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鬥機在空中墜毀,飛行員要不要賠錢?

拾荒者,落難人?


第一賠不起;第二不僅不需要賠,如果飛行員能夠安全著陸,就是一種勝利;第三如果飛行員能夠帶著戰鬥機回來,絕對是要立功的!

1.戰鬥機在空中墜毀,這是飛行單位最不願意看到的情況,但是這卻又是難免會發生的情況。

2.沒有哪個飛行員不愛惜戰鬥機的,他們在空中就是和自己的戰機融為了一體,我們很多時候飛行員犧牲,都是希望一個是避開鬧市區,以免造成更多人員的傷亡;一個是爭取最大限度地挽回戰機,這就使他們喪失了逃生的最佳機會。

3.沒有哪兒個國家,戰鬥機損毀後要求飛行員賠償的,正如前面我所講的那樣,賠不起。但是你要知道戰鬥機是可以造的,花錢就行了,但是培養一名優秀的飛行員,那可是比飛機更值錢,而且生命的價值更不是飛機所能比擬的。

4.其實無論飛機出什麼事情,一般指揮台都會做出放棄、跳傘的指令,因為都知道飛行員的安全最重要。但是不少飛行員出現情況後都想著再試一試,也確實有成功的,之前空軍的一個兄弟就講過,有名試飛員在飛行過程中突然遇到事故,但是他嘗試著去解決,給他的反應時間很短,但是最後順利帶著飛機回來了,結果就立了一等功,因為在他之前還沒有遇到此類狀況把飛機帶回來的,以後再出現問題按照他的步驟操作就可以解決問題,這是非常重要的。

5.所以其實飛行員每次上天,都是冒著風險的,所以雖然他們的待遇很高,地位也很高,我們都覺得是應該的,都不為過,向我們國之雄鷹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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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機械故障,還是人為操作失誤,或者是形勢所迫(戰時)導致戰機在飛行過程中墜毀,飛行員都不需要賠錢。至於飛行員是否會被追責,這需要視情況而定——如果違反操作規定,或者說是違抗命令,處分是可以肯定的,甚至是停飛。實際上,戰機在飛行過程中如果墜毀,飛行員若能夠保得住性命已是不幸中的大幸了。


不考慮什麼人道主義、戰友間的感情,單就從價值上來說,一名合格的戰鬥機飛行員遠比一架戰鬥機更值銀子!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如果戰機在飛行過程中出現機械故障,飛行員都會做最大的努力去挽救戰機,在這個時候指揮中心第一個下達的命令就是:跳傘!就因為挽救戰機,我國就曾多次發生過優秀飛行員因此犧牲的事故,美、俄等國也都發生過許此類事故。戰鬥機就好比是飛行員的“槍”,不到迫不得已的情況下,絕不會跳傘。

當一切努力都無法挽救戰機的時候,飛行員往往都錯過了最佳的彈射時機……能夠保住飛行員的性命已經是值得慶祝的事了,還想讓他們來賠錢,題主的腦殼裡裝的是什麼?從法理、感情上來說,請題主給出一個賠償的理由!這些戰鬥機的飛行員用自己的生命來保衛國家的安全,保衛著像題主這樣的“牛人”,不考慮他們的人身安全,還想他們賠錢?就應該讓題主這樣的人生在索馬里、利比亞、敘利亞,親眼看著自己的家人、朋友到處逃命,嚐嚐戰亂的滋味!儘管這些飛行員的身價“金貴”,但這可不是說他們有能力為墜毀的戰機賠償。


我國一架殲15艦載機因撞鳥而導致一臺發動機著火,飛行員冒著生命的危險迫降成功,在飛行員以及地勤人員等的努力下將火撲滅,為國家挽回了4500萬美元的經濟損失(參見央視報道)。這位飛行員立了大功,這是毫無疑問的,記功是記功,但其同樣會“挨批”,他的價值比殲15要高得多——造一架殲15很容易,但培養出一名優秀的飛行員要難得多。殲15還算是比較便宜的,我國購買了24架俄製蘇-35S戰鬥機,根據其製造商發佈的信息,單價達到了8000萬美元。包括零部件件、備用發動機等在內,24架總共花了25億美元。


如果是美式戰機,那價格就更高了,美國出口各國的第四代戰鬥機F35的單價都在1億美元以上,美國海軍自用型的三代半戰機F--18E/F在2018財年的採購單價為9000萬美元。三代改進型(三代半)戰鬥機的出口價格基本上都是大幾千萬美元,有的更是達到了1億美元。戰鬥機飛行員的薪資待遇非常高,但卻遠沒有民用航空的飛行員掙得多,你讓他們怎麼賠?民航飛行員的薪資待遇,如果題主不知道,建議上網去查查。別說是我國飛行員,就是美國、沙特、以色列的飛行員也賠不起。


不過,這世界上還真就有能夠賠得起的飛行員,但絕不會超過一手之數。這些戰鬥機雖然都是國家的財產,但其再貴都只是一架戰機,沒有人來操控,就是一“鐵疙瘩”,如何來保衛國家的安全?沒有飛行員,再貴的戰鬥機都是屁用沒有!戰鬥機只是武器裝備中的一種,是飛行員保家衛國的武器,真正保衛我們的不是戰鬥機,是那些飛行員!戰機墜毀,讓飛行員來賠?這問題“好啊”,題主幼兒園畢業沒?


儒道之主


這三個人是威廉·亞瑟·菲利浦·路易斯、凱特·米德爾頓、穆罕默德·本·納伊夫。其中威廉和凱特是夫婦,威廉為英國王子,早年在英國空軍服役;凱特是英國王子妃,在出訪澳大利亞的時候一時興起駕駛過澳大利亞的F-18戰機;穆罕默德·本·納伊夫現在是沙特王儲,同樣也是空間飛行員出身。這三個人家底兒相對豐厚,摔一架兩架戰機其實還是賠得起的。

尤其是凱特·米德爾頓,穿裙子高跟鞋就上了飛機,堪稱奇葩。


這種皇家成員加持的身價飛機其實就只是玩具了。


說到普通飛行員,基本上就賠不起了,現在一架先進的戰機價值高達數千萬美元甚至達到了上億美元。雖然飛行員收入頗豐但的確也負擔不起戰機的費用。


同時,由於飛行員飛行任務的高危險性來說,飛機墜毀故障均在考慮範圍之內,因此飛行員在飛行任務過程中導致飛機墜毀即便是人為操作失誤,也不會要求飛行員進行任何賠償。

畢竟開飛機的是飛行員自己,沒有人會故意的損壞自己所駕駛的飛機的。逆選擇的問題不考慮。


另外即便是不是在執行任務的過程中動了戰機飛出去,也沒有案例去判罰當時飛機的飛行員。


說個段子:1986年海軍陸戰隊一名叫霍華德福蒂的中士,這個哥們本身就是一個地勤維護人員,有一天腦子抽了想開飛機去溜達溜達。於是就在半夜偷開了一架基地內的A-4天鷹式攻擊機上了天。

開著A-4兜風一去50英里,甚至在大部分時間內將A-4飛出了飛行包線之外。這哥們半夜飛的事情驚動了整個基地,等他飛回來的時候立即被捕。但是軍事法庭上給他僅僅判罰立即退役。理由是他飛的這架飛機當時有故障,在等待維修。因此不能算做是服役狀態(律師NB)。後來福蒂成了一個著名的試飛員。既滿足了其飛行慾望,又有了一份不錯的工作。


軍武數據庫


戰鬥機在作戰時被擊毀或者訓練時出現故障飛行員不需要任何賠償,而且如果飛行員在盡力進行戰機挽救後被迫彈射倖存下來,還會得到所在部隊的獎勵,甚至會由此立功受獎。當然如果由於個人故意違反操控規定而導致戰機墜毀的會視情況追究責任,但這也和賠償無關。


戰鬥機作為由飛行員操控的作戰平臺,和普通士兵手裡拿的自動步槍性質是一樣的,都是殺敵的武器裝備,只不過價格天壤之別。飛行員經過漫長的系列的刻苦的訓練後才能駕駛戰鬥機翱翔藍天成為天空守衛者。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飛行員的價值遠遠高於其駕駛的戰機,單從訓練投入來說所需要的經費就是飛行員自身數倍的黃金價值,再加上數年時間的訓練週期更是無價的,所以一旦戰機出現故障等情況,地面指揮台會引導戰機飛行員在最短的時間內彈射求生,如果時間允許飛行員一般會將戰機駕駛至無人區或者人煙稀少的區域後在進行彈射跳傘以最大限度的降低人員和財產損失。



戰鬥機作為一個武器平臺,在戰時或者日常的訓練中發生故障也是一種無奈,關鍵是飛行員如何能將戰機造成的地面人員生命和財產損失降到最低這就是控制到最低,這就是飛行員最大的貢獻。


寫到這裡冰雹向我軍英雄的飛行員致敬!他們在承受了巨大的壓力下守衛著祖國的安全,這其中也有許多飛行員在訓練時遇到戰機突發故障在最為緊要的時刻,他們選擇了挽救戰機和減小損失而英勇犧牲。餘旭作為我軍首批殲擊機女飛行員在訓練時不幸犧牲,她就是我軍偉大飛行員中的傑出代表。


冰雹藍天


戰鬥機在空中墜毀,一般有三個原因:機械故障、不可抗拒因素與人為因素,前兩種情況,飛行員如果能夠僥倖存活,不但不要被要求賠錢,還會得到精神上和物質上的獎勵。一般來說,人為因素導致的墜機,飛行員都或多或少承擔一些責任。

告訴你兩個數據吧。不管是軍航還是民航,飛機墜毀的原因70%以上是人為因素,而他們這些人沒有賠過一分錢。

為啥不賠錢呢,第一個原因,有的飛行員已經隨飛機而去了;第二個原因,飛機太貴了,幾億幾十億的,怎麼陪呀。

當然了,人為責任按照性質來分,也會對飛行員進行適當的懲戒,比如停飛,吊銷駕照,降職降銜,飯碗丟了。再嚴重的,比如嚴重違法安全條例導致的飛機墜毀,飛行員下來後,就得接受審查,甚至收監,關他幾十年。

人為差錯不可避免。飛行員受到自身身體狀況、心理因素,以及外界環境的影響,偶發性人為差錯是不可避免的,這就是偶然中的必然。不過,我們可以通過充分細緻的工作,降低人為差錯的出現。

飛行員,特別是戰鬥機飛行員是高風險職業,預防人為差錯是他們整個職業生涯的重要課題。在具備高超飛行技術的基礎上,還必須具有高於常人的心理素質和臨危不懼的勇氣膽識。所以,人們用大量讚美的詞語表達對飛行員的尊敬,一點都不為過。


紅龍防務觀察


為什麼有人會提出這樣一個問題?戰機在空中墜毀的原因很多,絕對不能說是飛行員的問題,不管什麼樣的原因,也不能說,飛行員需要承擔摔飛機責任,至於賠錢這一說從那來的?現代戰機是非常複雜的,在技術上涉及到方方面面,出現摔飛機問題的原因有很多,飛行員操作不當僅佔了極少部分的原因。

如果因飛行員的原因造成的墜毀事故,那麼飛行員面臨的不是什麼賠錢的問題,而是紀律處分問題。否則,不存在受處分的問題,而且在正常情況下,飛行員只要處置突發情況,無論是否摔了飛機,都應該得到獎勵,即便飛行員只是成功地脫離飛機,安全著陸,也一樣可以構成了立功獎勵的標準。

現代戰機飛行員的培問成本不比戰機便宜,飛機損失可以再造,飛行員損失卻沒法再生了,一個飛行員的價值比飛機更重要。飛行員的工作可不是卡車司機,要求保證車輛安全,飛行員在自己的生命來進行飛行,沒有一支空軍會規定,飛行員需以生命保護飛機,在任何情況下,寧要飛行員不要飛機,飛行員只要能夠成功的處理問題,那麼他就應該受到獎勵。


麥田軍事觀察


首先說一個問題,你賠的起嗎?咱們都不用說外國的,就是我們在90年代購買俄羅斯的蘇-27戰機,當時的價值就是近3個億的人民幣一架,這還只是當時國際匯率。誰問哪個飛行員能賠的起?就是中東土豪沙特的飛行員也同樣賠不起。


就現在的戰鬥機而言都是價值不菲的寶貝疙瘩,比如我們在2015年與俄羅斯簽訂的購買24架蘇-35S4++戰鬥機合同價值25億美元,其中包括一些戰機的配件和備用發動機等,其單機價格都超過了8000萬美元。試問一下8000萬美元按照2017年的匯率,則合成人民幣就是5.3億人民幣呢!想想我們現在兜裡有多少錢!

美國的F--18E/F戰機美國海軍2018財年採購計劃,單機價格為9000萬美元一架,約合5.96億人民幣。美國出口給科威特單機價格2.52億美元,當然這裡麵包括一些後勤保障設施在內。法國海軍採購的“陣風”戰機單機價格7900萬歐元一架,約6.2億人民幣。美國海軍採購的F35C,2017財年單機價格1.21億美元,摺合人民幣約8億元,而到了2019財年其價格才能壓縮到1.1億美元。


F-35C戰機美軍自身採購成本都超過1億美元

再說一下,我們國內的殲15艦載機,根據央視批露其單機採購價格超過4億元人民幣,而整個項目的研發經費超過了400億人民幣。其主要原因就是其配備的俄羅斯進口的發動機,兩臺就價值6000萬人民幣。那麼這些價值不菲的軍事武器根本就不是我們普通百姓能夠接觸的,那麼即使接觸的飛行員,地勤人員也沒有誰能買得起,更別說賠的起了。
殲15飛鯊戰機價值不菲


這些戰機都是國家的國有財產,都是用來保護祖國的安全和人民的生命的,根本就不是所謂的個人價值。就包括我們的飛行員都是國家安全的高價值資產,對於飛行員的培訓所使用的經費遠遠超過等同體重黃金的價值。甚至可以說一名優秀的飛行員多半都是飛出來的,那麼他的價值要大於戰鬥機的價值。而且其常年積累的飛行寶貴經驗是多少錢也買不來的。
蘇-27戰機後座駕駛員彈射

所以在國外的戰鬥機上認可丟棄發生故障的飛機,也要保住飛行員,這不僅僅是培養飛行員需要巨大的時間和金錢,更讓飛行員寶貴的飛行經驗是多少錢也買不來的。我們的飛行員也一樣,以後可不能再傻傻只為了保住飛機,而損失了更加寶貴的飛行員。


美國海軍的f18戰機墜毀前飛行員彈射出艙

扯的挺多,無非就是想說,戰鬥機的價值與飛行員的價值都是十分高昂的,他們都是一個國家的寶貴資源,都是國家的資產,不存在賠償的問題。也就是說飛行員的戰機突發情況墜毀了,是不存在賠償問題的。如果出現了人為事故問題,是飛行員的刻意操作問題,那麼就是軍法處置問題了,根本不涉及到賠償問題!
這就是人為事故問題,兩架米格29作飛行表演碰撞事故。本文圖片來源於網絡!


淡然小司


不賠錢

這裡李曉偉為你分析,第一個,我們要明白飛行員與戰機之間,飛行員的價值更高。蘇27也才3500萬美金,而培養一名飛行員是需要等同體重的黃金。

1.機械故障,這種情況屬於突發的,這種事故屬於多發事故,這種情況下飛行員不會受到處分。

2.空中事故,例如空中撞鳥,由於鳥是一種不確定的因素,所以說這種事故飛行員不擔責,並且這種事故是多發點。

3.操作事故,這種情況非常少,因為空軍訓練都有固定操作規程,並且關係到自己的生命安全,所以通常情況這種事故是最少的,但是出了這種事故就會受處分。


李曉偉


不是故意的責任事故都不會追責,再說賠的起麼?

飛機上最值錢的就是飛行員,培養一個合格的飛行員非常耗錢。二十年前就有個說法,一架殲-8飛機在天上飛一個小時就要花20萬(人民幣),這是把油價、維護成本、壽命折舊、配套設備和人工都分攤進去後的結果。而優秀飛行員飛行經驗就是這些錢燒出來的,每個飛行小時都是幾十萬的錢堆的。


摔機之後,飛行員能夠活著回來都已經是萬幸了,還嫌過不去處理飛行員?嫌損失不夠大?甚至摔過一次的飛行員算上在鬼門關上逛了一圈,應急處理經驗要豐富很多。

飛機墜毀逃生是相當危險的過程,飛行員不會沒事幹摔機玩嫌自己命大。飛機墜毀後,會進行事故調查,除非是故意的責任事故,否則不會拿飛行員怎麼樣。唯一一次把飛行員判刑賠償的事故也不是因為墜毀飛機,而是死了一大堆人,賠償不是賠飛機的錢,而是賠死人的錢。

2002年7月27日,為慶祝烏克蘭空軍第14軍成立60週年,在烏克蘭西部城市利沃夫附近舉行特技飛行表演。表演期間一架蘇-27在進行低空特技飛行時突然失控,一頭撞入地面觀看人群,發生爆炸,造成83人死亡,113人受傷的重大事故。而蘇-27上的兩名飛行員在墜毀前緊急彈射跳傘逃生,僅獲輕傷。
烏克蘭空軍利沃夫事故


烏克蘭空軍利沃夫事故


因為後果太嚴重了,事後烏克蘭法院在2005年,以違反命令擅自更改表演動作,忽視飛行安全為理由,分別判處兩名飛行員入獄14年和9年,並且賠償遇難者家屬980萬格里夫納(約合110萬美元)。但這判罰引起烏克蘭空軍和飛行員的集體不滿和抗議,甚至不少飛行員辭職去海外或俄羅斯,最後這兩名飛行員最多的也就坐了大概5年時間就出來,賠款也不了了之。


五嶽掩赤城


戰鬥機墜毀,當然是不需要賠錢了,因為飛行員他也賠不起。一個飛機的造價是好幾億人民幣啊,一個飛行員哪有呢?那麼多錢,如果有那麼多錢,誰還去當飛行員呢?駕駛戰鬥機是執行命令。本身有一定的生命危險在為國家服務。

飛行員這個行業是比較難培養的一個行業。一個國家一年培養不出多少個優秀飛行員。培養一個飛行員的費用也是一個不菲的天價。我們看著飛行員在天上駕駛著飛機在藍天上翱翔。著實的令人羨慕。但我們沒有看到他們在背後付出的艱辛。

但是從生命大於一切的觀念來看即使一個飛機在昂貴,也比不過飛行員的生命。再說一個飛行員駕駛飛機也不可能。隨便上一個飛機墜毀的也是盡了本身最大的努力。因為這關係著自己的前途以及自己的國家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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