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著名理學家許衡為何“存天理,去人慾!”最後三辭隱!

中統元年(1260年), 許衡北上任國子監祭酒。因與王文統意見不合,不久謝病辭職還鄉,教授生徒。至元三年(1266年),忽必烈召其至上都諮問政事,他上疏《時務五策》,強調北方遊牧民族人中原漢地,必須實行漢法,才能長久統治。至元六年(1269年)受詔與劉秉忠等議定朝儀和官制,使國家體制大體齊備。至元七年(1270年) 受中書右丞。這時忽必烈急於財用,寵信平章政事回回人阿合馬,使領尚書省六部事,總理全國民政財賦。許衡彈劾阿合馬專政罔上,纛國害民。忽必烈未聽,許衡見勢不利,稱病辭職。


元朝著名理學家許衡為何“存天理,去人慾!”最後三辭隱!


至元八年(1271 年),忽必烈取“大哉乾元”之意,改國號為“元”,命許衡為集賢殿大學士兼國子監祭酒,使主持教育。但由於權臣阿合馬等掣肘,難有所作為,至元十年(1273年),又辭歸鄉里。

許衡在至元二年(1265年) 給忽必烈的上疏中指出:“北方奄有中夏,必行漢法,可以長久。”他列舉歷史上北魏、遼、金進人中原後,改行漢法,“歷年最多”。而其他不推行漢法的“皆亂亡相繼”的先例,認定蒙古要統治全國,“非用漢法不可”,這好比“陸行宜車,水行宜舟,反之則不能行”。然而蒙古權臣勳舊不願變更舊制。他勸諫忽必烈不為流言所動,堅決革新政治,推行漢法。在許衡等儒臣勸說下,忽必烈提出“祖述變通”的統治綱領,在保留蒙古貴族統治特權的前提下,實行漢法。


元朝著名理學家許衡為何“存天理,去人慾!”最後三辭隱!


許衡在上疏中說,上古之聖君堯舜,得賢相稷、契輔贊,“稷播百穀以厚民生,契敷王教以善民心。”由於重農重教,使道行、民富、兵強、人才盛、國勢強。“而今國家徒知斂財之巧。而不知生財之由”。“誠能優重農民,勿擾勿害,股遊惰之人歸之南畝,課之種藝,懇囑而督行之,十年以後,倉府之積,當非今日之比矣。”在許衡等勸告下,忽必烈在做藩王時就認識到保護和發展農業的重要性,繼汗位建元后即下詔禁止佔用農田為牧場和踐踏農田,設勸農司,頒行《農桑輯要》,督促、指導農業生產。還召集逃亡者,墾荒屯田,興修水利,減免租賦,設置糧倉,賑濟災民,使元初農業得到恢復發展。


元朝著名理學家許衡為何“存天理,去人慾!”最後三辭隱!


許衡把重教與優農置於同等重要地位。他說此二者之行,則“萬目斯舉,否則他皆不可期也”。他在上疏中指出“自都邑而到州縣,皆設學校,使皇室以下到庶民之子弟,皆人於學以明父子、君臣之大倫,自酒掃應對以至平天下之要道”。在許衡奉勸下,世祖下詔要求各地廣立學校,培養人才,以備選用。


元朝著名理學家許衡為何“存天理,去人慾!”最後三辭隱!


許衡以《小學》、《四書》、《五經》、為主要教材,用“聖人之道”,程朱理學教育生徒,以“存天理,去人慾”,培養“貴為公相”或“甘為貧賤”的“志士仁人”。由於他對程朱理學的解釋更易為人接受,從而有利於程朱理學的普及,對元朝封建統治的鞏固和發展起了重要的作用。許衡是元代著名理學家,是唯一身居相位的道學君子。 他輔佐元世祖忽必烈,積極推行漢法.他對理學作了寬泛的鬧釋,普及推廣了理學,使理學成為元朝的“官學”。他的治國思想和實踐對蒙元適應歷史發展趨勢,加速封建化和鞏固元朝的統治起了積極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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