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支付再次发文抵制“0费率”,责令2月1日前完成整改!

1月4日,微信支付对外发布《关于规范微信支付合作伙伴拓展商户费率的公告》,明确要求各合作伙伴严格按照官方的指导费率拓展商户,

共同抵制“零费率”

公告显示,对此前存在涉嫌违规情形的,请于2019年2月1日前完成整改。对违规者,后续将按照《微信支付服务商合作规则》处罚。

微信支付再次发文抵制“0费率”,责令2月1日前完成整改!


根据《微信支付服务商合作规则》第6.1.16条款,不按财付通指定的类目和费率接入商户,或以红包、返点、补贴等形式变相降低商户费率的,被认定为服务商违规情形。

《规则》明确表示,服务商应当对其渠道商承担严格管理责任,并对渠道商的一切行为负责。如服务商或其渠道商被认定为违规,财付通有权立即终止双方签署的所有协议,并采取以下措施:

(1)关闭服务商及商户全部或部分支付功能和权限;

(2)调整结算周期、交易限额;

(3)延迟结算;

(4)关闭服务商新增商户能力;

(5)降低服务商及其商户的评级;

(6)关闭营销功能;

(7)停止运营活动资源投入、扣除当月应得奖励;

(8)无须向服务商支付任何未予结算的费用,亦无须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此前2018年12月17日微信支付发布《关于抵制“零费率”、维护服务商市场健康发展的倡议书》。

微信支付团队表示部分服务商通过“零费率”、“低费率”的方式拓展商户、排挤同业竞争,十分不利于市场的健康发展,将对这类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并鼓励广大服务商举报该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处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限制商户进件、取消参与奖励活动的资格、扣除服务商奖励、限制交易功能和额度等,屡次违规或情节严重的,将终止合作。

今年9月,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了《关于加强受理终端管理防范网上违规宣传和售卖受理终端的风险提示》,协会表示,2018年上半年,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举报中心受理并经调查核实多起涉及利用互联网媒体发布违规宣传和售卖银行卡受理终端、条码支付受理终端和收款码(以下简称“受理终端”)广告的举报。

微信支付再次发文抵制“0费率”,责令2月1日前完成整改!


网上违规宣传和售卖受理终端广告的主要内容:

(一)宣传低费率或零费率。如“央行牌照,低费率,秒到账”、“XX新型POS,超低费率”、“零加盟费,分润日结”、“免服务费”、“O加盟,O保证金”、“费率低,到账快,智能匹配账单”等。

(二)宣传违法违规业务。如“行业自选”、“商户自选”、“省内城市自选”、“免提现费”、“XX一清POS机,0.55%秒到,不加提现费” 、“POS用XX,经得住查,闪电到账,只要0.55%” 、“银联认证,借记卡秒到账”等。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支付创新业务的通知》(281号文)的规定,服务商作为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在推广业务时,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零扣率”、“低扣率”、“费率自由定义”等涉嫌不正当竞争、误导消费者或者违法违规行为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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