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迷“吃鸡”竟不知这是犯罪,被抓时他问“能告诉我我犯了什么法吗?”

“警察同志,能告诉我我犯了什么法吗?”看到突然出现的民警,犯罪嫌疑人彭某楷显得一脸茫然。

近日,茂名警方成功破获一起网络贩枪案,一条由境外发货、国内组装、网上买卖的犯罪链条由此被斩断。警方分别在天津、河北、浙江、重庆、湖南、云南、广东、广西等8个省(区)9个市,抓获彭某楷等11名犯罪嫌疑人,缴获气步枪7支、各种子弹1020发及枪支配件一大批。

一条涉枪线索惊现网络

2018年10月,茂名市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条涉枪线索:有人在网络上进行非法买卖枪支活动,且涉案枪支数量较大。茂名警方对此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茂名市、茂南区两级公安机关启动联动机制,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经侦查发现,该案件涉及多个省市,犯罪环节分布在不同地区。

排查难,犯罪嫌疑人采用虚拟身份,且相互之间不认识;侦办难,交易均通过网络,利用物流寄递,付款也是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给公安机关侦查办案带来严峻挑战。

沉迷“吃鸡”竟不知这是犯罪,被抓时他问“能告诉我我犯了什么法吗?”

人赃俱获。

“代理商”为赚外快网上公然贩枪

茂名警方充分运用“智慧新侦查”方式,依托已建立的打击网络贩枪工作机制,对案件数据进行分析,最终锁定微信名字为“水银”的彭某楷的真实身份及生活规律。

经警方进一步侦查,彭某楷今年27岁,天津市蓟州区人,大专学历,在这起网络贩枪案件中,他的角色是“代理商”。其利用微信、QQ等社交软件长期从事枪支销售代理,低价买进高价卖出,从中赚取差价,利用网络支付转账,但不经手货物。民警顺线追踪嫌疑人彭某楷的上下线人员,逐步摸清了一个涉及天津、河北、浙江、重庆、湖南、云南、广东、广西等8个省(区)9个市的网络贩枪团伙结构。

掌握案情后,茂名警方立即对嫌疑对象进行收网。11月19日,茂名警方从茂名市、茂南区两级公安机关抽调34人警力组成11个抓捕组分赴天津、河北、浙江、重庆、湖南、云南、广东、广西展开统一收网抓捕行动。

热衷“吃鸡”不知网络贩枪属犯罪

2018年11月21日中午,彭某楷跟往常一样,中午下班吃完午饭,正准备到车上拿包烟,还没来得及打开车门就被茂南警方抓获。民警在彭某楷家中搜查出其收藏的气动手枪1把、钢珠1公斤、二氧化碳小气瓶10瓶、气阀若干。

彭某楷家境宽裕,有房有车,还有一份安稳的工作,但其从小就对枪支有着强烈兴趣,经常浏览枪支网站,平日里也喜欢玩“吃鸡”枪战游戏,对游戏中各类枪支的性能和结构越发感兴趣。一次在QQ群上看到有个卖气枪配件的人招代理,他觉得这是一条能够快速赚钱的捷径,就主动联系加入,成为一名中介。

“当有生意找上门时,彭某楷与购买枪支配件的买家联系,谈妥价钱收到货款后,转付货款给上家,并提供物流信息让上家发货,自己则从中赚取几十到一千元不等的差价。其还通过微信群、朋友圈给买家发去一个组装枪支的小视频,让买家自行组装。作为‘代理商’的彭某楷在短短半年内,已非法牟利2万余元。”专案组民警介绍道。

目前,彭某楷等11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卖买枪支及非法制造枪支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延伸

2018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涉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气枪铅弹刑事案件定罪量刑问题的批复》,要求对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气枪铅弹刑事案件的处理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从枪支数量、致伤力大小、行为人认知等主客观方面综合考量评估社会危害性,确保罪责刑相适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记者 林思琪 陈嘉园 刘丰源 文/图

审核 熊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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