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已破產,但快播最終還是被罰2.6億,那這筆錢該誰來出?

眾所周知,隨著2014年快播被罰,王欣入獄之後,快播公司就已經名存實亡停止了實質的運營。但快播公司實際的破產申請則在2018年才提交,目前由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正式進入破產程序之中。

而快播的創始人王欣也在2018年2月出獄了,但就目前而言,王欣已不是快播的股東,也不是法人,現在重新開始創業,做的是人工智能和區快鏈的項目。

雖已破產,但快播最終還是被罰2.6億,那這筆錢該誰來出?

但據2018年12月29日的消息,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快播一案做出了終審判決,維持原來的2.6億罰款。

並且表示這筆錢不屬於破產債權,這筆罰款快播公司仍然要繳。那麼問題來了,目前快播賬上沒錢,這筆錢應該怎麼出,誰來出?

有人說是王欣來出,但很明顯王欣應該不會出了,因為他已經不是快播的法人,他也不是股東,和快播已經沒有任何關係了。

雖已破產,但快播最終還是被罰2.6億,那這筆錢該誰來出?

也有人表示,應該由快播的股東來出,但如果這些股東都拿不出這筆錢呢?再說了快播已申請破產了,股東應該也不會出這些錢了吧?

有做律師的網友在網上表示,這筆錢應該算快播的欠款,按破產企業的清算辦法來處理。那麼這個破產清算償還債務優先的次序就會是,第一是排在償還第一位的是破產清算費用,第二是共益債務,第三是員工工資和社保等,第四是稅款,第五是有擔保的債權,最後才是無擔保的債權。

而目前快播破產清算後的資產肯定沒有2.6億元,所以這筆罰款肯定是交不上去的,最終只能看快播值多少錢,就全部抵消掉了。

雖已破產,但快播最終還是被罰2.6億,那這筆錢該誰來出?

那麼你覺得這筆罰款該誰來出?最終還能不能如數的上繳?我估計是有點難的。

那些在網上喊著、叫著說欠快播一個會員的網友們,你們是不是應該交點會員費了,幫快播把這筆罰款交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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