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全聚德

股票代码:002186

信息披露义务人:IDG资本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志成

住所地: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99号中环中心55层5505室

通讯地址: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99号中环中心55层5505室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19年1月11日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15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及《15号准则》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聚德”)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全聚德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IDG资本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99号中环中心55层5505室

注册资本:38,850,000.00港币

成立日期:2006年2月2日

法定代表人:何志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境外机构编码):QF2012ASF187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境内证券投资

经营期限:长期

通讯地址: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99号中环中心55层5505室

主要股东:IDG VC Management LTD.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介绍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公司资金安排需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根据公司于2018年11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所持公司17,369,76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6311%)。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拟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拟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拟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的6个月内进行。采取集中竞价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本报告签署日后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继续减少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946,4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310%。具体情况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IDG资本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质押、冻结或其它权利限制。

四、其他相关说明

1.IDG资本在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时承诺自公司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认购的股份。在承诺期限内,IDG资本严格履行了股份锁定承诺;该等股份锁定承诺期限至2017年7月15日届满,于2017年7月17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买卖全聚德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没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日期:2019年1月11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代表证明书);

3.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全聚德证券部;

2.联系电话:010-83156608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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