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時四個月,范冰冰偷稅漏稅終於有定論了!

自從崔永元爆出范冰冰偷稅漏稅的陰陽合同,可謂是一石激起千層浪。

歷時四個月,范冰冰偷稅漏稅終於有定論了!

網絡上輿論譁然,吃瓜群眾目瞪口呆,范冰冰工作室雖然第一時間發文“闢謠”,可是吃瓜群眾面對實實在在的證據,紛紛一邊倒的支持小崔。

歷時四個月,范冰冰偷稅漏稅終於有定論了!

之後相關部門介入調查,以前霸屏的范冰冰一反常態,將近從屏幕上消失了4個月,於是網上謠言四起,有的說已經被拘留,有的說已經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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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今天當事人終於發文了,范冰冰親自發道歉信承認偷稅漏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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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有關部門查證:

范冰冰在電影《大轟炸》劇組拍攝過程中實際取得片酬3000萬元,其中1000萬元已經申報納稅,其餘2000萬元以拆分合同方式偷逃個人所得稅618萬元,少繳營業稅及附加112萬元,合計730萬元。此外,還查出范冰冰及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企業少繳稅款2.48億元,其中偷逃稅款1.34億元。

對於上述違法行為,根據國家稅務總局指定管轄,江蘇省稅務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管法》第三十二、五十二條的規定,對范冰冰及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企業追繳稅款2.55億元,加收滯納金0.33億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管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對范冰冰採取拆分合同手段隱瞞真實收入偷逃稅款處4倍罰款計2.4億元,對其利用工作室賬戶隱匿個人報酬的真實性質偷逃稅款處3倍罰款計2.39億元;對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企業少計收入偷逃稅款處1倍罰款計94.6萬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管法》第六十九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管法實施細則》第九十三條的規定,對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兩戶企業未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和非法提供便利協助少繳稅款各處0.5倍罰款,分別計0.51億元、0.65億元。

經查,2018年6月,在稅務機關對范冰冰及其經紀人牟某廣所控制的相關公司展開調查期間,牟某廣指使公司員工隱匿、故意銷燬涉案公司會計憑證、會計賬簿,阻撓稅務機關依法調查,涉嫌犯罪。現牟某廣等人已被公安機關依法採取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粗略算了一下,共計罰款8.8億多,四捨五入將近10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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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女生沒有背景、沒有資源,15歲進入娛樂圈,歷經千辛萬苦,從金鎖一步步爬到娛樂圈的頂峰,可謂是風光無限,想當年戛納龍袍走秀,放眼娛樂圈無出其右,眼看著即將和李晨步入婚姻的殿堂,婚姻事業雙豐收,可如今偷稅漏稅,遭萬人口誅筆伐,同時面臨鉅額罰款,早知今日,何必當初,看來八字不夠硬,還是不要輕易嘗試龍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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