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梁山好漢”酒後駕車上路 被平順公安交警查處

2018年12月25日晚,平順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組織民警在325省道農商行、文衛路鴛鴦湖、一中橋等路段同時展開“百日安全行動”集中夜查。

20時40分許,白某駕駛小轎車在文衛路鴛鴦湖路段被查處,經檢測,白某系飲酒駕駛。

無獨有偶,22時許,在一中崗又有一輛車牌號為晉D9××××的小轎車被交警查處,經檢測,張某系飲酒駕駛。

民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分別給予白某、張某罰款1000元,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之處罰。

平順公安交警提醒廣大駕駛員朋友:喝酒別開車,否則將面臨重處。(秦旭東)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