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忙帮出“歪心眼” 包头男子蓄意制造事端索要“过路费”……

帮忙帮出“歪心眼” 包头男子蓄意制造事端索要“过路费”……

10月18日上午,达茂旗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巴某、岳某等四人涉嫌犯敲诈勒索罪一案。该案为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包头市法院受理的首例涉恶犯罪案件,社会影响重大,人民群众关注度高,受到了当地党委和上级法院的高度重视。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4月,达茂旗小文公乡西泉子养路段对X090县道小文公乡红盖房村段进行小修保养,为不影响过往车辆正常通行,施工人员在该公路东边修建一条能正常通行的的土便道。4月18日,一辆车在此路段陷车后,司机向被告人巴某等人求助,被告人王某驾驶自己的装载机帮大车成功脱困后,大车司机给了巴某等人1200元。此后,被告人巴某等看到有利可图,便故意将便道垫成西高东低斜坡,目的是使行驶至该路段的大车被困后,以实施救援为由,借机非法强行向大车司机索要钱财。4月19日至4月23日,巴某等人先后向26名司机索要过路费4900元。四名被告人向大车司机索要“过路费”时不仅出言蛮横,还推搡大车司机。

公诉机关认为,四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组成恶势力团伙,以威胁、要挟的方法勒索他人财物,多次敲诈勒索,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刑法,系共同犯罪,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刑事责任。该案庭审一天,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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