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堵住“黑校车”

《检察日报》:堵住“黑校车”

人物档案

姓名:周娟

单位:湖南省桃江县人民检察院

“多亏了检察官,现在校车比以前规范,孩子上学放学乘坐校车,我们做家长的放心多了。”林女士对到家里回访的湖南省桃江县检察院民行科检察官周娟激动地说。

周娟是一对5岁双胞胎孩子的母亲。2017年7月,她在一起交通肇事案中发现,一所幼儿园竟与驾驶员吴某签订协议,安排他驾驶私人面包车作为“校车”接送学生,并且未办理任何手续。一次接送孩子途中,一名4岁幼儿下车后,年过五旬的吴某由于操作不当,致使校车剐到孩子的书包并将其卷入车底,车后轮碾压孩子腹部致其死亡。

不久后,该院又受理了一起危险驾驶案,同样是校车司机危险驾驶,且严重超载。这两起案件深深揪住了周娟的心:“校车安全不容忽视,案子虽然办了,但如何通过检察办案改变乡镇校车乱象?”于是,一个月内,她走遍全县5个乡镇,探访21所民办幼儿园、20个幼儿家庭,通过调查她发现,民办幼儿园使用未取得校车许可证、无校牌标牌、无驾驶资格驾驶员的车辆用于接送幼儿的现象大量存在。

“我们村里留守儿童多,镇上的幼儿园离家比较远,家里老人没有能力每天步行接送孩子,而另一部分家长因上班时间冲突,也无法亲自接送。无奈之下,只能选择‘黑校车’接送。”不少家长反映道。

护航儿童安全刻不容缓。当晚,周娟撰写了几千余字的调研报告,并针对乡镇校车乱象提出“依法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的建议。

2018年4月,周娟分别向当地教育局和公安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要求两部门牵头对使用违规校车接送学生的行为依法查处和整治。

收到检察建议后,公安机关立即制定了实施方案,召集教育、交通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整治工作,对全县100余所幼儿园进行校车专项检查,并对其中不符合要求的校车进行了严肃处理。

媒体连线:http://newspaper.jcrb.com/2018/20180928/20180928_008/20180928_008_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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