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鐵檢院辦理首例認罪認罰從寬案件

西昌铁检院办理首例认罪认罚从宽案件

近日,我院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對被告人沙馬某某盜竊一案提起公訴,法院全部採納檢察機關的指控事實、罪名及量刑建議,並當庭對被告人予以宣判。這是《刑事訴訟法》修改後,我院辦理的首例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案件。

西昌铁检院办理首例认罪认罚从宽案件
西昌铁检院办理首例认罪认罚从宽案件

2018年10月1日凌晨2時許,被告人沙馬某某在K9455次旅客列車運行至漢源至普雄區間時,在16號硬座車廂內盜竊被害人張某娟的蘋果牌手機一部,在15號硬座車廂內盜竊被害人楊某瑩的小米牌手機一部、被害人孔某瑋的魅族牌手機一部、被害人劉某欣的OPPO牌手機一部。四部手機共計價值人民幣6264元。沙馬某某到案後,在偵查階段、審查逮捕及審查起訴階段均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辦檢察官審查後認為該案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沙馬某某對指控的事實無異議,且自願認罪,符合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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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案件後的第二天,承辦檢察官依法訊問了沙馬某某,向沙馬某某宣讀和解釋了《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告知書》的內容,被告人在知悉認罪認罰相關規定和後果後,自願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同意承辦檢察官的量刑建議,在值班律師的見證下,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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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期間,法官審理認定沙馬某某認罪認罰從寬情況屬實,支持了公訴人的指控事實,採納了其量刑建議,並當庭宣判,該案件從受理審查起訴到法院宣判僅用時5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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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表示,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是今年《刑事訴訟法》新增加內容,這一規定節約了司法資源,提高了辦案效率,有利於進一步落實“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及時打擊犯罪,保障人權,該案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同時,我們也將認真總結在辦案過程中發現的各類問題,及時向上級部門和機關反映,以更好地適應新形勢發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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