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3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满足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降低财务成本,拟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和向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供应商申请应付账款结算时提供担保。以上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3.4亿元人民币,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明细如下: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概况

(2)被担保人一年一期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尚未签署协议,最终的条款和条件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是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本次被担保方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将提供同比例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目的在于降低子公司的资金成本,减轻子公司财务费用,支持子公司持续经营和业务发展,符合本公司和子公司的共同利益,经调查,控股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经营稳健,有充分预期现金流能进行贷款清偿。该项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此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4亿元,占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36%。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49.4亿元(含本次),占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63.28%;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35.87亿元,占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5.95%。公司没有对除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外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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