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被害人400餘人,檢察長出庭公訴“套路貸”涉黑案

「扫黑除恶」被害人400余人,检察长出庭公诉“套路贷”涉黑案

近日,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道外區首例暨全省典型“套路貸”涉黑案件一審宣判。經道外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對主犯楊某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詐騙罪,敲詐勒索罪,搶劫罪,盜竊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他18名被告人也均被認定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並分別按照其所參與詐騙、敲詐勒索、非法拘禁等不同犯罪行為實行數罪併罰,執行二十年至一年零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各並處罰金64.8萬元到6萬元不等。

據悉,該案由哈爾濱市檢察院檢察長王國新調研指導,道外區檢察院檢察長劉華以員額檢察官身份出庭支持公訴,並依法對刑事訴訟活動進行監督。這是哈爾濱檢察機關對涉黑涉惡犯罪實行“捕訴一體”工作模式以來,首例由基層院檢察長出庭支持公訴的案件。

經查,犯罪嫌疑人楊某先後糾集18名社會閒散人員成立貸款公司,對外以“小額貸款公司”的名義,通過中介組織、網絡廣告及朋友介紹等方式招攬生意,有組織地操作“拽件、審件、出現場、放款、催收”等“套路貸”流程,製造民間借貸假象,與被害人簽訂借款合同,並以“違約金”“平臺費”“押金”等名義騙取被害人簽訂虛高借款合同及房產租賃、買賣合同等,單方肆意認定被害人違約,當被害人不能償還“虛高借款”時,便對被害人軟硬兼施,採取尾隨、滋擾、威脅恐嚇、限制人身自由、侵宅、虛假訴訟及堵鎖眼、換鎖、噴漆等方式,實施搶劫、敲詐勒索、入室盜竊及非法拘禁等犯罪行為。

為逃避追究,該公司多次變換經營場所、更換微信群名,自2015年10月成立至今年4月案發,共組織簽訂虛假貸款合同414件,涉案金額高達2000餘萬元,獲利金額達540餘萬元,實施詐騙、敲詐勒索、搶劫、盜竊、尋釁滋事、非法拘禁等犯罪111起,被害人多達400餘人。

在楊某的組織、領導下,該公司成員活動遍及哈爾濱市道外區、南崗區、阿城區、賓縣及大慶市、綏化市、佳木斯市等多個地市區域,部分被害人躲避到外地不敢回家,嚴重破壞了當地的金融管理秩序,對社會秩序,人民群眾的人身安全、財產安全均造成了嚴重破壞和極大威脅,影響極其惡劣。

今年4月22日,公安機關對楊某等19人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

道外區檢察院提前介入該案,深入辦案一線,引導公安機關偵查取證,於5月28日,對該案以涉嫌敲詐勒索罪批准逮捕。

在檢察機關的補充偵查建議下,公安機關明確主攻方向,深查涉案犯罪團伙的犯罪手段及危害特徵等,於8月27日,將該案以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詐騙罪,敲詐勒索罪,盜竊罪,尋釁滋事罪等罪名移送審查起訴。

道外區檢察院對該案高度重視,成立了由檢察長掛帥的案件專辦領導機構,決定在哈爾濱市檢察機關率先實行“捕訴一體”工作模式,集最強領導、最優力量就該案做最充分的領導與組織支持,合力精準打擊,於9月29日將該案向道外區法院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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