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領導幹部用名貴特產特殊資源牟取私利將受嚴懲

正北方網訊(北方新報融媒體記者 劉惠)近日,呼和浩特市紀委監委把嚴肅整治領導幹部利用茅臺酒等名貴特產、特殊資源牟取私利問題作為一項政治任務來抓,通過自查自糾、日常監督、派駐監督、巡察監督以及強化問責等方式,構建嚴密“監督網”,剎歪風、樹正氣,強力推動專項整治工作深入開展。

呼和浩特市紀委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工作人員介紹,目前,全市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正在結合日常管理、群眾反映、專項治理髮現的問題,對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領導幹部違規公款購買、違規收送、違規插手干預或參與經營名貴特產、特殊資源問題開展自查自糾,特別是對照“政治問題與經濟問題相互交織、個人腐敗與‘組團式’腐敗相互交織、助長享樂奢靡”三個方面具體表現開展認真檢查,切實把存在問題查清楚、找出來,既分析原因,又抓好整改。

據悉,為了推動專項整治工作向縱深開展,市紀委監委充分發揮派駐(出)機構“探頭”作用和巡察“利劍”作用,一方面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派駐(出)機構要立足於駐在部門、單位特點,注重在日常監督工作中多角度、多渠道發現利用茅臺酒等名貴特產、特殊資源牟取私利問題,並對薄弱環節、關鍵崗位和重要領域實施重點監督,做到不留死角和盲區。對監督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報告、迅速反應,並督促駐在部門認真研究解決,做到早警示、早糾正、早處理。另一方面將整治工作納入巡察重點,在重點地區、重點領域、關鍵環節、“關鍵少數”中深入查找領導幹部利用茅臺酒等名貴特產、特殊資源牟取私利問題,進一步強化成果運用,狠抓整改落實,對巡察中發現的領導幹部利用茅臺酒等名貴特產、特殊資源牟取私利的問題線索,要建立臺賬,於每輪巡察結束後移送紀檢監察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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