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伏季休漁不等於封海 提前休漁不影響海鮮供應

記者從青島市海洋與漁業局瞭解到,今年伏季休漁時間比往年提前一個月,從5月1日12時至9月1日12時。為什麼要提前一個月?休漁之後,咱還能吃到離不開的海貨嗎?記者採訪了青島市海洋與漁業局的專家,請他們一一指點。

提前休漁不影響海鮮供應

據青島市海洋與漁業局的專家介紹,我們國家從1995年開始在黃海、東海兩大海區施行2到3個月的禁漁期。後來禁漁海區增加到包括渤海、黃海、東海和南海在內的我國所有近海,禁漁期也基本固定為每年的6月1日12時到9月1日12時。伏季休漁對緩解過多漁船和過大捕撈強度對漁業資源造成的巨大壓力,遏制海洋漁業資源衰退勢頭,增加主要經濟魚類的資源量,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今年伏季休漁時間比往年提前一個月,是國家有關部門根據多年的調研和評估,從保護海洋生態環境、不影響海鮮供應的前提下做出的決定。

專家介紹,夏季是海洋主要經濟魚類繁育和幼魚生長的重要時期。伏季休漁保護了主要經濟魚類的親體(通俗地講親體指的是發育到性成熟階段,有繁殖能力的雄魚或雌魚,也叫種魚)和幼魚資源,使海洋漁業資源得到休養生息,具有明顯的生態效益。

伏季休漁不等於封海

青島市海洋與漁業局的專家介紹,伏季休漁不等於封海。青島海域的休漁漁船主要是從事拖網、刺網、圍網、耙刺、帆張網、定置網、籠壺、陷阱、雜漁具等作業類型的漁船。從事釣具作業的漁船,休漁期間可以從事捕撈活動。就是說,休漁期間,不是所有的漁船都不能出海作業。從事釣具作業的漁船在休漁期間還可作業。市海洋與漁業局數據統計顯示,目前我市管轄近海捕撈漁船6417艘,遠洋漁船173艘,作業漁船116艘。休漁期間,釣魚船和養殖船在規定範圍內可以捕魚,我市約有3000條漁船屬於釣具作業船或者養殖船。

這些政策你未必知道

根據國家統一安排,今年我市伏季休漁規定將嚴格按照省政府辦公廳的規定執行,具體如下:

1.北緯35度以北的渤海和黃海海域,除釣具作業外的其它海洋捕撈漁船伏季休漁時間為5月1日12時至9月1日12時,漁業輔助船與捕撈漁船同步休漁。

2.定置作業(含鯷魚落網)休漁時間為5月1日12時至8月20日12時。

3.渤海毛蝦禁漁期為5月1日12時至8月16日12時。

4.我省禁漁區線內側海域海蜇的捕撈期限由省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當年度資源狀況另行制定。

5.在我省對蝦增殖保護區內,定置網、刺網持證回捕增殖對蝦的開捕期為8月20日。

6.在承包的增養殖區域內,利用漁船採捕自繁自養貝類資源的,由縣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管理辦法,報市、省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嚴禁在自然海域內採捕天然貝類資源。

7.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生產、銷售和使用定置串聯倒須籠(俗稱“地籠”)和國家規定的禁用漁具。

8.嚴禁生產、經營單位和個人在休漁期間為應休漁漁船提供油、冰、水等漁需物資,嚴禁收購、運輸、代加工違規漁船漁獲。

青島晚報/掌上青島/青網記者單衍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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