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背鍋人易,找負責人難”!濫用問責傷了基層幹部!

說起基層幹部的工作狀態,“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可能是最常見的形容,但最近部分一線幹部向半月談記者反映,這個表述該改改了,現在情形是“上面千把錘,下面一根釘”“上面千把刀,下面一顆頭”。來自上級部門的問責,確實幫助不少幹部擰緊了責任“發條”,但由於部分上級部門避責不願擔當,追責不切實際,亂問責的“五座大山”已經壓住了不少基層幹部。

面向基層的問責,應如何做到權責相當,糾錯與容錯並重?基層幹部中肯幹事、會幹事、能幹事的“孫悟空”,如何才能不被亂問責的“五行山”壓垮?

還是讓我們先來看看“五座大山”的真面目吧!

“找背鍋人易,找負責人難”!濫用問責傷了基層幹部!

“五座大山”什麼樣?

一、屬地式問責,涉事者無論事發何地,戶籍所在地都難“倖免”。

中部地區一位鎮黨委書記介紹,此類問題在信訪領域尤為常見。一名信訪戶的戶籍在當地,但本人早已在福建安家多年。因為自感經營企業時遭遇企業所在地職能部門不公平待遇,他常年進京信訪。這樣的信訪訴求,原本與中部這個鄉鎮沒有任何關係,但就因為信訪戶的戶籍沒有遷出該鄉鎮,每次他一進京信訪,當地鄉鎮幹部就要被追責。

“還能怎麼辦?要麼滿足部分信訪者不合理的要求息事寧人,要麼只能截訪勸訪,風險很大。”一名幹部無奈地說。

“找背鍋人易,找負責人難”!濫用問責傷了基層幹部!

四、計時式問責,“剛播種就要收穫”導致“按下葫蘆浮起瓢”。

半月談記者調研發現,一些地方大力推動環境治理,但要求兩三個月內就整改到位。幹部們反映,如此有限時間要一個項目走完從設計到招投標再到施工的標準化“全流程”根本不可能,沒奈何只能規避招投標。“到頭來這頭整改過關了,那頭卻被審計、紀檢部門追查。”

也有城市“創建文明城市”搞得大張旗鼓,工作安排從市縣一路發到鄉鎮、村組,只是文件還在路上,就開始要求報典型,報材料。“都知道文明氛圍的形成需要一定過程,市民素質提升不可能立竿見影,可問責壓力明擺著怎麼辦?只能找點能馬上開花結果的湊數,也顧不得這花能不能長得活。”受訪幹部們說。

不少工作,往往有其內在規律和時間週期,但在“人定勝天”“辦法總比困難多”“別的地方能完成,你不能說你不行”等理念自上而下灌輸之下,一些基層幹部浮躁焦慮的心理佔了上風,顧不得工作的質量與精準程度,常常用心不壞卻問題不輕。

五、“背鍋式”問責,為了“交差”找來“頂罪羊”。

民意洶湧時,一些地方為了應付上級或者平息輿論,往往會選擇“多處分幾個幹部”。南方某縣曾發生一起群體性事件,該追責的部門本來已經明確,但縣領導認為問責範圍不夠廣,不足以體現問責決心,無法交差,於是把本無直接關係的部門也列入了問責名單。

一位縣級幹部介紹,在中部某區城區一個拆遷項目中,有個別區幹部工作方法粗暴簡單,在群眾未簽訂合同的情況下命令強行拆掉房屋。事後被拆遷群眾在某重要會議期間越級上訪,結果上訪群眾所在鎮、村兩級相關負責人也被問責通報。

 

這名幹部說,被問責的幹部辯解也沒用,“畢竟是你轄區的人嘛!”他不禁感慨:缺乏全面分析的籠統問責,最後容易變成“找背鍋人易,找負責人難”。

“五座大山”怎麼搬?

湖南省農村發展研究院首席專家陳文勝認為,建立工作責任目標考核機制本來是層層傳導壓力、高效推進工作落實的重要舉措,是確保各項決策在基層落地、讓百姓擁有實實在在獲得感的有效保障。然而,在現行的行政體制中,從省到地市到縣的各種考核普遍使用“一票否決”,造成鄉鎮管理體制扭曲為“壓力型”體制。

在陳文勝調研過的省份中,籤責任狀最多的鄉鎮足足簽了51份,最少的鄉鎮也有36份。“這麼多的責任狀,鄉鎮領導根本記不清都涉及哪些名目,上面發什麼責任狀就籤什麼。”

陳文勝建議,以法定職責為依據,按照權責對等的原則,界定基層政府責任範圍,劃分縣級黨委、政府及其部門以及鄉鎮的權責,切實為基層政府和基層幹部減負減壓。

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副主任莊德水呼籲,對有問題的幹部要區分問題的性質,給予相應問責固不可少,也應給予糾錯的機會,形成問責、容錯糾錯和澄清有效協同的機制。“查實確需問責的,要分清責任的層次,是主體責任、管理責任還是其他責任,對因政策不明晰等導致的責任,應該劃定容錯空間,給予糾錯的機會。”

一些地方,已經在探索將容錯、免責進行制度化規定,幫助基層幹部減輕“被問責焦慮症”。湖北省委辦公廳日前正式印發了《關於進一步激勵廣大幹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實施意見》,為擔當作為的幹部“撐腰鼓勁”。意見明確要求,湖北各級黨委(黨組)以及紀檢監察機關、組織部門等相關職能部門要探索建立分析研判機制,對幹部的失誤錯誤進行深入核實、綜合分析、客觀認定。

湖南省永州市委則明確實施《關於為敢於擔當的幹部擔當,為敢於負責的幹部負責的若干意見》,探索建立容錯機制,去年以來提拔重用敢於擔當、改革創新的幹部201名,為1368名幹部擔當正名。據瞭解,“及時為受誣告者正名,堅決為敢於鐵面執紀者撐腰”,是永州市此政策出臺的初衷。

部分基層紀檢幹部也建議,應進一步推動甄別機制科學化,對問責事項的源頭、過程及後果進行評估,並將糾錯情況列入考量問責輕重的參考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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