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梁山好汉”酒后驾车上路 被平顺公安交警查处

2018年12月25日晚,平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民警在325省道农商行、文卫路鸳鸯湖、一中桥等路段同时展开“百日安全行动”集中夜查。

20时40分许,白某驾驶小轿车在文卫路鸳鸯湖路段被查处,经检测,白某系饮酒驾驶。

无独有偶,22时许,在一中岗又有一辆车牌号为晋D9××××的小轿车被交警查处,经检测,张某系饮酒驾驶。

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分别给予白某、张某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之处罚。

平顺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喝酒别开车,否则将面临重处。(秦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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