說理、促和,雙方最終達成和解協議:武先生決定放棄部分利息,西后津村委同意將該村委帳戶部分經費劃至市法院賬戶用於該案執行,雙方握手言和,此案得以圓滿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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