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愛迪爾珠寶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實際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計劃實施完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深圳市愛迪爾珠寶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公司”)於2018年1月12日披露了《關於實際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編號:2018-002號)。基於對公司未來發展的信心和長期投資價值的認同,增強廣大投資者信心,切實維護投資者權益和資本市場的穩定,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之一蘇日明先生特使用自有資金增持公司的股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蘇日明先生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計增持公司股票1,020,900股,佔公司總股本的0.31%,增持計劃實施完畢。現將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體的基本情況

1、增持主體: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之一蘇日明先生

2、增持主體已持有股份的數量、持股比例:

本次增持計劃實施前,蘇日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7,958,000股,佔公司總股本的23.58%。本次增持計劃完成後,蘇日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8,978,900股,佔公司總股本的23.89%。

二、本次增持具體情況

*以上數值出現總數與各分項數值之和尾數不符的情況,為四捨五入原因造成。

三、本次增持前後持股變化情況

1、增持計劃前後持股變化情況

2、減持情況說明

公司於2018年10月19日披露了《關於持股5%以上股東所持公司股票被動減持暨風險提示的公告》(公告編號:2018-117號)。公司控股股東的一致行動人、持股5%以上股東蘇永明先生因近期公司股票價格下跌,其質押的部分公司股票遭遇浙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倉,導致其所持公司部分股票被動減持。

除上述情況外,蘇日明先生、狄愛玲女士及其一致行動人蘇永明先生、蘇清香女士在本次增持期間不存其他減持情況。

四、律師專項核查意見

北京市金杜(廣州)律師事務所認為:截至本專項核查意見出具之日,增持人具備實施本次增持的主體資格;本次增持屬於《收購管理辦法》規定的可以免於向中國證監會提出豁免要約收購義務申請的情形;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現階段所需的信息披露義務。

五、其他事項說明

1、本次增持計劃符合《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等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以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等有關規定。

2、蘇日明先生承諾在增持期間及增持完成後6個月內不減持公司股份,並嚴格遵守《公司法》、《證券法》等法律法規及深圳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等有關規定,不進行內幕交易、敏感期買賣股份、短線交易等行為。

3、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行為不會導致公司股權分佈不具備上市條件,不影響公司上市地位,亦不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

六、備查文件

1、《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董監高每日持股變化明細》

2、《北京市金杜(廣州)律師事務所關於深圳市愛迪爾珠寶股份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專項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

深圳市愛迪爾珠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9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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