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猥褻”當做父愛?這名男子不配做父親!

近期,一則“疑似高鐵猥褻女童”事件在網上持續發酵。從爆料的視頻中可以看到,該事件中的男子行為輕佻,舉止令人髮指,眾多網友紛紛留言譴責,稱該男子必須要嚴懲。而根據南昌鐵路局的調查,男子與女童父女關係實錘,因此不構成猥褻違法!目瞪口呆、無言以對,難道父親對孩子這樣“寵愛”都不違法麼?

將“猥褻”當做父愛?這名男子不配做父親!

10月27日晚,網友“小雨”爆料稱,在當天下午,由廣州南開往上饒的G1402次高鐵快到長沙南站時,見到了疑似一男子猥褻懷中女童。從“小雨”提供的視頻看,小女孩四五歲,男子不時撩起女孩衣服,撫摸、親吻。此前還有報道稱:該男子撩起小女孩的衣服不停撫摸、親吻…高鐵上,這名父親“寵愛”女兒的方式,讓人實在氣憤!

“小雨”留意到,該男子的座位是13車12B號,小女孩沒有座位。

兩邊還坐著一個30多歲的女子和一位老人,小女孩叫她們媽媽和外婆,但二人一直在玩手機,毫無反應。

因為馬上要下車,小雨暫停了拍攝,但隨後男子竟然還將手伸進小女孩褲子裡,女孩一直在叫:“爸爸,我疼,你不要又摸我屁股了……”

15點54分,高鐵到達長沙南站,這一家人也收拾行李,下了車。

昨日22:56,南昌鐵路公安就網上熱傳的“疑似高鐵猥褻兒童”事件發出官方通報:兩人系父女關係,不構成猥褻違法。

將“猥褻”當做父愛?這名男子不配做父親!

難道因為父女關係,就只能這樣不了了之?除了道德譴責之外,沒有任何法律層面的懲罰?針對這名父親的行為,網友也紛紛留言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呵呵心:就算是父女關係,這樣的行為也太不妥了,希望這位父親能受到教育,不要害了女兒一生!

@左上角已摔粉碎請堅持住:所以,構成猥褻罪的主要條款的是有沒有血緣關係,而不是達到某種具體程度的行為舉止?

@KenMiller001:孩子的媽媽不管管這事?

@七七然:因為是父女所以就可以為所欲為????

@蘇菲兒兒兒:我給我老公看,他大男人一個看不下去了,這很明顯的猥褻啊!

@冉小懶冉:評判標準是什麼?

就算該男子是小女孩的親生父親,但不管是在公眾場合,還是其他場合,小編認為,他都不應該對小女孩作出這樣過度“親暱”的行為,這不是所謂的“愛”,而是一種犯罪。

曾經看過一個國外的案例,一名父親在給一個約10歲的女孩洗澡,結果他被鄰居舉報後遭到了起訴,被剝奪了監護權。毫無疑問,相比於國外的案例,該男子的行為更加惡劣。希望警方能夠將事件調查到底,讓他付出應有的代價,明白什麼才是真正的“父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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