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检察院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北京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北京市检察院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北京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图为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现场

北京市检察院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北京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图为北京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敬大力作报告

12月27日上午,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召开,北京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敬大力作关于北京市检察院办理2018年北京市人大代表建议情况的报告。北京市检一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祥阳,市检二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苗生明,市检第三、四分院相关领导列席大会及分组讨论。

敬大力表示,办好代表建议,是检察机关的法定义务,也是尊重人民主体地位、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的重要举措,更是检察机关从供给侧为社会、为人民群众提供法治产品、检察产品。北京市检察院始终本着对人民负责、对检察事业负责的态度,精心办好每一件建议,力求每一件建议都办出实效。

加强调研分析。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从检察工作全局出发,深入了解建议的案由背景、基本指向、意图主张,然后制定切实可行的办理方案,确保办理举措精准务实、办理工作不走过场。

落实办理责任。

针对建议普遍综合性强、涉及面广的特点,进一步自我加压,建立北京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领衔办件工作机制,亲自组织协调,集中多方智慧和工作资源,拿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建议的当面沟通和答复,也都由班子成员直接负责。

做好分类处置。坚持办前、办中、办后三次沟通,特别是将提出建议的代表邀请到相关领域的专题座谈会中,在全面充分交流的基础上,对于能够解决的问题,积极创造条件及时解决;对于暂时不能落地,需要下一步综合解决的,给出时间表、路线图,开诚布公,建立互信,共同推进。

抓实成果转化。通过办理工作充实制度体系,努力建立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今年,北京市检察机关新出台的多份文件都吸收了建议办理的具体成果,用实际举措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敬大力表示,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下,在代表的理解和支持下,北京市检察院2018年承办的4件代表建议,协助其他单位会办的4件代表建议均依法办结,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代表均表示满意。检察机关在办理工作中深刻体会到,每一件建议背后都承载着人民群众的呼声,每一件建议的办理过程,都是检察机关对接人民群众期盼和需求的良好实践。下一步,北京市检察院将在最高检、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下,以更加负责的态度、更加扎实的作风抓好建议办理工作,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检察公信力,为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作出更大贡献。

据了解,今年北京市检察机关办理的意见建议主要涉及三个方面,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01

关于全面加强刑事检察

促进严格公正司法

结合办理高子程、卫爱民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全面提升刑事案件庭审质量”、“规范统一适用刑事强制措施”的建议,在审前程序中进一步加强审查把关、在庭审程序中加强指控证明,促使案件侦查、起诉、审判更加规范化。

推行捕诉一体机制。根据最高检工作要求以及办案实际需要,在全市三级院部署开展捕诉一体工作,整合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两项审查,让身兼两项职责的检察官在审查逮捕时就顾及起诉,并且出于起诉职责,更加关注侦查机关的取证质量,传导证据压力,更加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把关过滤作用。全年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率,排除非法证据、补正瑕疵证据率明显上升,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率明显下降。

优化强制措施配置。将检察环节强制措施的备案审查、复议复核、司法救济等职能交由专门部门统一行使,对履行捕诉一体职责的检察官形成有效监督和制约。

强化出庭公诉能力。发布专门实施意见,围绕出庭指控、举证示证、证人出庭、对抗辩论、教育转化等指控和证明犯罪的关键环节,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创新方式方法,保证每一次出庭支持公诉都能高质量查明事实、证明犯罪。

02

关于强化检察管理监督

促进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

积极借鉴许泽玮代表关于“完善检察管理监督”建议中进一步加强宏观监管的思路,充分借助北京科技资源优势,推动检察管理监督从微观的盯人、盯案、层层审批,向宏观的全院、全员、全过程质效监管转变,形成新型检察管理监督机制的“北京经验”。

促进检察管理监督权集中统一行使。建设检察服务中心,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提供检察服务,建设案件管理中心,集中受理对公案件,确保统一入口、统一采集全部涉检信息。研发检察管理监督平台,对全部信息实现“收、转、督、出”一条龙动态掌握,充分发挥“一个闸门对内”的关口作用,有效解决实践难题。

促进检察管理监督与现代科技深度融合。将大数据和信息化技术的最新成果融入检察管理监督平台建设,将检察机关全部86类执法办案类别、5类监督制约事项精细化为2400多个流程节点,开展全过程、闭环式的实时动态监管。通过数据辅助决策技术,实现案件质量评查、检察业务考评、数据分析、检察官业绩评价等多种功能,对检察执法办案进行“智慧管理”。今年,该平台获评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检务十大创新案例”。

03

构建新型检律关系

促进检律和谐共融

认真办理刘子华代表关于“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的建议,高子程代表关于“善用律师资源参与涉法涉诉信访评查化解工作”的建议,加强检律沟通协作,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

拓宽刑事案件法律援助范围。作为试点地区之一,积极配合法院、司法局全面推进审判阶段“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改革;对于检察机关抗诉、同案犯有辩护人等六类非“应当”指定辩护的情形,积极创造条件,提供法律援助;推动并规范法律援助机构在全市各级检察院、看守所派驻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无偿法律服务,使更多的案件实现了律师介入关口前移,在帮助查明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政策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深化检律良性互动协作共赢。高度重视发挥律师“第三方”角色优势和专业优势,常态化开展律师参与拟不批捕、拟不起诉等案件公开审查工作。引入律师代理申诉案件、参与涉检信访矛盾化解,着力破解了一批信访难题,有效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此外,北京市检察院还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扎实办理李玎代表关于“建立人大代表履职工作机制”的建议,强调要精细化做好接受代表监督工作,把代表联络做在平时,实现联络精准化。在以往全年“菜单式”活动的基础上,针对意见建议集中的检察工作领域,每月开展至少一场专题座谈会,集中回应代表关切。结合北京市检察机关法治宣传教育“十进百家、千人普法”专题活动,广泛联系代表,为代表所在单位提供一对一、订制化的法律服务。积极办理高子程代表关于“逐步提高假释适用比例”的建议,与法院、司法局等部门紧密配合,依法推进假释充分适用,依法加强对假释的法律监督,促进罪犯顺利回归社会,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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