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心男子先後賣掉四親生子 竟說這麼做是為了給孩子找個好家庭……

狠心男子先后卖掉四亲生子 竟说这么做是为了给孩子找个好家庭……

智障妻子生子後,丈夫稱無力撫養,竟將孩子賣掉。之後,男子又相繼將自己的兩兒一女賣掉。近日,此案二審宣判,丈夫李玉因犯拐賣兒童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案發 男子頻繁賣親生子 群眾向河南警方舉報

孫佳與丈夫結婚十餘年一直沒孩子,就讓表哥張強幫忙領養一個。張強聽說鄰村的李玉以前賣過孩子,於是在2015年4月,再次聽說李玉的老婆要生產時,張強便找到李玉,“小孩生下來別給別人了,給我留著,我給你拿點錢。”張強說。

十幾天後,李玉到張強家告知,孩子生下來了,是個男孩。張強於是給表妹孫佳打電話,表妹表示要先看看小孩再決定。

當晚,張強和孫佳一起來到李玉家。看過孩子後,孫佳表示“想要”。於是問需要多少錢,李玉提出3萬塊錢。張強和表妹都嫌多,於是沒給錢就把男嬰抱走了。 又過了幾天,孫佳將2.8萬元給了表哥,李玉便把錢拿走了。

在此之前李玉已將另一個兒子通過同村的李堅賣給了賈某的姐姐。此後兩年,李玉又將老婆生的一兒一女賣人。

2018年初,有群眾將李玉賣孩子的線索舉報到河南省公安廳。1月9日,項城警方對此案立案偵查。隨後,李玉和參與買賣兒童的張強等人被抓,四名兒童被解救。

得知智障妻子懷孕 男子隨即想到賣孩子

今年48歲的李玉,只有小學文化。“他是個半吊子(不太聰明),他老婆(也)傻得不透氣,家庭收入主要靠莊稼和低保補助。”鄰村的一位村民稱。

據李玉供述,2006年,得知智障的老婆李小秋懷孕,他便萌生了將小孩賣掉的想法。在與本村在上海打工的李堅聯繫後,李堅問了同在上海打工的賈某,賈某把這個消息告訴了不能生育的姐姐。

隨後,李小秋產下一男嬰。李堅說,當時那個孩子,李玉是以1.1萬元的價格賣掉。

2015年,李玉又把第二個兒子賣給張強的表妹,賣價2.8萬元。2016年,第三個兒子出生,2萬元賣給範某。2017年,小女兒出生,則被李玉以3萬元賣給了王某。

“家裡太窮,養不起孩子。”這是李玉給賣兒女的理由。

2018年8月29日,一審法院確認上述四起買賣孩子的事實。李玉被認定拐賣兒童罪,獲刑十年;李堅犯拐賣兒童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張強犯拐賣兒童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範某收買被拐賣的兒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王某收買被拐賣的兒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其他參與人另案處理。

一審判決後,李玉上訴,並以“家庭困難養不起孩子,這麼做是為了給孩子找個好家庭”為由求法院從輕處罰。

法院 四次出賣子女 有悖人倫

二審法院審理認為,李玉在2006年至2017年期間出賣自己四個孩子的犯罪事實與其他證據相吻合,李玉對此也供認不諱。雖其宣稱是為了給孩子找好人家,但實際其收取了錢物且未了解收買人的家庭情況,具有非法獲利的目的。況且李玉出賣自己的子女多達四次,有悖人倫,應當嚴懲。

2018年10月10日,河南省周口市中院作出終審裁定,駁回李玉的上訴,維持原判。最終李玉因犯拐賣兒童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並處罰金3000元。

據悉,小孩被解救後本應由李玉養活,但因李玉家無力撫養,項城市又沒有孤兒院,孩子只得讓原收買人繼續撫養。

(文中名字均為化名)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 記者 周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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