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光經濟開發原則

夜間旅遊項目設計開發必須遵循“刺激消費”的原則,既要“打好文化牌”,更要善於串好“點與線”:

一是具備“成熟商業圈”。旅遊景區內的商街夜市不同於以本地居民消費為主的城市商業街,景區的商街夜市如果要形成一定的吸引力必須具有文化元素作為支撐,因為通用商品無所不在,要能夠充分體現當地特色。其規建區域應位於毗鄰景區附近可以單獨打造吸引力,而與景區相對較偏遠的商街夜市,則應與餐飲、娛樂等融為一體,起吸附的作用。

月光經濟開發原則

二是具備“歷史文化圈”。這對於歷史文化名城無疑是個機遇,依託古鎮、古村、古城豐厚的歷史文化底蘊和資源,把歷史文化遺址打造成夜遊看點和亮點,讓遊客在凝結歷史文化的中到老街走一走,老茶館裡坐一坐,體驗老街風情,順便能購買一些特色文創旅遊產品,應該是一個不錯的刺激點。

三是具備“休閒娛樂圈”。沒有什麼比看一場獨一無二的演出活動更讓人期待了。文化演藝活動是一個很大的範疇,這裡主要指旅遊景區內的演藝活動,目前國內大大小小的各類旅遊演藝項目已經不下上百處,規模有大有小,大到投資上億的大型表演,小到鄉間小劇場演出。其形式也是多種多樣,有山水實景劇、露天舞臺秀,還有音樂季和民俗表演等等,可以調動遊客的參與度和互動性。

四是具備“特色餐飲圈”。留下來就得住下來,玩累了就給吃夜宵,這也是夜間旅遊拉動經濟的題中之意。景區在給遊客提供可選值多的住宿條件的同時,必須將一些分散夜間旅遊產品串聯起來,推動美食一條街、酒吧一條街、小吃一條街形成規模和影響力。同時,對開辦夜間經營場所的企業和經營者給予政策扶持,激發從業者的自律意識和行業操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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