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傳銷窩點搶劫案告破 “大主任”是名牌高校肄業生

湖北一傳銷窩點搶劫案告破 “大主任”是名牌高校肄業生

湖北省襄陽市襄州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一起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搶劫案依法宣判。為首的“大頭目”賈某的身份,讓辦案人員感到十分驚訝:他是一名從成都某著名“211工程”和“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臺”高校肄業的貧困山區學子。

然而他沒有選擇繼續努力深造,卻步入傳銷組織,積極擴大傳銷組織規模,引誘甚至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進而騙取財物。經查明,賈某所在的傳銷組織先後發展成員30餘名,涉案金額高達40餘萬元。

2012年5月,尚未從大學畢業的賈某被騙到襄陽加入了傳銷組織,在襄州區張灣街道辦事處一帶出租屋內,夥同他人展開了非法傳銷活動。賈某等人以推銷虛擬品牌化妝品為旗號,用不斷拉人頭髮展下線方式,誘騙他人來到襄陽市並帶至各傳銷窩點騙取其財物。

2013年12月,賈某晉升到該傳銷組織一傳銷窩點“主任”,很快又晉升為“大主任”,管理各個傳銷窩點的日常事務,還負責管理其他窩點的“主任”,並安排其他“主任”到傳銷窩點考察新參加人員以及收取購買產品的費用。

2014年5月,賈某手下的傳銷人員小梅以談朋友為由,將被害人大偉騙到了賈某的傳銷窩點。另一傳銷窩點的“主任”雷子等人在賈某的指使下,逼著大偉給家裡打電話要錢。因大偉在打電話時不配合,惹惱了賈某、雷子等人。賈某、雷子便將大偉按在地上毆打。大偉因被打得受不了,被迫交出了隨身攜帶的銀行卡和密碼,賈某等人先後取款1.8萬元,讓大偉購買了5套產品加入傳銷組織。後大偉堅持要求離開,賈某安排人員將大偉送至火車站。脫離險境後的大偉立即撥打110報警,民警迅速出擊,依法端掉該傳銷窩點,但賈某卻逃脫法網。

經鑑定,大偉所受損傷致其頭皮下血腫,多處軟組織挫傷,面積達到了27.8平方釐米,已構成輕微傷。

今年3月,逃亡4年之久的賈某回四川老家辦理身份證時,發現自己已經被網上追逃,在親戚的勸說下到當地公安機關投案,如實供述了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的犯罪事實,但將在傳銷窩點毆打併搶劫大偉錢財的事實隱瞞了下來。

在證據面前,賈某低頭認罪,表示願意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在承辦檢察官多方聯繫、協調下,賈某與大偉達成賠償協議,賠償大偉經濟損失2.5萬元,獲得了大偉的諒解。

賈某因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及搶劫罪,數罪併罰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三千元,判決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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