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賓“大黑幫”紀實(二十五)結局

四川宜賓“大黑幫”紀實(二十五)結局

王建偉抓獲呼七君

其他方面,我們當時還有一個想法,不管面臨多大的困難,作為刑警支隊的負責人,衝了。刑警忠於職守很重要,打擊也好,報復也好,豁出去了。只要是針對犯罪,針對案件,針對證據確鑿的犯罪嫌疑人,該辦的堅決辦,辦到底。這是另一種動力,也可以說是職責的動力。不管出現什麼情況,不想那麼多。我對下面的同志也是這樣講的,我們就要牢牢抓住案子,不要去想案子牽扯到誰,牽扯到哪個方面,也不要管最後怎樣處理。這就像軍人一樣,上了戰場,就要衝鋒。

陳國富局長——在案件偵察的進程中,陳國富被任命為宜賓市公安局局長兼黨委書記。他在討論對宜賓市打擊涉黑有組織犯罪的對策中對此案有過精彩的總結。

他說,九十年代末,宜賓形成了以隋文昌、黃毛毛、林傳金等為代表的帶有黑社會性質的犯罪集團,他們稱霸一方,為非作歹,欺壓殘害群眾,滲透、插手社會管理。僅1999年以來,就發生殺人傷害案10起,造成5人死亡,6人重傷的嚴重後果。犯罪集團為爭奪勢力範圍,聚眾械鬥,公開火併,終於演化成2000年3月的血腥屠殺。隋文昌及其保鏢張一兵被槍殺害,重要關係人何琦被滅口。此後,隋手下人員不顧公安機關的嚴正警告,舉行了臭名昭著的“3。31”大出殯,公然藐視國法,挑釁社會,但他們最終沒有逃脫徹底覆滅的下場。

他分析了宜賓帶黑社會性質團伙有六大特徵:

一,有比較嚴密完整的組織。有明確的首領、骨幹,有相對固定的成員,其高層有明顯的等級隸屬關係,形成了智囊人物加骨幹的組織核心。集團底層有一定組織紀律和行為規範,如:拒不報案,堅不吐實,頂罪養家等。小弟入夥要經圈內大哥初審,報老大認可。他們有一套逃避法律打擊的策略,對首要分子的打擊處理難度增大。

二、成員多有劣跡,呈低齡化、低文化、本地化趨勢。他們大都對社會懷有一定仇視和報復心態,心恨手辣,不以殺人為恥,不懼亡命天涯。

三、犯罪活動智能化明顯,手段極其殘暴。

四、經濟實力雄厚,其聚財手段在向販毒、設賭放水、控制色情場所等中級形態轉移的同時,利用其非法所得,有向壟斷農貿商品、經營餐飲、運輸業等滲透、轉移的傾向,以合法身份掩蓋其犯罪活動。

五、向行政、司法等領域滲透,尋求保護傘。這些集團攫取行政權利,插手一些應通過行政方式解決的棘手問題,從中勒取費用。同時尋求司法保護,腐蝕拉攏極少數執法者,與執法機關周旋。有的以企業家的身份向行政及立法機關滲透、靠攏。

六、形成了暴力罪惡的保護屏障。犯罪集團為一些窮兇極惡膽大妄為的犯罪分子提供經濟資助和藏身場所,幫助其逃避法律打擊,使其招之即來,為之所用。“3。25”案件中多名犯罪嫌疑人均為被公安通緝、久抓未獲的暴力犯罪分子。

在總結這一案件的成功經驗時,陳國富局長說:

“3。25”案件能夠順利偵破,首先是市委、市政府決心大。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多次聽取工作彙報,在政治上、組織上加強領導,為公安部門撐腰,排除干擾,形成了強有力的掃黑外部環境,保證了偵察工作的順利進行。省公安廳的指導力度很大,廳長、副廳長對案件十分重視,三次舉行專門會議協調工作。兄弟地區公安機關的配合也是此案順利破獲,順利收網的重要條件。

“3。25”兇殺案,震動了全市,死者是宜賓一號大哥,手下有數百人,從事多種犯罪活動。案發後,局面很混亂。隋文昌手下人員先後聚集在醫院、火葬場,準備製造更大規模的火併,並制定了暗殺名單。此後,他們又在3月31日大搞出殯活動,摩托車開道,播放“上海灘”,造成惡劣的影響。這些背景複雜、極易釀成重大事件的關鍵環節和場合,一一被警方控制、化解,確保了宜賓的治安形勢和群眾生命財產的安全。

在案件的偵察過程中,特別是在追捕犯罪嫌疑人的過程中,專案指揮部採取了依靠廣大刑警辦案和嚴格偵察紀律相結合的工作方法,上下團結,指揮順暢,偵察步驟清晰合理,未發生一例洩密事件,在案件整體上告破之後,實現了批捕43人,除了黃毛毛外,其餘42人全部歸案戰績。

“3。25”案件破獲後,警方乘勝追擊。九月份開展反五霸專項鬥爭,打擊街霸、場霸、菜霸、市霸、行霸,不失時機地擴大戰果。宜賓市民對公安機關開展打擊黑惡勢力專項鬥爭非常擁護,市委對我們的工作也給予了高度評價。通過開展除惡反霸的第二戰役,穩定了社會治安,加大了綜合治理的力度,為宜賓經濟的平穩高速發展,提供了堅實的保證。

2001年宜賓人大、政協兩會,對市公安局的年度工作,給予充分的肯定。兩會代表一致認為,宜賓市的公安機關,為促進宜賓經濟的發展,城市的繁榮,做出了重大貢獻。市公安局的工作報告,兩會代表以全票通過,他們為宜賓市的公安工作,打了滿分。

2001年 5月,公安部批准,宜賓市公安局“3。25”系列殺人案的全體參戰人員榮立集體一等功。

樹欲靜而風不停

轟動宜賓的“3。25”黑社會團伙火併案已告一段落,在警方嚴厲打擊下,1994年以來逐步形成的宜賓五大帶黑社會性質的犯罪團伙土崩瓦解,宜賓社會治安的狀況上了一個大臺階。然而,所謂樹欲靜而風不停——這是與有組織犯罪作戰的一個規律,隋文昌、黃毛毛、王辛垣團伙的外圍成員,在新的形勢下,出現了重新集結,走他們前任大哥的老路的種種跡象。

原王辛垣手下的武小杰、葉豐、葉盛三人,自成一派,聚集在一起,武小杰成為新首領。

隋文昌手下的楊威、楊猛兩兄弟,因沒有直接的犯罪事實,仍漂游在社會上。

這兩夥人產生了新的矛盾。

2000年 9月12日夜,兩派的小弟在“焦點酒廊”喝酒,楊威手下一個叫郭義的小弟,因坐檯小姐之事與葉豐下發生爭執,雙方打鬥,郭義動刀,把對方砍傷。

葉豐手下的小弟認為吃虧,當天夜裡,給正在隆昌賭錢的葉豐打通電話,報告說:楊威那夥人很兇,他們捱了欺負,請葉豐回來,為他們報仇。13日凌晨 4點,葉豐從隆昌返回宜賓,帶回殺手黑娃,要對楊威楊猛兩兄弟進行報復。

當天晚上,大約八點多鐘,葉豐通過“內線”,瞭解到郭義去了“焦點酒廊”,他派手下小弟到“焦點”門外守侯。郭義從酒廊出來,他們用自制獵槍向郭義開火,擊中郭義的左大腿。因巡警及時趕到現場,事態才未進一步擴大。

郭義受傷,激怒了楊威楊猛團伙的其他成員,他們懷疑到這件事是葉豐所為,伺機報復。葉豐也瞭解到這一情況,他乾脆來個一不做,二不休,搶先下手。

9月14日下午,葉豐召集七人,在天馬茶房秘密聚會,研究制定計劃,要把楊威楊猛兩兄弟“搞死”。為了保證計劃的實施,他們買通內線,在沁源茶樓做接應。為葉豐提供楊威楊猛在沁源茶樓內的確切位置。由葉豐的保鏢兼殺手黑娃實施殺人計劃。

當天晚上,葉豐手下按照分工,做好準備,七點左右,得到內線的電話,楊威楊猛在沁源茶樓108房間吃飯。葉豐立刻指示黑娃帶隊,七個人馬上行動。他們攜帶一支滑膛槍和四支自制獵槍,以風衣做掩護,快步走向該房間。黑娃走在前面,他推開房門就開槍,擊中了原隋文昌的小弟廖兵(此人在大出殯時為隋文昌抱過骨灰盒),打在胸部,當場死亡。黑娃又開一槍,擊中另一人的手和腳。

由於信息有誤,楊威楊猛二兄弟並沒在這個房間,黑娃退出來,準備繼續襲擊隔壁房間。因槍響後茶樓裡一片混亂,他對著那間房門打了一槍後撤出。在這個過程中,他的滑堂槍走火,把自己弟兄的手臂打傷,並傷及周圍的群眾。

楊威楊猛很快報案。翠屏分局刑警大隊、市局刑警支隊及時趕到現場。市局佈置警力在高速公路口等出市卡口進行盤查,未發現黑娃等人。

9月20日,警方查明三名主要殺手李濤(黑娃)、冬平、程強的身份,在不到一週的時間裡,把冬平、程強抓獲。

2001年1月6日,翠屏區刑警大隊追蹤偵察,發現黑娃在自貢。他們在自貢警方的大力配合下,將黑娃抓獲。直接參與案件的主要殺手全部到位,葉豐和武小杰在逃。

2000年下半年,在翠屏區李莊、安阜、南廣地區,出現一夥以暴力手段“欺行霸市”的黑惡勢力團伙,也具有一定的典型性。

團伙的主要成員李某某原是隋文昌的“哥們兒”,他的團伙以暴力手段壟斷該地區的建築材料——河沙、鵝卵石、磚瓦交易,強霸市場,未經他的允許,運輸建築材料的貨船不準靠岸,不準下貨。運輸磚、沙、鵝卵石的車輛經過李莊,他的手下便強行攔截,尋找藉口對駕駛員肆意毆打,把車窗車門砸爛,把輪胎扎爆——不僅如此,還以勞累了他們為由,強行向對方索要“精神損失費”。

類似情況反映到翠屏區刑警大隊的有20起之多。

經調查,該組織具有家族式經營的特徵,以李某某為首,他的妹妹、親屬為主要成員,網羅一批在李莊、南廣地區有犯罪行為的違法青年。第二個特徵,他有一定經濟實力,對個別稅務、航運幹部進行腐蝕拉攏,在沒有任何合法手續情況下,居然把具有合法經營權的企業全部攆出他的勢力範圍。

2001年 2月27日,刑警大隊衝破阻力,採取果斷措施,將其主要成員抓獲。案子難度雖大,但警方掌握了對方確鑿的犯罪證據,並在李家搜查出火槍等大批武器,此案已取得重大突破。

另一起發生在成都的“3。3”襲警案,也牽涉到宜賓涉黑團伙的殘留人員。

2001年3月3日上午,陳國富局長接到省廳呂廳長電話,同時,鄭易副局長接到省廳偵察局孫建民局長的電話,內容都是一個,成都發生了一起持槍襲擊警察的惡性案件,犯罪嫌疑人涉及到宜賓,省廳要求宜賓市局全力配合。

宜賓刑警支隊王建偉支隊長正送客人,剛上高速公路,便被電話召回,接受了這項任務。

王建偉當即打電話與省廳聯繫,省廳發來成都市局的通報,稱:3月3日凌晨3時,成都市青羊區分局因該區發生的盜竊通訊器材案,組織一次“夜鷹行動”。行動中,刑警包維超等人在奧拓車內守侯,發現有四人沿馬路跑來,他們立即下車阻攔。包維超大聲喊:站住,我們是警察。四人立即分開,向兩個方向逃躥。包維超等人分別追擊,並鳴槍示警。對方突然開槍,雙方形成對射,包維超被擊中胸部,當場犧牲。刑警奮力追捕,將其中楊樹君、周偉二人抓獲,另兩人宛傳壽、羅洪波逃跑。

經審訊,周偉是自貢人,楊樹君為宜賓人。逃跑的二人均為宜賓人,宛傳壽是宜賓七九九廠職工子弟,羅洪波是宜賓長江木材水運局職工子弟。同時交代出另一名同夥穆雲鴻,也是水運局職工子弟。

犯罪嫌疑人涉及到宜賓。王建偉支隊長召集翠屏區刑警大隊和劉明的打黑大隊通報案情。打黑大隊到南岸水運局調查穆雲鴻、羅洪波的情況。羅因有夜間盜竊嫌疑,曾被警方審查。翠屏區刑警大隊負責調查宛傳壽情況。宛曾因盜竊罪被判刑九年。

當天中午,成都刑警趕到。宜賓方面已摸清該三人的背景材料和關係人情況,成都工作組感到滿意。

3月3日晚上,成都專案組摸出重要線索:羅洪波在成都市轄區的彭山縣有一情婦,可能是羅的落腳點。成都刑警在楊波副局長的率領下連夜趕到彭山。

宜賓方面對三名犯罪嫌疑人的關係人和對方回宜賓可能的落腳點進行了布控,做好三人返回宜賓予以抓捕的準備工作。

3月5日,省廳傳來消息,宛傳壽、羅洪波在彭山縣落網。羅當夜在與民警對射時受傷,回彭山養傷,被抓獲。經審訊,獲悉穆雲鴻與前一天與羅等四人分手,可能已回宜賓。

宜賓刑警支隊、翠屏區刑警大隊,長江水運公安分局與成都市局工作組聯合作戰,採取了果斷措施,在高速公路及主要要道上設卡,同時加強了穆的家屬工作。在警方強大的壓力下,穆雲鴻於3月7日向泥溪鎮派出所自首。

經審訊,五名犯罪嫌疑人交代,他們於2000年結成盜竊團伙,流竄全國作案,已實施保險櫃盜竊案20多起,獲取贓款人民幣數百萬元,並交代出殺人案一起。

五名犯罪嫌疑人中,宛傳壽曾在黃毛毛手下作過小弟;楊樹軍、羅洪波是林傳金集團的外圍分子。

四川打擊有組織犯罪的形勢及特徵

四川省公安廳對打擊有組織犯罪相當重視,並有著豐富的經驗。宜賓當說是全省開展此專項鬥爭的一個縮影。四川省廳對省內有組織犯罪的發展狀況,演變過程做過詳盡的調查,摸索出他們形成的規律和一般性特點。

八十年代末,帶有黑社會性質的有組織犯罪團伙在四川已有苗頭,它們首先出現在中心城市,然後,隨著經濟的發展,向省內其餘地區蔓延。

這類黑勢力團伙一冒出就顯出超常的犯罪能量和社會危害,其首領大多染指商界,以其經濟實力豢養一批以“職業殺手”自詡的亡命歹徒。

1994年 5月,在成都明遠樓歌舞廳,幾位客人款款走入,正在尋找座位,對面走來三名男子,拔出手槍就朝他們射擊,來者立刻倒在血泊中。舞廳大亂,殺人者卻從容地簇擁著他們的大哥快步離開,坐上汽車,揚長而去。這酷似港臺片中血腥鏡頭的主角,就是成都黑道老闆孔渝森。

ⅰ1989至1997年,成都發生各類涉黑案件45起,其中僅1997年就發生了18起。

在成都,最早形成氣候的黑道大哥是綽號羅馬的羅昌惠。它的出現,表明有組織犯罪在四川已出現萌芽。該團伙成員35人,其中60%被公安機關處理過。團伙首犯和骨幹分子基本上都是“獄友”。團伙內部分工明確,有“領導”、“大師兄”、“第一殺手”、“第二殺手”等。擁有火藥槍和管制刀具等大量武器。

羅馬集團的主要犯罪行為有:一,集團成員攜帶武器出入舞廳、酒吧、賓館飯店等場所,尋釁滋事,打架鬥毆;二,以暴力幫人追繳欠款、收帳;三,仇視社會,以暴力與警方對抗。

該團伙還染指商業,開辦了多家經濟實體。羅昌惠擔任“大昌貿易商行”總經理,兼任“華青公司”副總經理,同時還開辦著一家五交化經營部和一家汽車修理廠。利用他們的合法身份,廣交社會各界人士,建立盤根錯節的關係網。

羅昌惠集團1990年被破獲。

繼羅昌惠之後,興起的是宋海雲、王通海、孔渝森等有組織犯罪團伙,他們公然持用手槍、滑膛槍、制式口徑槍等兇器進行殺人、綁架人質、敲詐勒索、搶劫等暴力犯罪活動,嚴重危害社會治安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成都市公安局1995年統計的21起有組織犯罪團伙實施的綁架勒索案件中,犯罪分子索取的“贖金”高達418。2萬元。1997年7月,成都私企老闆被七八名手持軍用槍械,自稱“國安局”的歹徒綁架,威逼勒索款額高達157萬元之巨。

同時,他們還憑藉暴力手段,通過多種犯罪活動,攫取財富,並向合法經濟領域滲透。宋、王、孔等人,都有自己開辦的餐飲娛樂場所、商貿公司,並利用其合法身份,在行政及司法領域尋求保護傘。有的黑道頭目開始向政治領域滲透,通過捐助學術團體等手段,謀取社會地位。宋海雲死前(他因吸毒過量而死亡),就曾擔任過四川省法學會理事。

近年間,成都黑勢力與內江、重慶等地黑勢力相勾結,相互穿插,僱傭外地黑道人物充當殺手,進行兇殺、綁架、勒索等犯罪活動,實施交叉犯罪。1997年成都發生的奎星樓殺人案,就是成都黑道團伙從內江請來的三名殺手所為,三人只管殺人收錢,並不管要殺的對象是誰,使殺人等嚴重犯罪行為商業化。

資陽市的黑豹集團是四川省發現並摧毀的一個較為典型的有組織犯罪集團。

該組織由鬆散的犯罪團伙逐步發展而來,集團的首犯叫黃正華,1995年,黃召集同夥開會,提出成立黑豹組織,對外號稱中介公司,宗旨是:不遺餘力地抓錢。黃正華為老大,成員模仿幫會組織,排列座次,並制定了幫規紀律。

該組織成員共10人,職務設總管、軍師、殺手、打手、後勤、踩點等。內部紀律嚴酷,比如,臨陣脫逃者自斷一隻手,背叛組織者全家斬盡殺絕等。他們配備了10把火藥槍,以及東洋刀、砍刀等兇器,並有固定的活動地點,用於團伙成員活動、吃住、策劃作案及分贓。

黑豹組織在資陽稱霸一方,有組織地進行殺人、搶劫、敲詐、流氓鬥毆等犯罪活動。作案前策劃周密,作案時分工明確,相互策應。1995年,該團伙精心策劃後,在公路上攔截大客車,將車上60餘名乘客全部搜身搶劫,多人被砍傷,造成了極惡劣的影響。

該團伙1996年被摧毀。

宜賓的狄紹偉集團在四川也是個典型的有組織犯罪團伙。狄紹偉犯罪的暴力化程度高,並定有嚴酷的家法,稱為《職工守則》,規定了剁手指,斷手筋腳筋,割鼻剜眼,直至殺滅全家等一系列酷刑。

宜賓唐昌明、李兵集團以暴力為依託,瘋狂進行敲詐勒索等犯罪活動。他們在短短的七天內,先後將兩名拒不交納勒索款項的個體戶殺死,並將另三名拒絕其勒索數額的個體經營者殺成重傷。

唐昌明集團1993年被摧毀,狄紹偉集團1994年被摧毀,首犯均判處死刑。

樂山市李澤雲犯罪集團的首犯李澤雲,曾因盜竊、流氓罪三次被判刑,勞改期間他在監獄中就是個獄霸。1994年刑滿釋放,他開過茶樓、賭場、卡拉OK廳、洗車場等,八方聚斂財富,因他一向蠻不講理,被社會上稱為“莽哥”。李澤雲招募勞改釋放人員,為他們提供吃住和揮霍的費用,很快形成一個以勞改釋放和解除勞教人員為骨幹的黑團伙,成員在一年中迅速發展至40餘名。

莽哥團伙有著明確的組織目的,即:吃“巨戶”,向私企老闆派款,敲詐勒索。組織內部有一定的紀律,凡發現不聽莽哥招呼或吸毒者,立即開除,並責令他們馬上從樂山消失。他們也有固定的活動據點,在樂山的拓展賓館內長期包房,用作開會、策劃犯罪、甚至充當關押被害人,進行施刑、勒索的場所。莽哥團伙形成以來,成為樂山一霸,他們的犯罪活動充斥著暴力。在暴力威脅下,他們在樂山市中區、峨眉山市及夾江等地的舞廳、旅館、髮廊、攤位、茶館等經營單位,以收款、派款、無據借款、收取保護費、擺平糾紛等手段勒索金額達數百萬元。

該集團1996年被摧毀,李澤雲等四人陪判處死刑。

四川省廳研究認為,有組織犯罪在四川出現,有其經濟原因、社會原因和犯罪主體原因。

在分析經濟原因時,他們注意到多元化的所有制和分配製的經濟環境為有組織犯罪提供了可能性。私營經濟強烈的趨利性,高度的自主性以及激烈的競爭,它的負面效應都可能成為犯罪的重要誘因。

社會成員在經濟上貧富懸殊,存在著相對貧困的群體。違法致富的誘惑,使貧困群體中某些謀求擺脫困境,又不願通過誠實勞動致富的人,選擇通過犯罪手段迅速致富。

私營經濟發展,逐步形成犯罪利益共同體。比如,為追求更高的利潤而爭奪工程、非法競爭,逐步形成各種勢力集團。他們反過來又利用合法企業,掩蓋其非法活動和非法資金來源。

關於有組織犯罪的社會原因,他們認為,這首先是有組織犯罪人口後備軍的形成,包括犯罪的頭子和骨幹的形成。人口後備軍有:少數素質低下的以違法手段暴富起來的私營老闆;未改造好的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稱霸一方的地頭蛇;農村家族、宗族中有勢力的人物等。職業犯罪分子,很容易成為有組織犯罪的骨幹力量,或成為有他們僱傭或豢養的殺手、保膘。

社會控制力的相對削弱是另一個社會原因。農村及城市真空地帶的出現,為有組織犯罪提供了土壤。同時,腐敗是有組織犯罪形成的社會溫床。刑事犯罪的上升,也為有組織犯罪提供了一定的生存條件。

有組織犯罪的主體原因,一是他們承接了封建文化糟粕的影響,以幫會意識為他們的精神支撐。二是受外來黑幫文化的影響,西方和港臺片中黑道組織及他們的作派、生活方式成為他們直接模仿的對象。三是犯罪主體受一定犯罪心理的支配。如反社會心理、從眾意識、冒險意識,追求畸形的友誼等。

有組織犯罪是社會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出現的犯罪形式,它有初級狀態、中級狀態和高級狀態。四川省出現的有組織犯罪,基本上處於它原始積累的初級狀態,至多有向中級狀態過度的趨向。他們的經濟實力,他們向合法經濟領域的過度,他們向行政及司法界的滲透等,均帶有初級狀態的明顯特徵,但他們已具備有組織犯罪的基本屬性。在初級狀態,他們的犯罪手段更血腥,更殘忍,更帶掠奪性,因而對社會的危害也就更大。

打擊有組織犯罪,地方政權旗幟鮮明,黨委、政府、公安機關高度重視,是剷除有組織犯罪的根本保證。同時要有一支好的司法隊伍,運用法律武器,堅持露頭就打,除惡務盡,這是打擊有組織犯罪的基本力量。打擊有組織犯罪,也有個社會綜合治理的問題,加強重點人口管理,加強特種行業管理,打擊刑事犯罪,加強基層政權建設,加強群防群治工作,全面提高人民群眾素質,創造良好的生產生活環境——把綜合治理搞好,也就從根本上剷除了滋生有組織犯罪的土壤和條件。

(完)


分享到:


相關文章: