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十三屆人大二次會議1月26日在呼和浩特召開

自治區十三屆人大常委會召開第十一次會議

李紀恆主持講話並頒發任命書

決定自治區十三屆人大二次會議1月26日在呼和浩特召開

1月14日,自治區十三屆人大常委會在呼和浩特召開第十一次會議。

自治區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現有組成人員60人,出席本次會議的56人,符合法定人數。


自治區十三屆人大二次會議1月26日在呼和浩特召開


1月14日,自治區黨委書記、人大常委會主任李紀恆出席自治區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併為新任命的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農牧業工作委員會主任孟慶民頒發任命書。 內蒙古日報社融媒體記者 袁永紅 攝

自治區黨委書記、人大常委會主任李紀恆主持會議並講話。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常務副主任那順孟和,副主任王波、吳團英、李榮禧、廉素、和彥苓,秘書長施文學及常委會委員出席會議。自治區黨委常委、自治區常務副主席馬學軍,自治區副主席張韶春,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李琪林列席會議。

通過會議議程後,會議聽取了廉素、李琪林作的關於提請任免人員情況的說明;聽取了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雲建東作的《呼和浩特市大青山前坡生態保護條例》的說明;通遼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郭建偉作的《通遼市蒙古族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的說明;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龔明珠作的關於自治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實施中期評估報告、調整方案(草案)的說明;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鋼特木爾作的《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草案)》。

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調整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召開時間的決定,決定自治區十三屆人大二次會議1月26日在呼和浩特召開,審議通過了擬提請自治區十三屆人大二次會議審議的有關事項;審議通過了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關於批准《呼和浩特市大青山前坡生態保護條例》的決議,關於批准《通遼市蒙古族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的決議,關於批准自治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調整方案的決議,關於批准自治區人民政府2019年新增政府債務限額的決議;審議並原則通過了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019年工作要點;審議通過了《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以及人事任免事項。

李紀恆指出,過去一年,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在自治區黨委領導下,全面履行立法、監督、決定、任免等職責,各項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新的一年裡,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要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全面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為推動自治區各項事業發展作出新的更大貢獻。要精心籌備和開好自治區十三屆人大二次會議,講政治、顧大局、守紀律,充分發揚民主,嚴格依法辦事,切實把這次會議開成一次民主、團結、求實、奮進的大會。

會後,新任命人員向憲法莊嚴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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